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穿越到元朝(1 / 1)

(感谢arttp、1亿条骨血斑鱼、当日避影的打赏。Arttp的打赏让我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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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远坐在青瓦屋檐下,看着面前滴落的雨水发呆。

这已经是再次穿越的第三天了。

比起那黑暗冷漠的钢铁房间,这里要好上无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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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远并没有深仇大恨之类的羁绊,非要跨越生与死的界限前去复仇。也没有因为吃烧烤,就被渣土车撞回唐朝。

一个三十来岁的大老爷们儿,忽然变成一个六七岁的粉嫩男童,样子又和自己幼年时相去甚远,这让陆远怎么都无法接受。

不过几天下来,他总算变得随遇而安,不再去多想。这里怎么也比那个铁棺材好。

在穿越来那个年代,自己父母已经过世,妻子正在闹离婚,真说不上什么牵挂。唯一不爽的,不过是银行存款、股市股票罢了。想来以妻子的精明,搞定些许手续不成问题。

要说这新得的身体,陆远也仔细思量过。先说长相,粉雕玉琢一样的孩童,漂亮的宛如观音座下的红孩儿一般。再有就是这身体不过六七岁,素质却出奇的好。身体灵活且有着成人的力气,井边的石磨盘也能抬起半边,这让他安心不少。

陆远刚刚醒来时,身上穿的是丝绸做的衣服,脖子上有平安金锁,腰上有玉佩,手上没有劳作的粗茧,浑身上下更是连一丝擦伤的疤痕都没有,显然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孩子。

但是,就是这样人家的孩子,却孤零零一个人,全身湿漉漉的在沟渠的边醒过来,身上全是水草和落叶,明显是落水后被冲下来的。

不能不让人心生疑虑。

陆远毕竟是心态上是成年人,前后无法判断的时候,也不敢下什么断言,一切小心为上。

沟渠另一侧,穿过灌木丛,沿路远远的就能看见稠密的人烟,前面就有一处大镇子。路边也有些稀疏的农家。

见到来往路人都是穿着古代的衣冠,难免又是一惊。

好在陆远是个挺沉稳的人,先是在农家偷了一身衣服换上,把自己那身丝绸的衣服埋到泥里。然后在土地上滚两下,再拿着个棍子比划着疯跑,俨然就成了个乡下的顽童。

要说独自在外的漂亮小男孩儿,最怕的是人拐子,这种事情就是现代都屡禁不止。在现代拐卖儿童,多半会被卖给别人当儿子,或者变成“残疾”乞丐之类的,遭遇悲惨,让人心痛。

现在是古代,经历更加可怕,因为还存在一种叫“瘦马”的邪恶东东。要是被卖到秦楼楚馆被调教成相公,那陆远觉得生不如死。

现在有了天生的一把的力气,陆远倒有了一两分自信,出其不意之下,放倒一两个大汉还是不成问题。

他把脸上、身上都搞的脏兮兮,看不出样子。陆远拿着根木棍,吆喝着玩耍,引得几个顽童也跑来一起厮混。但是他的视线,却始终盯着河渠和来路,不成想从早等到晚,竟然没有人沿着沟渠寻来!

陆远是成年人,想的当然多些。

如果是大户人家遗失了男童,肯定会像疯了一般的去寻找。在古代,像他这样有身份的孩子,相必盯着的人不会少。这样的孩子落水,不可能没有任何蛛丝马迹,沿着沟渠寻找下来简直是应有之意。现在大半天过去,除了路上来往行人,丝毫不见人寻来,事情变得非比寻常。

他更加不敢随意露面,连挖出绸缎衣服补偿那家遗失衣服的农家这件事,都按捺了下来。贸然行事,只会给人家招祸。

眼看着天色已晚,露宿野外怕是更加危险,陆远随意找了家路过的商队尾随着,混过了城门,就这么进了那个大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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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来,小心翼翼的打听着,对自己这身体的身份依旧是一无所获。

对于所处的年代,倒是知道了不少消息。

如今是元朝,至元四年。

这年表陆远也是搞不清楚,不过距离忽必烈建立元朝,已经过去了近七十年。

元朝从忽必烈算起,国运将将不到一百年!现在已经过去近七十年代,也就是说再有三十年,就是明朝灭元的时候。

听到这个,陆远也迷糊了,都说穿越穿越的,这个难道是要我开启争霸流的节奏?难道我要去投常遇春、朱元璋?还是拉杆子自己单干,未来开**当皇帝?事实证明,他想的太多了……

至于眼下这座大城镇,咳咳,实际上是一座城市,而且赫赫有名——临安。

没错,这不是现代临安县城的那个临安。

这是堂堂当年南宋的都城,“暖风吹得游人醉,误把杭州作汴州”的那个,原名杭州后改称“临安”的那个临安。

只是如今的临安,再也看不出南朝的都城气象。由于元人统治的残暴,在原是都城的临安尤其酷烈,让城里十室九空,居民流落他乡,百年临安的繁华再不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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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远拍拍手,打散了掌心的水珠。

趁着巷子里没人经过,陆远窜出门廊,跃起在院墙的顶端轻轻一按,身子便灵巧的跳了过去。如今身体适应后,孩童轻巧的身体加上神力,翻墙如同飞檐走壁一般。

这里是一处荒废的院落,看着青砖水瓦,前有山景,后有曲廊,显然过去是一个官宦人家。不过现在院子里荒草没膝盖,房间里外都是潮湿腐朽的味道,已经荒废多时。

在临安这样的院落很多,多是南宋官员过去的宅邸。

元朝建立之后,蒙古人多居住在黄河以北,南方雨水多、河渠多,马背上的蒙古人是不愿意来的。

临安在元人入主之后,不过派来个闲散的王爷镇守着。城里住的几个元人把那些王府之类的瓜分了去住,其他的汉人官员降一等,住些丞相之类的宅院,讨个吉庆。至于剩下这些普通官宦的宅院,原主人的后人不敢回来认领,商人怕被戳脊梁骨不敢买,乞丐小偷恐惧官员不敢住,于是就荒弃在那里。

陆远可没有一般人那种对官员天生的恐惧感。第一天路过的时候,就找了处偏僻的院落住了下来。这里不知被贼偷光顾了多少遍,连稍微值钱些的家具、门窗上的雕花等等都偷窃一空,陆远也是翻了很久,才找出一些下人用的被褥和衣服来。

用碎木升起火,拿出偷来的包子在火堆上烤着,看着窗外绵绵的雨,不由得发起呆来。

找到自己这身体的富贵人家,从此过上纨绔子弟早上来一发、晚上也来一发的生活,显然是没了指望。

想了想,还是找些活计,现在这个“繁华”的大城镇活下去才是正经。

虽然乡下可能更加安全,但是那几个月孤独到发疯的岁月,实在是让他现在只要看见活人,便觉得亲切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