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三十四章 蒋全义要的典范(1 / 1)

汉明 八无和尚 1250 字 9个月前

这支清兵,他们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

因为他们竟成这批大口径火炮的第一批“临床”试验品。

此时清军如果是散开的,不,清军还真是散开的,他们的队伍凌乱,前后延绵十几里。

可这不代表着清军离开了官道啊。

正因为清军是追击,谁脑子坏了会下官道,往泥泞的田野追击?

队伍虽然散乱,可人却都还在官道上。

官道,太容易标定射击诸元了,因为它目标明显,是死物。

“隆隆”大口径炮炮声,来自十多里外,将十六磅的炮弹,迸出炮口后,带着尖啸声划过天际。

“嗵嗵”的速射炮,打的是开花弹,一炸就是一大片。

而“嘭嘭”的虎蹲炮声,那就是一场暴雨,雨点虽小,奈何它密集啊。

这就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双方士兵自始至终,根本没有接触。

十几里长的,本是夯实,质地坚硬的官道路面,在短短一柱香的时间,就象农户开垦田地般地被翻犁了一遍。

在战斗结束之后,打扫战场的北伐军士兵,脚踩上去,就如同踩在粉末中一般,一脚就是一个一寸深的脚印。

这是一场付出巨大弹药消耗换来的胜利。

如果仅仅从弹药成本而言,蒋全义得被重重责罚。

此战,打掉了一百多发重炮炮弹,三百多发速射炮弹,一千多发虎蹲炮炮弹。

而真正杀死杀伤的清军是多少呢?

全加起来,还不到二千人。

清军出城时,确实是四千人,可半天追下来,掉队的就过了三成。

加上在炮击发生后,反应快的,或者是运气好正靠近道路两侧的,大都逃出了性命。

也就是说,平均一发炮弹,才杀死杀伤一个敌人。

奢侈啊!

但蒋全义确实做到了,他最想要的一点,那就是除了跑脱了力的、扭崴了脚的等非战受伤之外,其所部无一伤亡。

无一伤亡,便是完胜。

完胜,就可为典范!

……。

从宁乡去往兴化的官道上,全是奔跑着的人。

逃得是体无完肤,追得是歇斯底里,没办法,谁叫这些都是军功呢?谁让敌我都是只长一双腿呢?

可这场景,多么得熟悉。

半天前,也是这么一幕,然而方向正好相反。

追逃的角色也随之互换。

蒋全义是个狠人,他不收伤兵俘虏,不管是满人,还是降了清的汉人,只要受伤,那就是一刀。

用他的话说,留着损耗人力、浪费粮食?

他只留没受伤的俘虏,因为他很清楚,吴王最缺的不是银子,而是人,劳动力。

特别是这种不用付酬劳的劳动力,可谓是多多益善。

这一点,不仅蒋全义清楚,北伐军将士更清楚。

所以,清军一旦崩溃,北伐军士兵就一涌而上,撒开脚丫,满地抓俘虏。

就这么抓着抓着,北伐军又兵临兴化城下了。

蒋全义咧着嘴乐,打这样的仗,才显得自己有本事嘛。

……。

吴争到了泰兴。

用他的话说,指挥部前移。

但事实上,吴争心里想得并不是这个,而是约束。

吴争心里很清楚,这种隔了代的军队,兵力相仿的情况下,如果还打输了,那真得拿块豆腐撞死算了。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啊!

这场仗,原本是不会发生的。

大将军府,没有做任何战争准备,甚至军工坊的生产,依旧是一天六个时辰,二班倒。

可吴争咽不下这口气啊。

耍阴谋诡计,汉人是满人的祖宗。

中原各诸侯纵横捭阖之时,满人怕是刚刚进化成人了吧?

没道理被多尔衮设下连环计,自己没点反应吧?

那也太对不起多尔衮的“良苦用心”了。

既然多尔衮想以奇胜,那自己不妨来一场以正合。

以己之短,攻彼之长,方现英雄本色!

仗已经开始打了,可吴争心里没底啊。

因为财政司的库房没底。

吴争只能来,来的目的,并非象他所说的,指挥部前移,而是约束部下……别打着打着,想多了!

黄河以南,不要紧。

可一旦过了黄河,火枪兵的优势就会被骑兵克制。

平原之上,骑兵、特别是游骑,它们来无踪去无影,可以随意纵横,让火枪兵甚至找不到方向。

而火炮用于野战,必须有个前提,得人家肯与你正面硬撼,打阵地战啊。

否则,哪能象人家那样来去从容?

当然,火枪兵也一样可以做到完克骑兵,那就是以数量碾压骑兵。

骑兵一千人,那就用三千、五千,甚至一万人对阵,不管敌骑从哪个方向来,都有数倍的枪口对着。

听起来这是个笨办法,可效果却非常好。

训练一个骑兵耗费之大,远非寻常人能想象。

北方战马便宜,可那是在北方,江南一匹驭马就得三、五十两银子,一匹上好战马,那得百多两,这有银子还买不到,军事战略物资嘛。

骑兵还得备甲、刀枪、弓弩,就算是轻骑,一向皮甲总得有吧。

加起来,在江南训练出一个骑兵,装备就得花近二百两。

可如今一杆火枪,已经将成本控制在十五、六两,象北伐军士兵腰间左右两个挎包,各三十发子弹(纸壳预装弹),加上两套换洗军服,连甲都不用配备,充其量不过二十多两银子。

再说人,是,北方满族不需要训练,天生就是骑兵,可满族有多少人?

还不得训练汉人,组建汉八旗。是汉人,需要挑选有天赋的,而且大多都需要训练,这一训练,没有个一年根本上不了战场。

可火枪兵最多三个月,一样托着一杆枪,打中一样是个死。

也就是说,仅从组建成本而言,一个骑兵可顶十个火枪兵的耗费。

吴争最初组建的骑兵营,一旦战损过多,就不想再建了,不是因为吴争不喜欢骑兵,而是被现实所迫,其实每个男人,都喜欢骑兵!

吴争必须将财力,花在刀刃上。

那就是以量胜质,火枪兵本来就是以数量胜质量,以模糊胜精致的典范。

可从无到有,这同样需要时间,吴争最缺的不是银子、也不是劳动力,而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