第十九章对藩属就得用强(1 / 1)

清风徐来,水波不惊。

夏至刚过,北京城就暑气盎然,若非凉亭之下带着阴凉,恐怕堵胤锡早就汗流浃背了。

对于朱谋的目光,堵胤锡微微点头,转瞬之间两人就有了见面的契机。

“若不是殿试,我早就去了玉泉山了。”

皇帝瞥了一眼堵胤锡,燥热的天气,让他略带有一些烦躁:

“月底我就去玉泉山,京城的屋舍倒是不急打理,先去玉泉山再说吧!”

“是!”

堵胤锡心忖,满朝文武怕是已经习惯了玉泉山了,我若是劝说,倒是平白得罪人。

躬立了一会儿,皇帝似乎这才察觉到,开口道:“这点眼色劲都没有,赐座!”

“谢陛下!”堵胤锡一板一眼,显得很拘谨。

半边屁股挨着椅子,堵胤锡不敢真左,大腿的肌肉紧绷着,分外的难受。

但没办法,这就是官场,权力,必须接受其规则。

“对于理蕃院,你可有什么章程?”

皇帝目光流转在湖面,不知何时手中拎着一袋鱼食,右手一抛,细碎的鱼食撒向湖面。

一群七彩斑斓的锦鲤,好似巨蟒一般,争先恐后地扑出水面,抢斗起来。

无论是体型还是数量,都是极为夸张。

堵胤锡目光虽聚集在湖面,但心思却一直提在半空中,骤闻此话,浑身一震,大腿抑制不住的在颤抖。

背脊一挺,直接站起身,躬身道:

“微臣在公报和邸报上见闻,理蕃院自礼部脱离而出,专擅于内藩,如朝鲜,乌斯藏等属国,也涉及云南,贵州等地的土司等。”

“虽然权责较轻,但自古以来,乱事皆起于萧墙之内,如建奴,就是辽东行都司对女真重视不够,坐视老奴兼并部众,遂成甲申之祸……”

这番解释,从官方意义上来说,倒是体面的很,无论是吃一堑长一智,还是防微杜渐,都是对理蕃院的肯定。

作为亲手剥离理蕃院出礼部的人,皇帝自然对堵胤锡的肯定表示满意。

“你算是明白了理蕃院的真意。”

朱谊汐微微点头,看着这位精瘦,且浑身充满干劲的臣子,很有几分满意。

无论是在江苏清整理军户,清理军屯,还是刚才的一番表现,都足以证明,其是个忠心向上,紧跟着皇帝步伐而走的人。

毕竟在朱谊汐看来,他来自于后世,又亲自建立了新明朝,如今想法和改革他不缺,就缺执行人。

权力的核心,就在于用人。

不然,好的改革,所托非人,就会从仁政变为暴政,反而起到反作用。

突然,皇帝话头一转:“你在江苏任上干的不错,军政兼顾,让这块大明财赋重地恢复了活力。”

堵胤锡治吴以来,近三年赋税无有拖欠,士绅守法,粮税商税大增,朝廷新增百万丁口。

尤其是淮北地区,黄河夺淮后,曾经的淮海粮仓成了大范围的盐碱地。

堵胤锡倒是不怕,他将大部分盐碱地无偿分配给百姓,并且宣布十年免税养地,促进开发。

经此一项,开垦盐碱地百万亩,而且每年还在新增。

仅凭借此项,就足以在一众巡抚中脱颖而出了。

“有人向我举荐你为宣大总督……”

按照惯例,巡抚升总督是升迁的正常标准,官衔从右副都御史变为右都御史,正二品。

朱谊汐饶有兴致地问道:“你的意见呢?”

“微臣只听陛下差遣。”堵胤锡沉声道:“无论去哪里,都是为陛下,为朝廷效力,岂敢有挑剔之心?”

“好!”

虽说知晓这是套话,但朱谊汐仍旧比较满意,他扭过头,认真地盯着他:“但是,被我给否了。”

“宣大总督侧重于军事,民政倒是不多,对你来说不怎么适合。”

“我认为,理蕃院对你来说很合适的……”

堵胤锡一时间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忙跪下磕头:“臣叩谢陛下隆恩。”

“虽说理蕃院小了点,但到底也是并列的第七部,尚书也是正二品官,权责不小,事情还多。”

皇帝倒是司空见惯,任由他磕头,站起身来,将手中仅剩的鱼食全部抛下,激起了一片片水花。

“即将署理理蕃院,你心里可有什么章程?”

“当然,现在没有也正常,回去想,过两天详细的呈报上来。”

见其激动难耐,朱谊汐也理解他,这时候恐怕脑袋已经放空,浑身只剩下惊喜二字。

“是——”堵胤锡勉强整理号心情,离开了皇宫。

他并未住进朝廷安排的府邸,而是继续在驿站中住着。

虽然简陋了些,但到底衣食无忧。

躺在床榻上,堵胤锡横竖都睡不着。

一部尚书,这是跨越了多少人难以逾越的门槛。

自此,他也算是朝廷重臣,宰辅的候选人了。

握着毛笔,在纸上来回徘徊,他思量在三,终于有了一策:

伏维陛下圣明之心,得以治国……

一番草稿之后,又誊抄了一遍,剔除了忌讳字,以及不顺的地方,近3000字。

天已经大亮。

找出密匣,放置其中,然后直接命人递进了宫中。

辰时初刻,就已经呈现在皇帝面前。

“效率倒是挺快的。”

感叹了一句,朱谊汐也不着急,慢慢地看将起来。

小半个时辰后,朱谊汐感慨道:“此策甚妙。”

原来,堵胤锡的奏疏中,明确的写出来三策。

首先,更改朝贡,效仿日本,建立明确且必须的参觐制度。

即,地方的首领,定期的朝贡,变为定期地入京居住,陛见。

一来观察其心,二来显露大明之强。

三年一朝觐,最为适宜。

二来,则是国子监就学制。

允许并且强制要求,藩属国必须派遣世子入国子监学习,时间不得短于五年。

第三,则是派遣礼官,去往其国,或者其地,制定相应的礼仪,服装,明确等级之差,从礼法上告诉他们,不得逾越。

此三法,第二、第三是早就有的,只是不那么普遍,强制,而第一的参觐制,则有待商议。

“列国,如朝鲜、安南等,贵为一国之主,轻易不会动身,但却施行于土司等内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