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没有听清哦(1 / 1)

李信认真地思索了一阵儿,终于想起了这个郑博文是什么来路。

当初长一楼刚开业的第一天,就有人在店里闹事,非得拉着服务员陪酒。李信哪里受得了这种委屈,当场就让赵珂派人把这个逼的腿给打断了。这个闹事者一直自称的就是礼部侍郎郑博文之子郑涛元。

对于这样的二世祖,李信一向看不上。自己没有半点本事,就知道在外面惹是生非,还处处打着自家老爹的旗号,仿佛生怕自己老爹倒台得不够快,真是人品差一招,智商也差一招,整个儿就是一无是处。跟他这样有理想的好青年实在是差远了。

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看到郑涛元的品性,想来郑博文的人品也好不到哪里去。李信前段时间还寻思着这个礼部侍郎怎么这么怂包,儿子的腿都被人打断了,他还在家当缩头乌龟,连个屁也不放,没想到今天就来了这么一出。

不过,有仇怨归有仇怨,今儿这事儿,李信看得还是很明白——这并不是郑博文的个人行为,他的背后一定站着卢家,他的行为一定在某种程度上体现着卢家的意志,甚至有可能不仅仅是卢家。毕竟,李信的长一楼影响到的可不仅仅是一笑楼的经营,整个长安城里的一票儿酒楼,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受到了会员制度不同程度的冲击。这些酒楼的背后也都站着不少不说是大人物,至少也不是小人物的人物。

常言道,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李信几乎在一夜之间就成了许多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像现在这样有人跳出来向他开炮真是再意料之中不过的事情了。郑博文只不过是被这些人推出来的一把刀子而已。当然,他本人应该也相当乐意于成为这把刀子。毕竟,他那个断了腿的儿子现在还在家里躺着,没好利索呢,这叫他如何不恨李信?

调、戏女子什么的,固然是郑涛元不对,但是,有必要这么狠吗?

郑博文当然很想揪起李信的领子,好好地这样质问他。但是他不能。因为他必须表现得刚正不阿,以免被别人攻击为挟私报复。这是为官的智慧。不管事情的本质是什么样的,表面文章总是要写得华丽一些,正如他此刻正在念的这篇罪状。

这是一篇宛如村头老大妈的裹脚布一般又臭又长的文章,至少在李信眼里是这样的。他虽然说接受过好几年的语文教育,但是也仅限于记住了高考必背篇目以及一些纯粹出于兴趣和装逼的需求才背下来的诗词或古文而已。

你真要他搞明白什么骈文,或者认认真真地读一篇从来没看过的古文,那最多也就把意思明白个五六成而已。就这还得把原文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个两三遍,重点句子扣扣索索地读个五六七八遍呢!你指望他光靠耳朵听就听懂郑博文这一大段使用了各种高级词汇、装饰了种种华丽辞藻的罪状,那你怕是真的高看李信的语文水平。

总而言之,郑博文抑扬顿挫地念了一遍手中的罪状以后,李信只大概搞明白其中两三成的含义:首先,李信身为王爷却背地里经营长一楼,行商贾之事,有失皇家体面;其次,与民争利,影响百姓生计,搞得很多酒楼都开始经营不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郑博文说李信以花言巧语骗取百姓钱财,聚拢大量财富,形迹可疑。

虽然郑博文没有明说,但所有人都知道,他所谓的“可疑”,说的其实就是“可能有谋反的嫌疑”。这就是他的精明之处。

郑博文清楚地知道,以李信的身份地位,再加上李世民对他的崇信,谁谋反都轮不到他,但是,想要让一份罪状值得拿到朝堂上来讨论,那它的内容就必须要足够重磅才行。因此,郑博文选择不正面说谋反这件事。反正说了也不会有人相信。但是,这不代表他不能用语言去暗示。不管怎么样,只要他暗示到位,就有人会向这个方向去想。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良久,郑博文终于念完了自己的裹脚布,哦不,文章,然后随手又将文章卷了起来。

李世民充满威严地问道:“楚王,你可听清了郑大人的话?”

“回陛下,”李信毫不犹豫地回答,“没有。”

“那你作......”李世民本来已经打算继续问李信向怎么解释这几个罪名了,谁料李信说的竟然不是“听清了”而是“没有”。

郑博文都快气炸了。他嗓子都快念得冒烟了,这会儿李信给他来个“没有”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