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箭雨(1 / 1)

永平府为古卢龙镇所在,曾经隶属于北直隶。

清朝时期,永平府沿用明制,属直隶省,清廷在这里长期驻守重兵,以拱卫京师和保卫皇陵(清东陵)。

其辖一州九县,户近八万,口五十七万。

其主要的人口来源,其实是当年吴三桂迁关外百姓入关,近二十万人入关后,导致永平府人口大增。

如今把永平府纳入顺天府,那对于顺天府来说,可谓是极具膨胀。

“顺天府本就有十九个县,如今再呐永平府,那岂不是有二十八个州县?”

姜曰广也不认同这个想法,直言道:“顺天府直接改为顺天省得了。”

“纳入河北省倒是可以。”王应熊淡淡道:“到时候辽西、永平联为一体,倒是也妥当。”

说着,他的目光看向了赵舒。

赵首辅倒是微微一笑:“诸位的意思我明白了。”

就那么短短的一句,众人已然心安。

虽然内阁是临时机构,充当着皇帝的秘书角色,但每一个内阁大臣都认为不一定要惟上是从,要有自己的主见。

辅臣,不就是辅助皇帝做事的吗?岂能当应声虫?

“既然开始议论永平、辽西二府,不如再添一个宣府如何?”

赵舒沉吟片刻,随后说道:“自绥远、察哈尔安定后,宣大镇作为京师锁钥,虽然还很重要,但却也不必单独拎出来了……”

宣府(张家口)和大同横跨千里,但作为一大军区,完成了历史使命,已经不符合实际了。

毕竟漠南草原被征服,其就相当于内地,缓冲带,再加上临近京城,其根本就不需要特地安置总督巡抚。

“宣府镇可划入河北,大同划入山西,如此也算是合适了。”

王应熊摇了摇头,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可——”众人纷纷点头。

赵舒也笑了:“那接下来则议辽东、吉林人口之缺——”

“若想让辽东为朝廷粮仓,则必要开垦荒地,而这必须要有大量的农夫,从内地迁徙入辽东,就必须加快步伐了。”

阎崇信则苦笑道:“山东本就饱受建奴掳掠,再加上兵灾,丁口不足八百万,强行迁徙怕是不美。”

“那就以招兵的名义。”王应熊则挥了挥手,朗声道:“效仿工部的工程兵,招个两三万人去辽东开垦荒地,待等荒地变熟地时,再变卖给他们。”

“如此,其不就自带家眷迁徙了?”

“朝廷付出的不过是两年的兵饷罢了,不值一提——”

“不错,我同意!”吕大器第一个赞同。

随后姜曰广、阎崇信纷纷赞同。

赵舒最后点头:“下一个议题,陛下要求增加琉球府三县的秀才数额……”

内阁会议进行的很顺利,效率很高,当然了,一切的纪要也呈给皇帝阅览,还有票拟。

“永平府也并入河北?”朱谊汐一愣,忽然觉得这里在后世是唐山和秦皇岛吧!

这倒是可行。

不过废黜宣大总督却又显得很突兀了但又在情理之中。

察哈尔总督已经成了边塞重镇。

想了想,皇帝叹了口气:“允了吧!”

“是!”一旁的田福忙不迭朱笔御批。

由此一来,河北省就左右将顺天府横抱入怪,只是缺了承德,但多了辽西走廊,与后世相差仿佛。

九月中旬,随着秋风正起,御驾归京。

在北京城监国的太子,算是正式卸下来重任,虽然皇帝归玉泉山时就已经是了,但太子依旧占据着名义。

待回到紫禁城,朝野上下纷纷夸赞太子,言语其监国表现甚好,为其增添资历声望,

虽然朱谊汐明白,十岁孩子监国根本就无所事事,但他还是默认了。

太子的地位稳固,对于朝廷来说是最好的事情。

而对于秦王朱存槺来说,回京后,他就立马得了两个跟屁虫,怎么也甩不了,让他极其厌烦。

皇帝与皇后一看,秦王十二岁了,可以先订亲,琢磨成婚的女子了。

开国时期的亲王,王妃必然是在勋贵之中选出,这是无可避免的事实。

朱谊汐寻摸许久,终于选了复国公陈永福家的女子。

其幼女乳名唤陈秋娘,与秦王年龄相差仿佛,平日里活泼可爱,娇小玲珑,但在正事中又端庄大方,尽显勋贵的雍容华贵。

皇帝很满意。

说实在,秦王这种亲王,其必然是需要个贤内助,而且在政治上给予助力的女子,普通的平民百姓就不适合了。

顺便,布达里汗的两个女儿,也顺势订婚,成为秦王侧妃,也算是皆大欢喜吧!

至于太子朱存渠,才不过十岁,太早了些,太子妃十分重大,得慢慢来。

不过,相较于皇子们的婚事,对于公主们的驸马人选,在勋贵中可是争破了头。

对于勋贵子弟们来说,他们需要继承的是父亲人脉,科举和武举对他们来说价值不高,而一旦成为驸马,成了皇帝的女婿,其好处极大。

别的不提,尚了长平公主的周显,如今在宗人府担任少卿,受到重用,如今要是成了皇帝的女婿,怕是官职?

长公主、二公主都年满十二,模样俏丽,花骨朵一般的年纪,备受追求。

不过,对于贾代化来说,他对于公主完全无感了。

在两年前,他娶了史家幼女为妻,史氏为人处事落落大方,家庭颇为和睦,夫妻也是恩爱。

不过大丈夫当有雄心壮志,在绍武九年,他就选择外放入西北,成了区区的营正。

如今远在西北,吹着寒风,感受着伊犁河谷的冷冽,忍不住打起了哆嗦。

天空上的月亮又大又圆,这让他想起了家,眼眶不知何时竟然微红。

十八岁的年纪,就离家数千里,可谓是辛苦异常了。

“指挥使,咱们什么时候能回家?”

这时,与他自同骑着马的副营正,则仰头饮了口羊皮囊中的酒,从怀中掏出了带有热气的馒头,咬了几口。

“不知道,但应该很快了。”

贾代化将脖子缩在羊皮袄里,双手紧紧的握着缰绳,不敢有丝毫的松懈,他感觉自己呼口热气都能成冰。

由于长时间的骑在马背上,他甚至感觉自己胯部都僵硬了。

“只要拿下了这些蒙古人,咱们就能班师回朝,爵位、钱财,应有尽有。”

许多人抱着这样的念头,不顾辛劳地从军,奔赴西北战场,只为争那战功和功勋。

而对于天南沙漠地区的许多牧民来说,参加的理由很简单——授田。

只要立下战功,不仅会有赏赐,而且还会得到贵族的身份,以及那梦中的牧场土地。

和平教是信仰,却不禁锢杀戮。

参军的三万叶尔羌人都抱有这个目的,所以不辞辛劳地北上,随从灭国的明人一起征服蒙古人。

眼见效果如此之好,而为了尽快的打开局面,增加己方的力量,李定国故技重施,再次许诺:

凡参军者,待战争胜利后,都会得到一块五千亩的牧场。

如果战死,他的妻儿将会继承这份战利品。

准噶尔部的牧民们都很现实,在部落和牧场之中做出了选择。

短短三日间,参军的准噶尔牧民就超过五千人。

毕竟在奴隶制社会,他们的生活也仅仅比那些奴隶好上一些,但每天依旧操心着吃喝问题。

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牧场,奴隶,这是许多人终极梦想。

李定国瞬间雄心大起,他直接派人告诉和硕特部的鄂齐尔图汗:

“僧格欺凌兄长,本将受车臣、卓特巴巴图尔两人所托,前来主持公道,此事与和硕特部无关……”

僧格闻言,怒火攻心:“岳父,明人欺人太甚,简直比草原上的狐狸还要狡诈,比饿狼还要贪婪。”

“这时候要不制止他,准噶尔部必然会被他生吃活吞,您是草原上的长者,拥有像雄鹰一般锐利的眼睛,作为卫拉特蒙古诸部的盟主,请您一定要为我做主——”

鄂齐尔图汗闻言,陷入了沉思。

早在多年前,他就把女儿啊奴嫁给了僧格(后来又嫁给了噶尔丹),所以在准噶尔部,僧格是他的女婿,也是利益的代言人,必然不会轻易舍弃放手。

同时为了维护盟主的威严,对于准噶尔部进行干涉。

不过,他人老成精,抬起头看着便宜女婿:

“你虽然匆匆被赶出伊犁,但在准噶尔部必然有不少的亲近的人吧!”

“我的叔叔楚琥尔乌巴什还有数千兵马,他是绝对不会向明人速度的。”

僧格抬起头。

“这件事不仅是准噶尔的事,也是整个卫拉特诸部的事,不然光凭借着你我两部很难抵抗住明军。”

鄂齐尔图汗召集其余诸部进行会盟。

而这时候,窥伺良久的沙俄人也终于忍不住,伸出了自己的触手。

他们觊觎卫拉特蒙古良久,绝不可能轻易的看着他被明人攻破,一时间竟然摒弃前嫌,大肆兜售火枪。

短短数日时间,卫拉特数部汇聚了五万兵马,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越来越多。

李定国顾不得安抚准噶尔部了,立马指挥兵马,北上对敌。

他骑在马上,雄姿英发,整个人满是英雄气概,挥舞起弯刀,大声道:

“儿郎们,养兵千日用在一时,这是关乎整个西域的重要一战,也是决定性的一战。”

“只要拿下和硕特部,咱们就立下大功,无论是牧场,还是爵位,朝廷都不会吝啬。”

“今日,咱们就挥舞起弯刀,为了朝廷,也是为了自己,努力杀敌——”

随着传令人和军官们的一声声传下,立马在军中掀起浪潮,士兵们热情得呼应着。

六万大军,携带着冲天的士气,迎着寒风,向着北方而去。

准噶尔盆地极大,夹在天山和阿尔泰山之间,而和硕特部游牧在天山北麓,水草丰美,逍遥快活了数十年。

而今日,这里终将迎来了战争。

在辽阔的草原上,这里是骑兵的天下。

卫拉特联盟的骑兵,松松垮垮地站立着,衣衫不整,甚至有许多根本就没有甲胄,只能凭借一件羊皮衣熬过严寒。

不过草原上满满当当堆积了人,看上去就极为可怕。

而鄂齐尔图汗这时候也见到了明军。

相较于他们,明军以步兵方阵在前,两翼则是骑兵保护,显得很规矩,好整以暇而来,步伐举重若轻,充斥着一往无前的气势。

而即使是两翼的骑兵,明人也是成队列排序,犹如海浪一般,一股又一股,远远排山倒海而来,显得极为震撼。

超过十万人马在这地方聚集,喧嚣异常,旌旗如云,场面十分浩大壮观,似乎整个草地都安置不下。

双方游骑已经冲突起来,时见拉弓的骑士身影在远处视线中越过。

鄂齐尔图汗见之其兵马,一时间心头涌现悔意:

明军的兵马,不下于我。

那些刺猬一般的步兵,更是让他极为头疼。

就算是他经验少,但也明白,用骑兵来冲刺步兵方阵,纯粹是来送死。

远处大量涌动的人潮、旗帜,陆续弥漫过来,一些人停在了原地,前边一些人继续往前,两翼骑兵也在运动。

以十万计的人山人海,仿佛一部巨大的战争机器,正缓慢地发出巨大的噪音!

在农耕时代,十万规模的兵马,是整个社会组织度的最高体现,也是游牧和小农经济的对抗。

当然,如果认真的一点,也是火器对冷兵器的摧残时代。

呜……”苍劲的牛角号齐声响起,在风中掠过嘈杂的人群,直铺向整个草原。

云霄中的飞鸟被惊吓而落地,成为了战场上的第一抹血色。

李定国身后则是血红的披风,显得威武霸气:“准备,杀——”

两翼的骑兵蓄势待发,而步兵方阵则开始释放火枪的威力。

“噼里啪啦——”

一阵阵的硝烟弥漫,犹如乌云一般的草原骑兵,向着步兵冲击而去,然后又漫出向两翼骑兵对冲。

“咻咻咻——”蒙古人则拿不了看家本事——箭雨。

显然,在面对火枪时,蒙古人也不是没有脑子的硬上,箭雨成了他们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