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新疑问(1)(1 / 1)

深度迷案 春天的熊 2486 字 8个月前

嫌犯李海东与死者的DNA相似度达到99.99%,为母子关系。技术组的鉴定结果在第二天就出来了。虽然大家都早已做好心理准备,却仍被这一结果震惊到哑口无言。

母子之间,到底有什么仇什么怨,才能酿成这样的人间悲剧?这是悬在专案组所有成员脑海中的疑问,却都十分默契的谁都没问出一个字。

大悲无言。问什么,说什么都是多余。

天气似乎一下转凉了,大家忽然觉得空气中多了些许冷意。

“李海东到底是王安,还是王康?我们暂时不知道,也就暂时称其为李海东。”会议室里,李竹道在汇报调查情况。

今天出席会议的,不仅有马支队长,还有市局的一把手和几名副局长。白土文案本就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再加上马支队长突然向市局报告的嫌犯和死者之间的母子关系,这让居于幕后发号施令的刘劲松刘局长再也坐不住了。这件刑事案不仅践踏了法律底线,更在践踏道德伦理和公序良俗的底线。刘局长第一时间就下达了封口令,严令保密工作不容有失,谁走漏了消息就拿谁是问。铺天盖地的各方舆论已经让他焦头烂额,来自省厅和市领导的压力已经让他不堪重负,在未真正破案之前,这种冲击性极强的负面消息一旦泄露只会让社会舆论火上添油、雪上加霜。不管出于工作需要,还是案子的复杂严重程度,都让他认为有必要靠前指挥,听取一线办案人员的工作汇报。

李竹道将前期的工作开展情况和案件本身存在的疑点一一汇报完之后,开始陈述当前案件侦破工作存在的困难:“目前,我们掌握到的线索、证据还是太少。嫌犯李海东和死者是母子关系,但我们目前却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死者就是王芳,除了身份证上的照片,也没有其他有力证据,证明李海东就是王氏兄弟之一。”

“什么意思?”分管刑侦的张孝和张副局长问。

“死者的面貌和手指被毁,一切和身份信息有关的证件也都被毁,1304号房也提取不到任何指纹信息。也就是说,仅从死者的尸体出发,我们无法证明她的身份。技术组也未从和谐小区17号楼提取到任何毛发线索,我们想要通过DNA对比验证的方式,证明死者就是和谐小区17号楼楼主的办法,也达不到。而李海东和王氏兄弟之间,除了身份证上的证件照一模一样,再无其他有力证据证明李海东就是王氏兄弟之一,更无其他线索证据让我们区分他到底是王安还是王康。”李竹道说。

“这个……李海东真能做到将一切痕迹都抹除?”张副局长的口吻透着质疑。凡走过必留下痕迹,人类无论做过何种接触,一定会留下微迹证。这几乎是现代刑事鉴识科学的基石。张副局长的潜台词,就是认为办案人员在侦察过程中是不是存在疏漏。毕竟,连电脑机器都有出错的时候,更何况是人。

张副局长的话让专案组部分同志脸上或多或少挂着不愉。大家忙得脚不沾地,已经连续两个昼夜都没好好睡上一觉,连去拉泡屎都没工夫,现在居然还被质疑工作不够细致认真,换谁都会心里不舒服。尤其是小王,听了这话之后就是一副鼻孔朝天的样子,还好他级别不够,坐在后排,没人注意到。

“技术组,向组长,你向局领导汇报一下技术鉴别工作。”支队长马弘文面无表情,看不出任何情绪变化,直接点将应对。

技术小组负责人是向娟。向组长之前做过“鉴黄师”,开口讲段子的时候,队里许多中年油腻男都得掩面而逃。

“根据我们之前掌握的线索来看,李海东在案发前几个小时,也就是20日下午还在农业银行祭旗坡分行存款,通过银行视频也证实当时存款的是李海东本人,也就是说李海东在案发前的几小时内并没有任何异常。换句话来说,李海东在案发前应该并未对17号楼有过抹除指纹之类的清理。”

“但是,我们在17号楼内,包括在案发现场前后进行了三次地毯式排查,都没有发现任何指纹印记。而李海东对17号楼也确实未做过任何清理,因为我们在17号楼里的制假设备和假证上提取到了大量的手指印。各位领导,请听清楚,我这里说的是手指印,不是指纹印。”

向娟眼里布满血丝,一脸疲态,说到后来特意提高了音量。随着她的陈述,会议室的投屏上,很快显示出许多不带指纹的手指印。

“李海东这是将自己的指纹磨平,还是通过其他方式将指纹毁坏,还是戴了尼龙手套之类?”张副局长盯着投屏,问。

“根据信息组调取的各类监控视频来看,李海东出行除了帽子和口罩,从来不戴任何手套。所以,我们在他车上也搜集过,很遗憾,也只发现了手指印。我们最开始也怀疑李海东是不是在手指里侧涂抹了一层透明指甲油,或者将自己的指纹磨平,甚至通过一些极端的方式将自己的指纹毁掉,比如烧伤、烫伤,将手指插入硫酸之类。这样一来,他在日常生活中即使会留下手指印,也不会留下指纹印。所以去了一趟医院,结果却发现李海东压根就是个没有指纹的人。”向娟说。

李海东从13楼一跃而下,却并没有死,现在还躺在医院里挂着呼吸机,一直没醒。医生说,有可能会变成植物人。这一点,在座的每一位都知道。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唯一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应当撤销案件。李海东没死,案件本身又影响极大、疑点诸多,白土文案也就必须得立案侦破。

“你再说明白一点,没有指纹是什么个情况?”刘局长终于开口说话了。之前听取马弘文的汇报,他当然也能嗅出这个案子绝非简单的杀人碎尸,而仅从目前来看,这一案件的复杂程度已经超出了他的预估和想象。

“其实也就是一种十分罕见的疾病,叫‘皮纹病’,患有这种病的人天生没有指纹,分泌的手汗也较少。除此之外,身体不会有其他不适或异常。医生说,这种病一般都由基因突变引起,也就是说具备遗传性。”向娟说。

这时,投屏上显示的是李海东所在医院开具的关于李海东患有皮纹病的证明,上面加盖了“堰城市中心医院”的公章,十分显目。

“也就是说,想要通过指纹对比,确认李海东是王氏兄弟之一的目标也达不到?脚趾纹呢,户籍系统内也没有录入?”刘局长问。

向娟点头称是,然后就刘局的第二个问题展开阐释:“这也是我接下来要说的。李海东的身份证,经查,其更换时间为2011年4月8日,有效期为20年,签发机关为堰城市公安局雁山分局。由于当时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并未正式实施,公民在办理、换领身份证时是否录入指纹或脚趾纹,主要采取自愿原则。所以,李海东的身份信息在公安户籍系统内并未录入指纹或脚趾纹,也未有是否属于残疾记录。”

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于2012年1月1日才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公民申请领取、补领、换领身份证必须登记指纹信息。而对于不能录入指纹的情况,也有详细规定:采集有指纹的手指的指纹,并注明无指纹的手指;所有指纹都没有的,如双上肢缺失的,可以采集脚趾纹;所有指纹无法采取的,可以注明并记录残疾状态。李海东的身份证迄今为止还能有效使用,未曾换领,也就未进行脚趾纹录入或有关记录说明。

大家都盯着屏幕上李海东身份信息的正反两面截图。这些资料都是从户籍系统内通过查询截图而来,并不是李海东的原始身份证件。

刘局长皱着眉头,又问:“王氏兄弟的身份证号码呢,和李海东的身份证号码也对比不上?”

向娟苦笑着说:“一般情况下,公民的姓名更改,户籍系统内会在姓名一栏注明曾用名,身份证号码也始终不会改变。但是,我们都低估了李海东和死者,或者说是王氏母子的能力。”

这时,投屏上跳出了王氏兄弟和李海东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截图,每张身份证正反两面呈上下摆放,三张身份证呈直线摆开。

“大家可以看到,李海东的身份证号码和王氏兄弟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户籍地址不一样,但是出生日期一致,证件照上的人也长得一模一样。王氏兄弟身份证的签发机关为堰城市公安局三清分局,其有效期也一模一样,都是从2011年4月15日到2021年4月15日,和李海东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前后只差了7天。王氏兄弟的身份信息也同样缺少指纹录入。根据外勤组李竹道同志的推测分析,李海东,或者说王氏兄弟极有可能办有两张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完全不一样的身份证。这也是信息组的同志前后在查询李海东和王氏兄弟的身份信息时,未曾发现他们有曾用名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