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 笑口常开(1 / 1)

“宾哥。”

“胜和老徐过世。”

“一周过去,胜和还未能选出坐馆,江湖都说胜和要分崩离析,就连字号都选好了。”

“我们点能不开心?”

元宝坐在椅子上。

“哈哈哈。”

大波豪朗声大笑。

“是呀,宾哥。”

“笑口常开,好彩自然来。”美姐穿着一身绿色纱裙,翘起二郎腿,脚尖勾着高跟鞋,一挑一挑,姿态火热。

张国宾目光扫过长桌两旁十一名堂主,知道这种喜事,拦是拦不住的。

爱笑就笑吧。

他嘴角也挂上一抹笑意:“好吧。”

“既然胜和目前内乱,尖沙咀暂时停止用兵,勿要街头洒太多鲜血,兄弟们性命要紧。”

“我识得的,宾哥。”飞麟坐在末尾一张椅子,面带微笑,气色也好不少。

现在对方内乱当然是要静观其变,找准时机再一鼓作气直接拿下尖沙咀。

加紧用兵反而会逼得胜和内部不得不团结起来,宾哥真是胸有成竹,尽在掌握之中,作为最前线打擂台的炮台,飞麟肯定是深有感触,不会乱来。

张国宾扫过飞麟那野心勃勃,准备大干一场的样子,当即就明白飞麟仔脑袋里在想什么,不过眼下正是社团齐心协力的时刻,他不能出言否决底下的想法,而且还要允许底下的人有各自观念,正所谓,党内无派,千奇百怪,怎么协调好各方利益,达成他的规划、目标,便是一位坐馆能力的体现。

张国宾朝飞麟露出一个微笑。

“宾哥,我给胜和分家的字号都想好了。”

阿豪在旁说道。

“天堂仔的字号叫和爱财,秀才的字号叫和忠狗,靓迪那条街叫和衰和。”

“哈哈,豪哥,我觉得天堂仔叫天堂社就不错呀,一个个都去上天堂。”元宝在旁大笑。

“好了。”

“开会吧。”张国宾轻声说道。

十一位堂主立即收敛起笑容,各堂口白纸扇立即递上账目。

本月账目较往常有一定变化,首先,随着和胜和字号内乱,胜和许多马栏生意下滑,马王趁势抢走顾客,导致社团马栏生意红火很多,马王较以往多交数一百余万,砵兰街在长期经营下已经打出红灯街的名头,美姐交的账目有所上涨,尖沙咀堂口由于开始血拼,安家费,医药费花销很大,本月交数不过二十几万,作为炮台堂口损失最大,红利却吃的最晚,实属可怜。

耀哥对完账目之后,轻声跟坐馆沟通两句,张国宾便微微颔首,端起茶杯,沏起茶盏。

“呼。”

“这两个月尖沙咀堂口的规数就暂时免了。”

“各位没意见吧?”

他轻吹口气,拂过茶汤。

“没意见。”

“没意见。”

元宝,马王,美姐等人纷纷答应。

飞麟仔面露感激。

“多谢阿公。”

这种情谊,江湖中只有义海。

“不用谢。”

“你为社团坐事,社团应该关照你。”张国宾饮下一口茶汤,放下茶盏,随即再说道:“马王,元宝,美姐。”

“你们三个堂口既然在尖沙咀有捞到好处,那么尖沙咀堂口需要银钱,你们就该多帮忙。”

“若是飞麟开口借钱,兄弟之间,不许收息,识得吗!”

张国宾语气强硬,肃声下令。

“是!”

“阿公!”

马王,美姐,元宝三人浑然没有意见,直接开口答应,如果换作两年前,自家兄弟借钱一样明算帐,找社团借贷都得交利息,可阿公在社团内常常照顾兄弟,更把情义看得比天重,从来不跟兄弟们夺利。

义海有坐馆当表率,越来越把情义看得利重,反正一个个跟着阿公捞水,借兄弟一笔又不会穷死。

和胜和内部争权夺利,自相残杀,结果呢?

“多谢阿公。”

“我会尽快拿下尖沙咀的。”

飞麟愈加感动。

阿公对他如此关照,必须拿下整个尖沙咀好好回报阿公。

张国宾扭头望了飞麟一眼,面无表情点点头,看来社团内部一定要拿下尖沙咀的决心很大,这回趁着胜和出事,尖沙咀真是不得不拿,不过就算要那也希望以和平的方式一统尖沙咀,主要是江湖讲究以礼服人。

“社团有没有发展是一回事,懂不懂互相关照是另一回事,胜和当年红红火火,现在又怎么样?”

“锥脸徐钦定天堂仔上位,靓迪却号称要成立新和胜和,要自立门户!”

“秀才在私下偷买选票,叔父们待价而沽,就等着靓迪跟天堂分出胜负,这种胜和点能长久!”

张国宾坐在主位,捏着龙头棍,一身黑色西装气宇轩昂,年轻的面孔却说出一番沉重道理。

“我希望你们通过胜和的事件,能够明白字号之间团结最重要,不懂得团结,迟早就会衰败。”

“用票选出来的龙头,真的是个好龙头吗?”张国宾有感而发,或许义海这种坐馆举荐,代代传承的方式,也是一种不错的体制。

“散会吧。”

张国宾挥挥手,一干大底们表情沉重,深受教诲,陆续走出会议室,张国宾回到办公室内,却拿起电话,拨出一串号码。

“嘟…嘟……”

黄志明穿着黑色皮衣,坐在办公室内倾听伙计回报文件,听见电话响起,头也不回的拿起电话靠在耳边。

“哪位?”

张国宾靠在办公室内的椅子上,将大哥大放在耳边:“黄sir,晚上有空过来一起食火锅乜?”

“打边炉啊?”

黄志明摸摸肚腩,瞳孔内神色微变,嘴角挂着笑意,抬抬手,李勇力便拿着文件夹走出办公室。

黄志明笑着说道:“张先生,OK呀,难得张先生有空揾我聊天,我肯定要给义海集团的大老板赏面。”

“明王哥,升到警司讲话就是大气不少,行,今夜旺角,犬肉火锅。”

张国宾面带微笑。

夜晚,晚风徐徐,初秋的香江,偶会有一丝凉气。

一条小巷内,火锅铺拉开玻璃门。

十几名西装马仔沿途守在小巷内,三辆O记的便装警车停在门口,黄志明穿着黑色西装,推门下车,同时六名戴着耳麦,腰间鼓鼓的下属随之落地。

黄sir给下属们打出手指,命下属留在巷口,独自一人叼烟走进小巷,当他在踏入火锅铺的那一刻,身体不自觉感觉有些不舒服。

火锅铺内,一张圆桌,一尊铜炉。

一个孤独的人影坐在锅炉前,用筷子正翻着里面的犬肉,咕噜噜,黄色浓汤沸腾,枸杞,当归翻滚出汤面。

黄志明坐到餐桌旁,笑道:“张先生,好久未见。”

“黄警司,大驾光临啊。”张国宾抬起头,露出一张年轻面孔。

“叫什么黄警司,叫我黄sir,明王,七哥都好听点啦。”黄志明拿起桌面上的筷子,望向火锅食指大动,直接挑了一片牛肉伸进热汤涮了起来。

“那你也别叫我张先生,叫我阿宾就行。”张国宾笑笑,二人之间,确实有一段时日未见,今夜相见颇有一种老友见面的感觉。

“明王哥,在香江食犬肉火锅好像犯法的。”张国宾望向黄志明一言不发,认真涮肉的样子,出言打趣。

黄志明却用瓷碗兜着下巴,狼吞虎咽的道:“宾哥,人食肉,天经地义,管他是犬是羊是什么牛马。”

“要是有人抓你,没关系。”他抬起筷子,很是威风:“我罩你!”

“哈哈。”张国宾大笑。

二人先是食火锅,后又配啤酒。

黄志明去年试图抓捕黑柴失败,但依旧还是在上司的力挺之下,成功升职警司,这一可以证明警方对“壹战行动”的肯定,二能够说明黄志明的表现优异。

酒过三巡。

张国宾仿佛在说一件小事,故作恍然道:“对了,黄sir,最近我们公司想要收购尖沙咀的一块生意。”

“黄sir有兴趣乜?”

黄志明嘴角一笑,稍稍眯起眼睛,很快便睁开,答应道:“有!”

“当然有!”

“我这个人是财迷,对贵公司大大小小的生意都很有兴趣,边個不知道跟太子宾做生意,有的捞嘛!”

“黄sir,有眼光!”张国宾很是赞同的举起筷子,点向黄志明,颔首道:“分杯羹?”

“你说过,可以合作的嘛!”

“我只要想要尖沙咀平平安安,就算是打收购战,我也希望你们跟在证劵交易所一样,不要搅得满城风雨。”

“太子宾,我真未想到,你能这么快能吞并胜和,现在胜和就算败了,依旧还有两万多人。”

“嗝!”

黄志明打出一个酒嗝。

张国宾憋着鼻子,胀红着脸。

“昨夜食大便了?”

“呵呵,以前混的时候跟大圈仔学的,吃饭配蒜。”黄志明一张老脸露出羞涩笑容。

张国宾真想把他脑袋摁进锅里,强忍着俊脸,说道:“我送你尖沙咀一场平安,不要动我底下的兄弟,否则一定让你天下大乱!”

“作为回报我要捕天堂仔入狱!”

“作为回报我为你奉上秀才的罪证!”

黄志明,张国宾几乎同时快速说道,二人猛的止住话语,望向对方,脸上都露出奸笑:“天堂仔?”

“秀才!”

“天堂仔?”

“秀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