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真巧、原来你也在这里(1 / 1)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说的是逛夜市,出了李府却直奔白桥,这让从李伯那得知某人对文家小女一见钟情的朱唤儿嗤之以鼻,不就是想见文家小女么,却说什么逛夜市,虚伪!

话说,纨绔你这也太那啥了,据李伯说文家小女不过十一二,尚是金钗之年,不及豆蔻,这也能让你失心疯,那文家小女究竟美到了什么程度。

在古代,十岁以下的孩童称之为黄口,十二岁的女孩叫金钗之年,十三岁叫豆蔻之年,十五及笄之年,十六碧玉年华又称破瓜年华,意思是可以结婚巫山**了。

来到白桥,半水河畔也是大户聚集地,因此白桥美女如云,不少养在深闺无人识的大家闺秀带着青涩丫鬟穿花引蝶一般行走在人流中,偶尔也可看见面目阴鸷的泼皮无赖,其中定然有一些拐卖女孩的下三流货色。

每逢大节,夜市上总会有些姿色好的小娘失踪,至于最后去了何处,大抵是通过地下渠道运到了周边城市的青楼和勾栏里。

李凤梧注意到好几个面目阴鸷打着呵欠的青年在看见朱唤儿后就移不开眼,悄无声息的尾随在自己身后,心里暗暗警惕,拉了拉朱唤儿的衣袖,“跟紧我别走丢了,要是被拐卖到外地勾栏,可再没有卖艺不卖身的好事。”

朱唤儿也曾听过这些传闻,小脸唰的一下惨白,紧紧拽着李凤梧的袖衣,深恐真个一不小心被人拐了去,这便更像是新婚小娘子跟着郎君出来闲逛。

李凤梧若有所期,心不在焉的陪着朱唤儿在白桥附近瞎逛着,朱唤儿倒是没心没肺的玩得不亦乐乎,因为和李凤梧等人一桌比较拘束,本就没怎么吃饱,对美味的小吃食毫无抗拒力。

尤其是李凤梧大气的给她买了好几个后世称之为糖葫芦的糖堆儿和画糖后,朱唤儿便左手糖堆儿右手画糖,吃得满脸都黏兮兮的,心花怒放的跟在李凤梧身后,俨然就是吃货小娘子被郎君收买了的样子。

李凤梧今夜的主要目的当然不是陪朱唤儿逛夜市,顺着白桥望向文宅方向,几乎望眼欲穿,功夫不负苦心人,终于在无数人影中见到了三个熟悉的身影。

文蔡氏带着一双女儿姗姗而来,身后跟着两个年轻力壮的文宅奴仆,母女三人言笑晏晏,尤其是文家小女极其雀跃,一头齐脚裸的长发在夜风中甩来甩去,万箭一般直射李凤梧内心,这大概就是怦然心动的感觉。

李凤梧喜不自胜,带着朱唤儿来到早就踩好点的白桥头,假装看着地摊上的玉佩首饰,眼角余光瞥到文家小女一行人走到身后,正假装不经意的起身和她们来一场不期而遇的邂逅,孰料文家小女咻的一声蹿到了自己身旁的胭脂水粉摊前,“娘,快来看看这石榴娇好不好?”

这真是天赐良机啊,李凤梧窃喜,假装很惊讶的样子扭头过去,“原来是文家小妹,竟然在这里相遇,真巧,缘分啊缘分。”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卖玉佩收拾的摊子老板在夜市经营多年,什么人没见过,见状心里暗骂一声,这是谁家的公子哥儿,真不要脸……

朱唤儿也在暗骂,纨绔你还要脸不要脸,明明是你故意在这里等候,竟然大言不惭直呼缘分,我要是那女孩,就甩你一脸的口水。

文家小女手上拿着石榴娇的胭脂盒子,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抬头看过来,发现是那个和父亲讨价还价的李家小官人,一时没想那么多,也娇声道:“哎呀是你呀,原来你也在这里。”

虽然不是第一次听见文家小女的声音,但李凤梧的心还是酥了,娇俏的声音之美足以羞死黄鹂,清脆中带着一股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温婉……

文蔡氏带着大女文淑臻上前,见礼之后笑道:“李家小官人也来逛夜市。”眼睛余光却在打量李凤梧身旁的朱唤儿,那夜李凤梧带着朱唤儿到文宅,文蔡氏并不在场。

文蔡氏是何人,深谙妇人之道,眼光毒辣,只几眼就看出了朱唤儿的处子之身,不由得暗自点头,李家小官人身畔伴美女还能谨守君子之道,官人眼光果然不差。

这有可能是未来丈母娘啊,有道是攻下丈母娘就成功了一半,自己必须打起精神,务必给文蔡氏留下一个好印象,笑着说道:“夫人和两位小娘子也来逛夜市,不如让小侄陪游?”

朱唤儿在一旁那个气啊,纨绔啊纨绔,和你在一起几个月了,从没见过你笑得如此温和,你的节操呢……嗯,不过文家小女确实美得不像话啊,如果自己是个男人,估计也比纨绔好不到哪里去。

没来由的,朱唤儿在文家小女面前竟有些自惭形愧。

文蔡氏尴尬的笑笑,不置可否,文淑臻倒是对李凤梧感观极好,当然,作为女人的敏锐直接,她知道这李家小官人一心在自家小妹身上,便笑道:“小官人如果不介意,但请勿访。”

李凤梧嘿嘿贼笑,“乐意之至。”

文家小女冰雪聪慧焉能不知李凤梧这灰太狼打的什么主意,此时倒有些后悔和这李家小官人搭话,应该不搭理让他自讨没趣,寒着小脸嘟着嘴小声打趣道:“哎哟,好像我们和你也没那么熟嘛。”

朱唤儿听得捂嘴直笑,对文家小女好感倍增,就喜欢看纨绔吃瘪。

文蔡氏无奈摇头,文淑臻则有些玩味,小妹若是从心底里讨厌一个人,会把对方当空气无视,根本不会和他说话,哪还会打趣。

李凤梧脸上感觉有些挂不住,心里被激起好胜心,好你个小萝莉,还不信我李凤梧镇不住你,脑海里飞速转动,立即想到了说辞:“熟不熟只是一种说法,若是有缘初次相见又何妨,小妹饱读诗书应该知晓,诗经中有《野有蔓草》一诗,本朝大家易安居士亦有《点绛唇》一词,皆是说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的意思,所以说呢,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卧槽,这一番话下来,李凤梧自己都佩服自己了,果然,老子过目不忘的本事不是吃素的!

朱唤儿早知李凤梧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倒是不吃惊,可文家三人哪里知道,见李凤梧挥洒自如典故运用信手拈来,俨然一个文学大家,立即被这货给唬住了。

尤其是最后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真是个美得没边了。

PS:一直很喜欢刘若英那首原来你也在这里,有种不期而遇的浪漫暧|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