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七年2月21日 雨(1 / 1)

宋北云 伴读小牧童 1713 字 9个月前

作为一个整日徘徊在女人之间游走并以此为生的人,他才不介意什么对方的态度冰冷,只因见过太多这样的女子,只要自己不要脸、不计较,百炼钢也能化作绕指柔。

就他的经验来说,越是刚开始看上去冰冷的女人,到后面就越痴缠就越沉迷,反倒是那种一开始欢欣鼓舞、跃跃欲试的女子,只要新鲜劲一过反倒是最会翻脸不认人。

佛宝奴往前走,他便走在旁边,不管佛宝奴搭理不搭理他,只要遇到佛宝奴稍微留意的物件,他便会在旁边小声讲解着来历和典故。

从秦淮河说到夫子庙,从贡院说到木雕,话虽多但却并不喧宾夺主,就像个导游一般在介绍者,风土人情、奇闻异事也都是信手拈来。

说实话,这种人不讨厌的,佛宝奴虽然不愿意跟他说话,更不可能从他手上接东西,但却还是会很耐心的听完他的介绍,比如那些秦淮河上的故事,花魁们的血泪、贫贱时的爱情,倒还真的是有几番意思的。

这一点他比宋北云强,宋北云的孤高是很可怕的,那厮从不愿意去打听什么民间趣闻,更不会给她细心的解释什么风土人情,虽然佛宝奴也不会问,但从对那家伙的了解来看,即便是问了,他恐怕也只是会找个人来解释。

“此处便是三娘泉。”

方之唯指着一处看似不起眼的井,小声介绍道:“据说早些年金陵城内有这么一桩事,那时大宋之都还在汴梁城,此处有户陈姓人家,家中有个女儿年方二八,生的是貌美如花。但那户人家夫妇二人皆嗜赌成性,有一日输得没了法子,便将女儿典当于人。殊不知那陈三娘早已与同乡少年有了情愫,少年进京赶考,却不知道心爱之人遭了凌辱,等功成名就回乡之时却发现三娘已投井自尽,他心中悔恨,便在三娘投井之地种下了一颗大槐树,后此地便成了有名的三娘泉,据说有情人在七月初七井中投下一枚铜钱,便能与情郎厮守一生。”

佛宝奴看着面前的槐树和树旁石碑上的三娘泉,表情不屑,转身就往前走。

“姑娘不试试么?据说还是挺灵验的。”

佛宝奴停住了脚步,转头看向这方之唯,戏谑的问道:“我为何要靠一个投井自尽的傻女人保佑?她配吗?”

一句话将方之唯给噎得一滞,半晌没能说出话来,原本他以为面前这女子要么会想到从前而感怀,要么会被那动人的故事给感化,却是没想到她张开嘴便是一句“她配吗”。

这让人如何回答?

“姑娘倒是巾帼不让须眉。”方之唯干巴巴的恭维道:“是小生……小生……”

“赏。”佛宝奴懒得看他尴尬,只是伸手一挥,旁边的女官立刻上前掏出十贯的官钞递给方之唯。

“啊……这……”方之唯人都傻了,这还没开始骗呢,咋就给上钱了?

拿着钱,他那小弟连忙上前观摩:“哇哦!这娘子好有钱!上来便是十贯啊。”

方之唯这时也清醒了过来,看到前方的佛宝奴已经走远,他也顾不得细想,便连忙追了过去。

他继续当他的导游在给佛宝奴介绍着这里的风土人情、民间故事和风味小吃,但心中却越来越虚,因为他开始发现面前这位姐姐跟别家的不同了。

气场真的太强了,面对别家的女子时,他总会想着下一步该如何进行,但面对这姐姐,他感觉自己在给上级官员汇报工作。

当有的地方人家不满意,只要眉头一皱,他就不敢再继续往下说了。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就是那种压迫感让他不由自主的停下来。

特别是说到什么灵验、保佑亦或是邪门的时候,对方的第一反应居然是不屑……

不屑懂么?比如南京城最有名的凶宅,往常方之唯在这个地方无往不利,那些姑娘听到那恐怖的故事即便是再矜持也会面露出惊恐。

但这姐姐听到什么灭门惨案、人肉包子和什么鬼怪作乱时,脸上居然是不屑,甚至敢踏入阴森的凶宅之中溜达一圈。

这种姿态可不是谁都能有的,方之唯心中可不止是感叹,简直就是惊叹。

那些常用的话术根本无法打动面前这个女子,甜言蜜语说了、才华横溢展示了,但却没有任何用处……

唯独把她逗笑的事却是在背诵宋北云诗集时,但这种时候怎么能笑啊?难道不应该是感动吗?别人家的女子在听到那些缠绵悱恻的诗时,无一不是满心感触的望向天际,亦或是轻柔叹息。

“这诗是那个宋北云写的?”

“是啊,我大宋一等一的才子,诗文双绝。”

佛宝奴再次不由得笑出了声来,宋北云什么能耐她还能不知道?那些仿冒的粗制滥造的诗文,只能说是临摹了他的形却没有里头的魂。

因为宋北云从来不会写情诗,他写的词从来都是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从来都是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怎会写这种明月、美人、柔甜似水的矫情。

“行了,退下吧。”

佛宝奴一挥手:“赏。”

女官再次上前给了方之唯十贯钱,然后跟着佛宝奴转过头钻入了路边的一辆马车。

马车滚滚向前,方之唯被留在了原地愣愣发呆,而他那小弟凑了上来:“哥!咱们发财了!”

是啊,发财了。一晚上人家姐姐说了八次赏,自己就得了八十贯的赏钱,这是等闲人家两年都赚不到的钱,但在那姐姐面前就像是给路边的阿猫阿狗喂上一块骨头似的轻而易举。

这种反差让他透着一股子难以描述的难受,非常非常难受的那种,但光是难受还是轻的,最关键的是那种小心翼翼让他不得不时时刻刻都注意言辞,别说开一些带颜色的玩笑了,便遣词造句都仔细思考,让他恍惚回到了当年进考场的时候。

“明日咱们还能再见到她么?”小弟上前问道:“多来几次咱们就能金盆洗手了。”

“不……”方之唯用力摇头:“我不想再见到她了。”

而佛宝奴在回到住处之后,来到了宋北云那边,看到小宋正在啃着鸡爪子泡脚,她眉头一挑:“回来了呀?”

“嗯,玩的还开心?”小宋把面前的鸡爪往她面前推了推:“味道不错,我晚上卤的。”

“你卤的啊?”佛宝奴凑过去:“喂我。”

宋北云给她喂了一个鸡爪子,然后笑道:“明天打算去哪里玩?”

“明日啊,打算去新城转转,看看你这边的新城怎样。”

宋北云点了点头:“我可能没空,你又的自己去了。”

“我找到向导了。”佛宝奴笑着说道:“那个小泼皮还挺好使唤的。”

“也行,那种地头蛇都挺好使唤。”

佛宝奴将今日的所见所闻都原原本本的告诉给了宋北云听来,他一听就知道那个泼皮的目的,估计佛宝奴也知道,但不是宋北云看不起他,就他那个层次,佛宝奴这样的人他吃不住的,甚至都不用佛宝奴说什么,光那个气场就已经不是那等人能吃得消的。

上位者是自带光环的,即便是赵性那种癞皮狗一般的人,只要他不笑,往那一坐就已经足够让大部分人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佛宝奴在气场上远胜于赵性,一个能挥舞斩马刀嗷嗷把草原勇士追过阴山的人,很多事一个眼神就足够了。

“抱抱……”佛宝奴突然张开手:“要抱抱。”

“是不是病了?”宋北云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突然撒什么娇。”

“今天走累了……”

“行吧,抱抱,抱抱。”宋北云张开手轻轻抱着佛宝奴:“陛下回去之后记得迁都到洛阳。”

“知道啦,不用三番五次提醒。”

宋北云点头,然后揉了揉她的头发:“既然陛下累了,那要不要我帮陛下洗澡呀?”

“嗯……要!抱我去。”

第二天一早,正在破败屋中做饭的方之唯突然被敲门声惊醒,他好奇的打开门想看看是谁来找他,却是没想到一开门就见到昨日那个“丫鬟”。

“小姐让你过去。”

女官的语气生硬且阴冷,吓得方之唯一哆嗦。他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不……不了,请转告小姐,小生今日有事……我……”

“少废话。”女官眉头一皱,拎着他的领口:“让你过去便过去,哪由得你罗嗦!”

方之唯挣扎了一番,却没想到这丫鬟的力气居然如此之大,在她面前自己都不能说是手无缚鸡之力了,根本就是那只鸡呀!

被抓上马车的方之唯求饶道:“姑奶奶,我真的不想去了……我炉子上还炖着汤呢。”

女官半闭着眼睛根本不跟他废话半句,那可是圣旨,圣旨是他一个庶民说不去就不去的?能由得他?

来到城外的十里亭处,方之唯被放了下来,抬头就看到一辆更华丽的马车停在那里,女官拽着他走上前:“小姐,人带来了。”

“嗯。”马车里传来一声动静:“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