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番外篇——李天道:最强的一招(1 / 1)

漂流教室 浙三爷 1454 字 8个月前

当李河离开演武场,坐在了才胖席的主位上。他对着话筒,沉声道:“开始。”

比赛开始的一刹那,张三丰立即就冲了上来,根本不给李天道任何念咒或准备的机会,手上忽然出现一把火红长剑,朝着李天道的面门刺去!

“竟然是用剑……”赵良顿时惊讶道,“道士想要变强,最后都会选择短刀。而这个张三丰却是用剑,这家伙以后的路……不好走。”

陈子寅皱眉道:“是这样没错,毕竟剑的局面性太多,根本没有短刀用着灵活。”

兵器的选择,很重要。

有人一开始就用短刀,是为了以后能走得更方便。有的人一开始用其他兵器,虽然会进步快速,但想要通往最高点,最后都会抛弃原有的武器,而选择短刀。

面对张三丰的猛烈攻击,李天道一时间竟然是被打得有些措手不及,只能连连退让。他的躲避方式与普通人不同,人们都是躲开一大段距离,他却是只躲开一点点距离。每一次,张三丰的长剑距离李天道都只有五厘米不到的距离!

每一招,都太惊险!

人们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个场景,而张三丰也不慌乱,他一次次甩出剑花来,弄得李天道也有些疲惫。

怎么回事?

为什么打不还手?

人们都是被这一幕给震惊了,因为这和说好的不一样。明明说好了要狠狠地打一架,怎么现在却是躲着不肯打?

李河皱眉道:“天道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肯还手?”

陈子寅分析道:“会不会是借助张三丰来锻炼自己的身手?你看他那躲避攻击的身法,说实话,就算是赵良也办不到。”

赵良点头道:“对,我是办不到。”

三人心中都是非常疑惑。

真是这样吗?那该要有多大的自信,才敢在交流会的最后一场比试练身手!?

而真正的原因,只有台上的李天道知道了。

李天道敏捷而从容地躲避着张三丰的攻击,他心里其实有个很大的疑问。

该怎么办……

一出手,怕把张三丰打死了。

问题是……到底能不能打死呢?

李天道现在很烦恼,因为他听说过,黎明组跟虎骑宗好像是挺不错的盟友关系,万一不小心把张三丰打死了,那岂不是很麻烦?

因为,以前师傅曾经对李天道说过一段话。

他是这么说的。

“天道,你实战次数不多,不容易控制自己的实力。若是遇见比自己弱许多的,你尚且可以控制。但如果遇见不比你弱许多的,恐怕你会控制不好。”

现在,李天道就遇见了这种尴尬的状况。

张三丰见李天道迟迟不动手,他大笑道:“怕了是吧?孬种,你现在敢有任何动作,都会被我砍下双手,我这剑术天下无双!”

李天道很是尴尬,他问道:“我想问一下,你们跟虎骑宗的关系到底怎么样?”

“嘎?”

张三丰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这小子在干什么?为什么正在交流会的时候,突然要问黎明组跟虎骑宗的关系如何?

他想了想,一边攻击一边说道:“那当然是好兄弟的关系啊。”

“那我就不能乱来了……”李天道认真地说道,“我怕一出手将你打死了,影响我们之间的和谐。”

“草!”

张三丰顿时大怒,这太过分了。

这实在太过分了!

他忽然停住手,冷冷地看着李天道,沉声道:“你知不知道,你这句话,是给了别人最大的侮辱。李天道,你未免太将自己当一回事了。”

“我是说真的……”李天道认真地说道,“我……”

“弄死我。”张三丰忽然打断道。

“啊?”李天道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张三丰忽然收住手,他沉声道:“用你最强的一招对付我,李天道,你把我当垃圾,其实我也把你当垃圾。你现在对我使用你最强的一招,若是我挡不住,那不会追究你任何责任;若是我挡住了,我要你认输,并且跪在地上向我道歉。因为……你侮辱了一个强者。”

“真……真的吗?”李天道担忧地问道。

“别废话,快点!”

见张三丰这般坚决,李天道想想也就认了,他点头道:“好,那我来了。”

只见他抬起一只手,在胸前画了个太极八卦阵的图形,忽然间……

天地变色!

原本晴空万里的天空,竟忽然暗淡下来,乌云一片!

“这是!”

赵良不敢置信地看着天空,喃喃道:“李东的那一招,他不是隐居了么……”

“我记得是死了。”李河解释道。

“不对吧?我记得好像是出国了。”陈子寅说道。

人们都是不敢置信地看着这天空。

“阿修罗的道术!为什么李天道会!”

“怎么可能……道神阿修罗,他不是已经……已经死了吗?”

“死了?我怎么听说他是隐居了?”

“据说好像是在某个地方富甲一方,反正到底结果如何,谁也说不清楚。”

“早听说李宗主与道神关系很好,今天算是印证了,否则李天道为什么会这一招?”

“这辈子能看见两次这至高道术,此生无憾。”

全场早已沸腾,人们都忍不住站起来,满脸崇敬地看着李天道。

“混沌,两仪,四象,八卦,封我为尊……”

李天道口中念着咒语,他看向满脸苍白的张三丰,轻声说道……

“准备好了么?我这最强的一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