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爷这一整日都很忙,原本他想做的,是一锤子买卖,过程简单粗暴,只求达到自己想要的那个结果就好。
但种种机缘巧合下,整件事居然从原本的“简单粗暴”转向了“运筹帷幄”。
这种感觉,就像是你原本想去村头穷酸秀才家为自己刚出生的儿子讨两个字做名,谁成想你刚推开家门,却发现姚子詹饿昏在了你家门口。
原本只需要一挂咸肉一包小红封给穷秀才的事儿,现在却需要烧两桶水给姚师洗澡,同时得做饭,一荤两素再敲个鸡子汤,随后还得去乡里打半壶酒回来;
让姚师吃好喝好洗好,姚师就帮你把孩子的名字给取了,取了后,再一通之乎者也告诉你他取的这个名字到底有什么深意;
你听不懂,但依然觉得很厉害。
随后,姚师还留下了一封信,让你孩子成年后去乾国找他。
事儿,还是那个事儿,你本意就是想给孩子取个名儿。
付出的代价,
咸肉炒了唯一的荤菜,鸡子是自家母鸡下的,素菜是自家地里长的,打酒也是用的原本红封里的钱。
但原本简单甚至有点粗糙的事儿,一下子变得漂亮多了。
唯一需要的,就是你前前后后多忙几趟。
郑伯爷现在就是在忙这一趟。
犒赏是以银钱为主,当然,还有绸缎布帛这类的,这东西在这个时代本就可以当货币来用,至于酒肉,一来准备时间不够,二来,此时也不适合放纵。
公主着华装,陪在郑伯爷身边,先慰问犒赏了城内的兵马,随后又去了南北两大营。
这场面,颇有元首带着第一夫人亮相的意思。
收到的反馈? 自然也是极好的。
靖南侯爷是高高在上的军中神祇? 那么郑伯爷,就是更为接地气的偶像了? 可以清晰地感受到这些军士对自己的崇拜。
再者? 丘八们的世界,颇有一种非黑即白的意思? 毕竟是将脑袋挂在腰上过日子的人,喜好个今朝有酒今朝醉? 求的是个痛快干脆。
郑伯爷一直打胜仗? 战绩摆在那里,同时这次大家伙跟着郑伯爷入城平叛,也是立了功,现在还得到了实际的赏赐? 心里自是更臣服得紧。
靖南侯自灭满门? 但在军中的威望却依旧无人能比,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什么三纲五常伦理道德,对于这些刀口舔血的士卒们而言都是虚的,能带领他们打胜仗得赏赐的人? 才是他们心悦诚服的对象。
另外,公主在侧? 堂堂一国公主,温顺地立在郑伯爷身后? 这画面感,实在是刺激得这群丘八们激动得想要发疯。
这并非是那种原始的激动? 因为没人敢用淫邪的目光去看公主? 更没人敢去亵渎? 不是因为她大楚公主的身份,而是因为她是平野伯的女人。
而这种激动,是一种在精神层面的。
郑伯爷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靠自己的奋斗,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
而郑伯爷也不辞辛苦地在当晚,做了四次演讲。
每一段演讲虽然都不长,但演讲结束后,熊丽箐能看见下面这群士卒眼里仿佛正在喷火。
是的,喷火。
演讲,语言的魅力,可以将人格的魅力给尽可能地扩散出去,感染四周一大群的人,让他们的灵魂,都开始“颤栗”。
郑伯爷熟悉的那个世界里,前有阿道夫演讲时的激情澎湃,性格以严谨著称的德国人整齐地举起手。
后有每逢高考冲刺前,大部分学校都会请一些演讲大师来给学生们打一管鸡血。
而这里,这个时代,因为文化传播的受限,这里的人们,包括这些士卒,他们接受讯息的渠道本就不多,言外之意,就是他们没有经历过那种“鸡汤潮”或者“励志涛”;
他们绝大部分人的内心,在这块区域,其实还是一块未开发的处女地。
他们习惯了征伐,习惯了策马奔腾,去将面前的敌人枭首,但他们的精神生活,反而比普通人更为贫瘠。
在这个时代,
只有贵族,也就是所谓的精英阶层,才有资格去接受精神层次的文化熏陶。
不仅仅是在燕国,
乾国、楚国、晋国,
甚至是在蛮族、野人、山越,也是一样。
所以,一旦你让他们感动了,这种感动,会持续很久,甚至是铭刻在心底很久很久。
“我原本只是北封郡一座小城的黔首,我的出身,甚至还不如你们,一开始入军营,我是当的民夫………
我没有家世,
我没有亲朋,
我只有我手中的一把生了锈的刀………
我,可以依靠军功封爵,你们,也可以!
我,可以娶到大楚公主回家暖炕,你们,也可以!
看见这把刀了么,
这是陛下所赐的宝刀,
在陛下和黑龙旗帜的引领下,
跟着我,
跟着本伯,
本伯的今天,也会是你们的明天!
本伯相信,以后我们还会有一起上战场的机会,到时候,本伯会和你们一起,用敌人成山的首级,来换得大家的荣华富贵,换得大家的光宗耀祖,
换得,
你,
你,
你,
还有你,
你们,
我们,
封妻荫子,
公侯万代!
大燕,万胜!!!”
“大燕万胜!”
“大燕万胜!”
而这时,早有准备的那群亲卫会在此时喊道:
“平野伯万胜!”
周围的一众军士马上也会跟着高呼:
“平野伯万胜!”
“平野伯万胜!”
直截了当地收拢军心,这吃相,未免过于难看,且真是将别人给当傻子了,但若是你将一切前提都建立在忠诚于陛下的旗帜下,那别人也就没办法去指摘。
而对于这些军士而言,
皇帝陛下太远,
而平野伯爷,却在眼前。
让郑伯爷有些意外的是,南北两大营,对待他的热情,竟然比燕军兵马更为热切。
而造成这种原因的深层次缘由,是因为平野伯麾下,真正的燕人,反而是极少数,晋军、蛮兵则占据了八成以上。
大燕入主晋地,如果说对晋地的大族文人官宦还算比较优容的话,那么对于这些晋地兵马,就是以提防为主了。
用,也要用,但提防,不可避免。
其余大燕将领,他们麾下也有晋军营,但真的只是拿来当辅兵或者当炮灰来用,嫡系还是自家的燕军本部,唯有郑伯爷,是真正地喜欢用外兵,而且等同视之,可谓是驻扎晋地的诸多燕军将领之中的一股独特清流。
………
“呵呵。”
坐在马车里的郑伯爷将手中的第二封信递给了正在给自己敲腿的公主。
公主接过来,扫了两眼,笑道:
“倒也是情真意切呢。”
两封信,分别来自颖都南北两大营的将领,信中表达的是对平野伯爷的敬仰之情以及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在郑伯爷麾下建功立业的心愿。
“相公这一次,真是收获巨大呢,这南北两大营,兵马得过万了吧。”
公主的心里倒是高兴得紧,她抛下公主的殊荣跟着眼前这个男人来到燕地,本质上,是想靠着这个男人打拼出一个比原本自己更好的生活。
所以,真像是个持家的小媳妇儿,每次自己家里有什么进项,都会有着一种莫大的满足感。
郑伯爷却摇摇头,道:
“没那么简单,横竖一封信罢了,哪里能当真。”
原本他们还想给郑伯爷送礼的,虽说郑伯爷本意是来犒赏他们的,但一码归一码,一个是公家的犒赏一个是私人的情谊。
但郑伯爷还是以赴京路忙,给拒绝了。
人情往来这种事情,是无法避免的,且郑伯爷的雪海关,还是此中翘楚。
在四娘的运筹下,逢年过节,近一点的,送靖南侯和李富胜他们,远一点的,甚至有到京城的,从不会落下,而且会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送礼不送俗气的金银,而是送心意。
“不能当真?”公主显然有些不能理解,因为昨天,她可是亲眼看见那些士卒对自己丈夫的爱戴。
“六皇子的商行,你是知道的吧?”
“这个我怎么可能不知,六皇子大婚那日的排场,直接让我的大婚排场也跟着上了两个档次,就是范家,不也是六皇子线上的么?”
“嗯,说是这么说,世人都以为他眼线遍布各国,仿佛到处都有他的人,也都有他的暗桩,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因为就是密谍司或者银甲卫亦或者你大楚的凤巢,背后有一国之力做支撑,有正统旗号在,也不可能做到这番看似遍地开花的地步。
归根究底,那些看起来是他的人,其实并不是他的人。
当年陛下让靖南侯灭了闵家,却没有去动闵家暗地里的产业,而那些产业自然而然地就拜到小六子的名下。
是因为小六身上毕竟也流着一半闵家的血,但,这个,只是一个添头。”
“添头?”
“是的,添头,商人逐利,当然,人和禽兽的区别,也在于人会重情,但闵家都没了,就算那些掌柜对闵家还是很留恋,这份情,到底能转移到小六子身上多少,还未可知。
一来,燕皇只是灭了闵家本家,虽说没有对地方上的这些原闵家下的掌柜们下手,但那把刀,随时都被悬着;
在这把刀的迫使下,这些掌柜其实不管愿意不愿意,他们都得向小六子效忠,哪怕,只是维系着表面上是这样。
因为小六子哪怕那时看起来再不受宠,至少,人家是皇子。
那些掌柜们也都是人精,知道自己如果去另投他主或者找其他靠山,可能下一刻,一顶清算闵氏余孽的帽子也就下来了。
再者,小六子本身的才智,也是不俗,手腕也很厉害,可能外人不知晓,但那些真正的大掌柜,应该是明白的,当然,这一条也是添头。
燕京的那一场大婚,气派恢宏,金钱雨、绸缎路,轰动整个京城,绵延各国。
在你看来,也是在很多人看来,那是小六子将自己手中的底牌全都翻出来,向朝廷证明,自己不是什么闲散王爷,自己有实力去夺嫡。
但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他不是因为有这些底牌,才敢那么嚣张地近乎宣称要夺嫡;
而是因为他要宣称夺嫡,所以这些底牌,才会变成他的。
懂了么?”
“有点懂了。”
“其实很简单,那些商号的掌柜,这么多年的发展,早就成了一个个新的闵家,可称之为各地诸侯。
他们有自己的势力,有自己的生意,有自己的人脉,有自己的家族,有自己行商的势力范围,为何要给自己找个爹?
就算找了个名义上的爹,岂会真心实意地对这个爹好?
久病床前无孝子,那还是亲爹呢。
而那些新科进士,是,没错,小六子是他们的恩主,但大燕不是大乾,乾国士大夫们早就用他们的规矩,百年来,编织出了一个密集的网,不尊座师者,在那个圈子里,根本就混不下去。
但大燕不同,这些新科进士现在会凭着良心,去为小六子做事,但等到他们在官场浸淫久了,又岂会继续在乎一个闲散的王爷?
官场,就是一个吃良知的地方,而且是自己吃自己的良心。
所以,
这就是小六子真正的势力,看似庞大,实则松散,仿佛那握不住的沙。”
熊丽箐懂了,道:
“所以,这就是借势?”
“是,借势,因为他摆明车马要夺嫡,有从龙之功这个诱惑在前,那些跟随他的人,才会更加紧密地站在他身边,才会演变成以他为代表的,一股力量。
如果小六子没表示出夺嫡的势头,没压制住东宫,你看范家,会不会一门心思地帮我抢你。
所以,在大燕,在大晋,仿佛到处都是小六子的人,但其实并不是他的人,买卖人么,讲个和气生财,讲个今日亏是为了明日赚,他们不似黔首那般,做一天工就等着拿一天的钱去供给家里妻儿吃饭。
你看这两封信,看似是表明意思想要追随我,但那也只是一个意思,没有哪个人可以活在梦里。
若是有朝一日,我势头大胜,携大军而逼迫颖都,他们可能会趁势反水投靠于我,但若是哪一日,我落魄了,他们往往会比别人更狠地对我痛打落水狗。”
“皇兄曾说过,借势不如成势。”
大楚贵族林立,以至于楚国朝廷想要做些什么事,都得和那些贵族商议一下。
本质上而言,摄政王在楚国做的,其实也是集权的事儿,但没有燕皇当初那么极端。
郑伯爷点点头,道:
“所以,我在雪海关做的就是这种,那里的将士,百姓,吃我的,喝我的,我给他们衣穿,我给他们的孩子上学,我给他们的老人看病;
他们得依靠我,才能活下去,而且是比旁人,活得更好,所以他们才不能失去我,因为我是他们的全部。
借势如借风,看似热闹,实则不能长久。”
“原来如此,那相公您用我?”
“就是借你的势,但我这借势不是为了纯粹地出风头,我是想要趁机弄点儿实际的东西,把咱家底子,弄得更厚实一些。”
马车内的谈话,还在继续。
马车外,
一名亲卫策马归来,向高毅汇报了情况,高毅马上策马来到马车旁。
“伯爷。”
郑凡掀开了车帘。
“钦差使团走另一条路了。”
郑凡点点头,放下了帘子。
昨晚犒赏完三军后,今日一早,郑伯爷就起身带着亲卫们离开了颖都,没等张远山和冯观他们,并且为了防止他们追上来,还故意做了误导,现在两拨人,已经不在一条道上了。
熊丽箐靠在郑伯爷肩膀上,好奇地问道:
“相公,为什么不和他们一起呀?”
“因为我要去一个地方,有点绕路,他们在,也有些不方便。”
“是去哪里?”
“历天城。”
从颖都到燕京,最近的那条路,是不可能经过历天城的,因为历天城要在行径的南端,特意从那里过的话等于是要绕半个椭圆出来。
郑伯爷伸手,从怀中取出一个铁盒,抽出一根卷烟,在手背上轻轻地弹着,缓缓道:
“这是本来就打算去的,就算没颖都这档子事儿,我也是会去的,而且,事实上,在原本的计划里,颖都的效果,远远比不上那儿,只不过出了些意外,导致事情发生了一些变化罢了。
但那个地方,
我还是得去一趟的。”
熊丽箐是知道郑凡想要做什么想要向朝廷表达什么的,她会看,也会思考,同时,郑凡连野人王的身份都告诉她了,这些事儿,也不会去瞒着她。
但让熊丽箐疑惑的是,如果说颖都的事儿,只是顺手为之却出了更大的效果,那原本被放在计划之中,真正地要拿来去做以期获得目的的那一处,到底是什么?
让朝廷觉得忌惮,让朝廷不敢继续收拢地方军头子的军权,且,又不会真得撕开脸面。
“去做什么?”
郑伯爷的目光忽然沉了下来,
道:
“去让一些人知道,
杜鹃的死,
还有人没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