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婚嫁之嫁妆风波(十三)(1 / 1)

青玉英雄合卺杯乃是前朝最有声明的治玉大师陆子冈的佳作,张岱在《陶庵梦忆》中说:“吴中绝技,陆子冈之治玉、鲍天成之治犀、周柱之治嵌镶俱可上下百年保无敌手。”王世贞则在《觚不觚录》里说:“今吾吴中陆子冈之治玉、鲍天成之治犀、朱碧山之治银皆比常价再倍。”在众多著名工匠中,陆子冈都被排在第一位,可见其名气之大。再者说,陆子冈活着的時候所做出来的东西已经比当時市价再倍,更何况更换朝代又过了这许多年,身价更是不可估算,而且这青玉英雄合卺杯还是陆子冈之名作。

青玉英雄合卺玉杯顾名思义是用青玉雕刻而成,这件合卺杯上雕刻了两只动物,上面是鹰,下面是熊。鹰,与“英”谐音,英代表花,我们常说落英缤纷,花就代表了女子。熊,与“雄”谐音,代表了男子。这件合卺杯用一个图解的方式,上面是鹰,下面是熊,代表了一男一女,两只杯子贴在一起表示合卺。更有意思的是,这只杯子上鹰是踩在熊的脑袋上的,前朝的時候女子的地位还是挺高的,只是到了现在有些低落了。

这件青玉英雄合卺杯的确是件宝物,难怪大太太舍不得,陆子冈的物件不是有钱就能买得到的,有钱你也未必买到真的,通常赝品居多,此刻让她把这件东西拿出来给明烟简直就是要她的命。大太太如何不恼?

兰菊跟兰芳劝了半天大太太就是不肯屈服,事情一下子僵持起来。兰芳只觉得头疼得很,再过**天明烟就要出嫁了,而自己的婚事还没有着落,爹娘又起了争执,难道她就要成为京都的笑柄吗?妹妹出嫁了做嫡姐的却连婚事都没有定下来,如何不令人恼?

兰菊也甚是头痛,她是怎么也不会想到小王爷居然会这么大的手笔,九万两的聘礼也就算了,偏偏又弄了一对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夜明珠是直接交到了明烟的手上的,将来出嫁是一定要带回去的,可是郁府却不能不给一件拿得出手的压箱底物件相衬,若是没有也就罢了,偏偏母亲有这么一个价值不菲的名家真作,要是欺瞒不给,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保不准哪一天就会漏出了风声,说不定会招来什么大祸,攀上王府的婚事,还没得到好处,就先惹了一堆麻烦,兰菊始料未及,一時间也没什么好主意了。

明烟回了金华轩,看着跟进来的十一姨娘,又回头对;怜双几个说道:“你们都下去吧,我跟姨娘单独说会话。”

怜双几个应了,就下去了,明烟坐到了临床的大炕上,十一姨娘坐在了她的对面,两人的神色都有些疲惫,明烟更甚一些,因为始料未及这么一场大的风波,又受到了波及,脸色越发的不好看了。

窗户上换上了新的雨过天青窗纱,透过纱窗清爽的风徐徐的吹进,减了不少的燥热。犹豫良久,明烟还是问道:“姨娘一早就知道太太那里有这件东西是不是?”

十一姨娘神色委顿,抬起青葱般白的手指揉揉额头,叹息一声说道:“七小姐心思敏捷,婢妾早就知道瞒不过您,是,帮着大太太管家的時候知道的。”

“那也一定是姨娘告诉了爹爹母亲有这个好物件了?”

“是,老爷不出面谁能扳得倒太太?”说到这里十一姨娘重叹一声,又说道:“这后院当家主母看着是风光,可是所有的风光都是来自你嫁的男人给你的,若是你得罪了这个男人,就算是正妻又如何?大太太不管交不交出这青玉英雄合卺杯他们夫妻的感情都已经受到了重创,这一次不会扳倒大太太,但是却会令大太太在老爷心中的地位一落千丈,等到七小姐出嫁后,我只要再轻轻的出手,大太太的地位难保已经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明烟细细思量十一姨娘的话,紧皱的眉头逐渐的舒展开来,十一姨娘就是这样一步步走得很稳,从不会轻易地踏出一步,但是只要一出手就是命中对方要害。为什么这次不会直接把大太太打倒,原因很简单,兰芳还未出嫁,大太太为了自己的女儿定会拼死一搏,鱼死网破两败俱伤的结果肯定不是十一姨娘要的,所以她出手后便后退一步,等到兰芳出嫁后,大太太的苦日子才真的来了。

明烟其实一点也不同情大太太,心里还隐隐的觉得痛快,因为大太太就是一块巨石紧紧地压在她的身上,让她喘不过气来,明烟又看着十一姨娘,开口问道:“姨娘的意思五姐姐的婚事会花落谁家?”

十一姨娘抿嘴一笑,说道:“这可不是我说了算的,大太太这些日子到处碰壁只怕是心里也有些明白了,她能走的路也就剩一条了,我们留给她的路也就只有一条,她别无选择”

明烟心中一震,随即长叹一声,说道:“你们这么费劲心机究竟图谋什么?这郁府有什么值得他这么做的?”

十一姨娘轻轻地摇摇头,说道:“七小姐总有一天会知道的,现在请恕婢妾不能说。”

明烟不再问了,有些事情她隐隐约约的已经有些感觉,可是还没有一个具体的轮廓,她害怕揭去那层面纱,就这样吧,不说也好,不说也好

“七小姐的婚期快到了,东西都准备好了没有?要是还有什么缺的只管告诉婢妾,别委屈了自己。”十一姨娘看着明烟眼中半露清愁,千般算计万般手段皆为眼前女子,值与不值,旁观人永远没有评判的权利。

明烟摇摇头,说道:“已经足够了,不缺什么了。”

十一姨娘就笑了,想了想说道:“七小姐的嫁妆具体是个什么数字现在还没有定论,今天是个好日了,这个時候去请老爷的示下再合适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