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黄多水哭得格外伤心。
王重走后,黄多水冲回了自己屋里,趴到床上痛苦着。
她心中明白,自己对王重有感情了。
电视上说,这种感情有了,意味着她想和王重在一起,这叫爱情。
可是,她不能和王重在一起。
她以后要成为人上人,怎么能这么快把自己交出去?
因此,她选择了气走王重!
………………
“翻脸可真快。”
王重站在家门口,还有些回味着刚刚黄多水那狰狞的面容。
从小到大,黄多水哪怕再生气,但也不会那样,可是刚刚,王重感受到了一丝恐怖。
“这孩子,终究是被那一次的变型记节目改变了,她太想离开这里了。”
王重活了这么多世,当然明白黄多水为何翻脸。
摇摇头,暗道从此以后恐怕他和黄多水之间,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愉快的玩耍了。
“也许,这就是青春期,这就是……长大了吧。”
王重没有多去想,接下来的日子,依旧是每天下地干活,帮着家里做家务。
只不过去田里干活的时候,王重特意绕过了黄多水家。
让王重意外的是,他在田里的时候,那只很通人性的小黄狗时不时的会跟过来,似乎安慰着王重。
因此每次过来干活,王重都会多带一份食物喂这只小狗。
转眼间,到了开学的日子。
按照和安小冉的约定,王重收拾好行礼,在母亲和三姐的护送下,来到了长途车站。
让王重意外的是,黄多水早已经等在这里了。
黄多水和她的父母站在一起,也是大包小包的一大堆东西。
“哟,孙连杰,你们也来了。”黄有才打着招呼。
王重笑着也大了招呼,黄有才和他老婆过来唠嗑,不过黄多水没有来,她似乎买了个新手机,低着头玩着手机。
手机王重也买了,很普通的一个智能手机,才七八百,主要是用于和家里联系方便。
“想不到啊,这两孩子同一天出生,现在连上学的地方都是一样呢。”黄有才感慨。
“可不是么,连杰,你在外地,可要照顾着点黄多水这小姑娘。”目前黄连英提醒道。
“放心吧妈。”王重应和着。
两家人正聊着天,一辆黑色的小车子开了过来。
车门打开,只见同学安小冉也下车了。
安小冉也是和她父母一起过来的,两个行礼和一个大包,戴着一副墨镜,看到王重兴奋的招招手。
“这是我同学。”王重和身边人解释。
“孙连杰,你来的挺早。”安小冉过来,友好的朝黄连英打招呼:“阿姨好。”
“哎,你们也是去沪海市啊?”黄连英好奇。
“嗯啊,我和连杰是同桌,没想到报考的也都是同一个学校呢。”安小冉撒谎起来,居然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不过王重也不会揭穿她,怎么说人家小姑娘也是为了他报考的那所学校啊。
几个人聊天的时候,黄多水一边装作玩手机,眼睛却时不时的瞅过来看着,心中很不舒服,暗暗道:果然不是好东西,小小年纪不学好…………
“车子来了。”
一辆开往沪海市的大巴车,终于姗姗来迟。
“妈,我走了。”
王重看向三姐:“三姐,有事的话打我电话。”
“哎,你在外面不要担心家里,缺钱的话说,我定期给你打钱。”黄连英说着说着,眼睛都红了。
黄多水和安小冉也一样,和父母挥手告别。
三个孩子上了车,安小冉找了一个空位坐下,然后很大胆的拉着王重一起做。
黄多水看了心中更气愤,暗暗骂道:“狗男女,不知羞耻,不检点…………”
“孙连杰,你要不要听歌?”
安小冉拿出一副耳机,还没等王重说话,就给王重塞了过来。
说真的,这幅样子显得他们格外亲昵,王重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旅途一共有三个多小时,终于,车里的人在昏昏欲睡中,进入了沪海市。
沪海市不愧是这里的大都市,高楼大厦鳞次栉比,路上车水马龙,穿着时髦的人群在大街上走来走去。
虽然黄多水之前和王重闹了矛盾,不过还是一起进了学校,拿着录取通知书报道了之后,跟着老师去了学校宿舍。
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
学校的生活并不是那么快乐的,在这所质量很高的学校里,学生们的压力可想而知,你稍有懈怠,恐怕就会被其他学生迎头赶上。
因此在这里,哪怕是很喜欢王重的安小冉,也没有一直缠着王重,几乎都是在学习,只不过时不时的感慨,王重怎么对她一点都不主动。
为了补贴家用,减少家里负担,高二的时候,王重在校外找了个在酒吧做服务员的工作。
至于黄多水,因为安小冉也和她一个班级,所以听安小冉说,黄多水加了好几个附近剧组龙套联系群,和几个同学经常去跑龙套。
“这孩子,可着急啊。”知道这个消息,王重不好说什么,只能感慨。
这一世的目标是当上大明星,不过目前为止王重并不着急。
他当然也可以去跑龙套,但是那样影响学业,而且自己还年轻,成名太早没几个人走得远。
所以他才会在酒吧里工作,锻炼一下。
在酒吧工作久了,形形色色的人都有。
有为了赚钱,过来当小妹的学生妹。
也有纯粹是为了玩,过来天天换男友泡吧的妹子。
也有离异少妇,看到他这么帅,直接扔一千块给王重,说陪她喝酒。
对此,王重当然是义不容辞。
毕竟既然是工作,就要认真负责。
只是对王重来说,这样的工作赚钱还是太少了。
所以他瞄准了在酒吧唱歌,他打听过了,在酒吧驻唱,工资每晚上有七八百,要是有客人豪爽打赏,那赚的更多。
于是他当即,跑去和酒吧经理说了。
酒吧经理是也是这里的股东之一,大家都叫他威哥。
威哥对手下很严,这源于他出身是个混混,听到王重说想要当驻唱,威哥当即不同意了:“孙连杰,你小子想的还挺多,你的歌我虽然听了,还不错,但是你没什么名气,我们这里离影视城近,来的很多是名人,所以能唱歌的,也要有一定知名度,知道不?”
王重当然知道这些。
酒吧这些日子驻唱的,都是一些参加过一些选秀节目的选手。
王重皱眉道:“可以让我试试,再说我要求的钱并不高。”
“以后有机会再看吧。”
威哥虽然不怎么同意,但一个月后,原本谈好的一个歌手突然闹肚子,唱不了。
“孙连杰,你不是要唱歌么,你去试试吧。”威哥找到了王重说道。
“谢谢威哥。”
王重微微一笑,自己之前去了中药材店,调配了一个泻药方子给那个歌手吃,果然,那个歌手闹肚子了。这样一来威哥让他去唱歌了。
酒吧里生意很火爆,不过看到居然是王重这个小屁孩上台后,观众们不乐意了。
“咋滴了,这家酒吧是没人了吧,请一个小屁孩糊弄我们?”
“这不是之前给我端酒的服务员么?拿一个服务员糊弄我们?”
“下台,给我滚下去。”
“老板呢,喊老板过来。”
王重没想到,自己的第一次登台居然是这样子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