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姆纳奇警戒,那噶下来,把那四个捆上,押到船上(跳跃一千年23章)。”老罗左右转了转,码头上有三十多个木桶,还有十多个木箱,不知道是什么,他打算上船审问菲拉斯,然后再确定行止。
十二米长的船其实一点也不大,顶多就是打渔使用,估计都不能出海岸线十海里,即使在浅海,遇到大点的风浪也要马上躲避,否则肯定被掀翻。
船上除了菲拉斯还有两个变成尸体的家伙,无论他们叫什么名字,什么种族,这会儿一切都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了。菲拉斯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原本利落的衣服成了沾满尘土和血浆的破烂货,灯笼裤也变成了破布一样,原本考究的小羊皮靴子变得灰突突的像从垃圾堆捡来的,他随身的弯刀匕首都被那噶随手扔在距离至少三四米的甲板上。
“菲拉斯啊菲拉斯,你可真的不怎么菲拉斯(阿拉伯语人名菲拉斯的含义是聪慧敏锐)。”老罗不无嘲讽的说着,他知道菲拉斯没昏迷,清醒着呢,“说说吧?”
菲拉斯抬头看了一眼老罗,接着垂下头,默不作声。
“怎么?无话可说?”老罗反问着,然后调侃道,“你要知道,菲拉斯,其实我是个文明人。”
“说,说什么?”几分钟的时间菲拉斯变成了沙哑的公鸭嗓,他的身体在不由自主的抖动。
“别想拖延时间,菲拉斯。”老罗的语气很平静外加平淡,“其实你应该知道,即使你等来了救兵也没用,虽然我加上随从只有三个人。”
“好吧,好吧,巴托尔先生你想知道什么?”菲拉斯的身体一下子松了下来,“你是文明人,总要有点提示吧?”
“呵呵,好,如你所愿。”老罗一把手抓住捆菲拉斯的绳子,就听见菲拉斯的尖叫“不要!”,绳子断了。
“哈,你叫什么?不就是帮你解开绳子嘛。”老罗扯过来一只木桶,就坐在离菲拉斯三米远处,长刀很在大腿上,菲拉斯背靠着桅杆瘫坐在甲板上。“提示是,码头上的货物是什么?你是谁?”
“码头上的货物,木桶里主要是曼苏尔家的稻米和小麦粉和茶叶,箱子里应该是毛毯和银器,别的我也不知道。”菲拉斯倒是坦白得很。“至于我是谁,我想对于巴丹特尔先生你来说应该并不重要。”
这倒也是个明白人,老罗冲他点点头,“你待在这里,别自作聪明,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对么?”
菲拉斯的脖子肿了一块,估计点不了头,只好说,“明白,我跑也跑不了。”
“呵呵,聪明人”老罗站起身,转头对船下的那噶喊到,“那噶,把那四个人押上来,顺便看着这家伙。姆纳奇,收拾战利品,全拿到船上来。”
“这就来,老板。”那噶的嗓音很洪亮。
“明白,老板,这就好。”姆纳奇还是最好的清扫工。
“花彪,你就待在船上,不许乱跑。”老罗把脚下的花彪抱起来放在木桶上,这小家伙战斗的时候从来不捣乱,你都找不到它藏在哪儿,等忙完了马上守在老罗脚底下,从不叫老罗操心。
“噔噔”踩跳板的声音传来,老罗看到那噶押着倒捆着双手穿成一串的四个俘虏上船,然后统一叫他们靠着船舷坐在甲板上,“别搞怪,不杀你们,否则……”说完用手横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然后指着菲拉斯对那噶用马赛语说,“注意盯着他,我下去一下。”
码头上只剩下姆纳奇一个活人了,他在收集所有的战利品并搬上船,其实主要就是兵器类,其他的人都是喽啰,身上也没什么值钱的玩意儿,唯一一个穿着皮甲的哈萨姆还被老罗连人带甲给分尸了。
码头上一共有二十六个木桶,每个也就六十公斤左右,挑两个打开查看一下,菲拉斯没有说谎,果然有稻米,老罗看着不禁有些嘴馋,不过目前实在不是好时机。
索性全部木桶装入戒指空间,木箱不多,一共两个规格才十四只,八只大的反而轻一些不过和木桶重量相仿,打开一个看看是毛毯,另外几个小的约有一百公斤重,估计如果不是石头肯定是好东西,老罗也懒得查看了,全部进空间。
岸上整理利落,仔细观察下四周,短时间内不会有任何人会来这里。那噶与姆纳奇看着俘虏,两个人都从没见过船,颇有些新鲜感,老罗前后检查了下这艘船,甲板下的船舱并不大,除了些船上必备的,只有空荡荡的货舱,看来码头上的东西原本就是这里装载的。
四个喽啰已经被吓破了胆子,他们原本不过是干些打杂的活,不是负责抢劫的,索性也解开绳索,叫他们把船挪离岸边。也不升帆离开,只要岸上的攻击——射箭以及投矛够不到就可以。
菲拉斯始终安静地靠坐在甲板上,似乎有些沮丧有些绝望。老罗远远的观察了他一会儿,走上前找了个木桶坐在他前面,“你是个贵族?”
“有我这样的贵族吗?”菲拉斯示意了一下自己的模样,“贵族不会出现在这个地方,这边除了商人就是逃亡者。”
“那么你是个逃亡者了?”老罗多少猜到了一点,看着他的打扮和肤色也不像是经历过很多事情的武士或者商人。
“我来自开罗,哈里发阿齐兹死后,他的儿子艾布阿里杀了我父亲,家族的人四散奔逃,”菲拉斯似乎陷入了回忆,“幸好我的叔叔照顾我,否则艾布阿里的狗腿子曼苏尔家的人,一定会杀了我。”
“等等,你说的哈里发阿齐兹是不是族名哈基姆?”老罗想起了一段阿拉伯什叶派的历史。
“没错艾布阿里的全名就是艾布阿里·曼苏尔·哈基姆,这个狂妄的小人。”菲拉斯有些咬牙切齿的说道。
“现在艾布阿里就位哈里发几年了?”老罗想起了阿齐兹是谁了,号称什叶派历史上最伟大的哈里发,法蒂玛王朝第五任哈里发阿齐兹,他的儿子艾布阿里也就是第六任哈里发两个人建立完善了什叶派教义,这两任哈里发建立的皇家图书馆原址就是后世开罗的哈基姆清真寺。不过传闻中艾布阿里是个严酷的人,专制而残暴,迫害了很多原本阿齐兹的大臣,看来这个菲拉斯就是那些大臣的后代了。
“已经七年了,哈里发阿齐兹时期的大臣已经全部被驱逐了,我的父亲就是当时的财务大臣。”似乎想起了自己这些年的悲惨经历,菲拉斯不禁泣不成声。
老罗撇撇嘴,笑话,政治斗争不都是这样嘛,估计菲拉斯的父亲当财务大臣时候也没少做别的事情,中国的俗语“一朝天子一朝臣”就是这个道理。不过阿齐兹是公元996年死的,艾布阿里在位七年,也就是说现在是公元1003年?这时候的中国应该是辽宋时期,宋朝的在位皇帝就是那个写出“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宋真宗赵恒,那个被寇准架上战场的胆小鬼皇帝赵恒,那个签署了“檀渊之盟”的赵恒!
豁然起身,老罗在甲板上踱来踱去。自己跨越了时空一千多年,距离中国万里之遥,如果没错的话,明年就是檀渊之盟发生的年份。在这个年代,一年的时间赶回中国怎么都来不及,坐帆船至少要三百天,要有熟悉水纹的导航员,还要保证不遭遇风暴的突袭,陆上更是不用提,要纵穿整个阿拉伯世界,路上战乱频发,怎么都不安宁。
对于老罗来说,从来就是一个大中国概念,什么这个民族那个民族的,总之所有黄色皮肤的都是一族,只不过生活的习惯不同,所处的地域不同,被所谓的精英们或为了私利或因为狭隘的看法划分地盘,分成了不同的族群。其实所谓不同族群对底层的百姓或者庶民有区别吗?还不都是吃穿住行?即使是后世,享受不同民族福利的还不是所谓精英阶层?
或许在很多人看来,老罗的看法很狂妄,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生活习惯怎么能划成一族呢?其实这是个谬论,文化与民俗还不是后天形成的,不信把地球上所有政治阶层统合起来,所有的百姓同一待遇,所谓的文化其实就是个屁。如果在星际时代,不同的族群或者有可以划分民族,地球上的人族甭管什么肤色,统一只能称呼为人族。
不过很可惜,老罗还是处在这个原始的时代,何况还是处于走路基本靠腿(不管人腿马腿还是骆驼腿)的时代,,还是在习俗与文化的背景下找寻自己的理念。
想得太多了,老罗告诫自己还不是星际战士,没那个本事跳出地球看问题,仅仅一把大刀一个戒指,一个莫名的传承,或许还有一位雇主,自己还是俗人凡胎,成不了圣人,好吧,或许至少暂时成不了。
接着询问菲拉斯知道的事情,蒙巴萨的具体情况,阿拉伯世界的变化,东罗马帝国的概况。或许是老罗对菲拉斯许诺不会杀他,并会把船还给他的条件下,菲拉斯变得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唯恐老罗改变注意,他确实是个聪明人,只是选择了老罗做对手实在不够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