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得非所愿(1 / 1)

盛唐挽歌 携剑远行 6660 字 7个月前

第75章 得非所愿

“这老头真踏马是个酒鬼。”

结束了今天的练字,方重勇满意的看了看自己的“作品”,心中略有些得意,忍不住抱怨了一句。

在他看来,书法在这个安史之乱已经进入倒计时的年代里,专门去练并没有什么卵用。

跟浪费时间不过一线之隔。

只是,人是社会的动物,并不能随心所欲想怎样就怎样。既然郑叔清送了他一份人际关系“大礼”,那他就有义务要把该演的戏演好。

“江皋闻曙钟,轻枻理还舼。

海潮夜约约,川露晨溶溶。

始见沙上鸟,犹埋云外峰。

故乡杳无际,明发怀朋从。”

方重勇临摹的字帖,是贺知章早年的一首诗,创作于年轻时离别故乡永兴县,去京城长安赶考之时。

不知道贺知章留这首诗给方重勇临摹,是希望他未来走上科举之路呢,还是单纯讲述自己当初的心情。

方重勇将一个多月前写的第一篇,和今日写的这篇对比,发现两幅临摹的字帖,完全不像一个人写的。

从当初呆板无神,到现在起码看上去有模有样了。

贺知章是个酒鬼加懒汉,偶尔还是会指点一下方重勇的书法。仅凭这点,就对得起那八十匹唐锦的酬劳了。

“功夫终究是没白花。”

方重勇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这个人,最怕浪费时间,有时候却又不得不“浪费”时间,做一些自己认为没必要的事情,然后又陷入纠结之中。

一方面,方重勇觉得写好书法算是装点好自己的门面,用处不小。

另外一方面,他又觉得大唐崩溃的趋势,似乎一点都没发生本质变化。练字对于他来说,只是在做无用功而已。

方重勇将字帖摆在桌案上放好,压在镇纸上,跟贺知章家的下仆告别,离开了宣平坊。

不得不说,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他的书法突飞猛进。

当然了,方重勇对贺知章的要求也非常纯粹。别的什么都没有,就是借一个名头。

书法的进步,算是意外之喜了。

方重勇是非常实在甚至是庸俗的人,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别之处。

九岁孩童,貌似也没看出将来会很帅的样子,反而皮肤有点粗糙,有点武夫的底子。

他也不觉得自己“虎躯一震”,贺知章就认为自己是可造之材,将他介绍给自己所在的那个文人圈子。

方重勇更不觉得对方收了80匹唐锦,就会把他当关门弟子,倾囊相授什么的。

至于念想贺知章的女儿对自己很痴迷之类的,别说年龄不合适,就算年龄没问题,他也不是卖脸吃饭的那块料。

一个九岁孩子,想这些都是白给,孩子就是孩子。

方重勇心中没有任何幻想,不觉得别人会无缘无故或者因为一件小事高看自己一眼。

事实也证明,贺知章几乎不跟他说话,似乎连敷衍都欠奉。每次点评完当天写的字以后,就提着酒壶去卧房喝酒睡觉去了。

非常的公事公办。

“什么时候,可以离开长安呢?”

走在长安城一百二十多米宽的大街上,方重勇吐出一口浊气,在空中形成了一道白雾。

冬日天黑得早,路上的行人并不算多。

不少人都换上了厚厚的袄子,丝绸的夹层里面塞了各种填充物,保暖不在话下。

然而有些奴仆,却穿着单薄的衣衫,卷缩佝偻着身子,似乎是在外面采买货物,行色匆匆,觉得自己走快点就可以御寒。

长安的世界很精彩。

长安的世界很无奈。

全看这个人是什么身份了。

投胎的技术,比个人的努力重要得多。

奴仆们的努力,便是让主人过上更好的生活。在长安,不同的人,努力的意义不同,内涵不同,效果也不同。

可悲可叹,又无可奈何。

心里怀着复杂的想法,方重勇敲开了自家的大门。一进门,他就看到身材魁梧,国字脸上写满了疲惫的王忠嗣,正坐在大堂内跟方大福聊天,二人似乎很熟的样子。

“岳父终于回来了!”

方重勇激动说道。

“对,托你的福,书房细说。”

王忠嗣微微点头示意道。

二人在书房坐定之后,王忠嗣叹了口气道:“不知道是不是你用力太猛,圣人竟然提拔我为龙武军左军将军,不能离开长安,唉!”

他忍不住叹了口气,自家的事情只有自家知道。

在长安禁军中当差,对他来说可不是什么好差事。

龙武军是干什么的,王忠嗣已经打听清楚了,这是大唐禁军的新核心,编制上,算是李隆基的“私人卫队”。所以,这个性质就决定了,龙武军不会有什么立功的机会,甚至不太可能离开长安。

王忠嗣从军多年,又是在宫中长大,他太明白龙武军这一类的军队是什么货色了。

自太宗后,大唐的强军都是边军,呈现强枝弱干的局面。禁军绝不是最能打的部队。

“入了龙武军,虽然会受到圣人信任,但终生不可能再立功,只能在长安浑浑噩噩度日,非我所愿。”

王忠嗣忍不住再次叹息说道。

“岳父所言不虚,小婿去过龙武军招兵的地方,都是些富商权贵子弟在里头报名。”

方重勇不以为意的补了一刀。

听到这话,王忠嗣唯有苦笑而已。这应该算不是意外的“意外”了。

“嗯,我要入宫面圣,等面圣之后,再说吧。”

王忠嗣面色黯淡下来,他隐约知道长安发生了什么事情。

反正没一件好事!

“李林甫,对圣人建言,让岳父去剑南藩镇那边任职。杜希望等人,则是希望岳父去河西。小婿亦是觉得,去河西,比去剑南好。

目前,初步目的已经达到了,岳父已经离开夔州东阳府,也基本上恢复到了从前的官阶。

下一步,就是离开长安前往凉州了。”

方重勇将他未来岳母写给李隆基的那封信的副本,交给王忠嗣查看。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人非草木,圣人亦是不例外。小婿能做到的,也就是先让岳父回长安。至于下一步,还需要慢慢再做计较。”

听到这话,王忠嗣微微点头,自己这个女婿真是能人所不能,已经不能当做孩子看,要当成一个足以商议大事的伙伴来对待。

“今年上元节后,圣人一日杀三子,包括太子李瑛。岳父知道这件事么?”

方重勇沉声问道。

王忠嗣在东阳府,那个位置在比夔州府城都偏僻的巫山县旁边,哪里能知道朝廷发生了什么事情啊。

“并不知道,不过…罢了。”

王忠嗣叹了口气。

“之后,武惠妃也暴毙,死因不明。”

方重勇继续加码。

王忠嗣沉默不语,虽然方重勇没有多说什么,但是他也能猜到,武惠妃很可能是李隆基弄死的。

这样的事情,永远都不可能有证据,只要心证即可。

大家觉得事情会是怎么样,那就真的是怎么样。无论李隆基出不出面解释都一样。

“寿王妃杨玉环,现在已经出家为女道士。但她是圣人的禁脔,而且如今圣人带着她,在华清宫泡温泉呢。岳父想入宫面圣,只怕是见不到人了。”

方重勇面色“沉重”说道。

“圣人竟然……”

王忠嗣都被整无语了。

他的人生经历很简单,哪里见过这种花式玩法啊!

扒灰儿媳,搞死宠妃,这种事情李隆基怎么做得出来啊!

在王忠嗣记忆里,这位大唐天子应该不是这样一个人。

当年,王忠嗣还年轻,李隆基考校他的兵法,亲口说:你未来必为良将。

那时候,还看不出李隆基会扒灰儿媳。

但是,时间真的可以长久而缓慢坚定的改变一个人,让他变得面目全非,面目狰狞。

“所以,现在岳父去华清池见圣人,只会让他恼羞成怒。

岳父少时便是在宫中长大的,若是看到圣人居然扒灰儿媳,并且一起在温泉里嬉戏……”

说了一半,方重勇闭口不言了,他相信王忠嗣肯定明白这个道理的。

“唉,明白了。”

王忠嗣长叹一声,无言以对。千言万语都在这声叹息之中。

王忠嗣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现在的圣人,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圣人了。或许,圣人一直都是那样的,只是之前没有表现出来。

本来以为离开了夔州东阳府,似乎建功立业的机会就在眼前了,没想到……还是一场空。

“岳父,我想去河西历练一番。长安这边水太深,不利于我成长。”

方重勇忽然提出一个令王忠嗣猝不及防的问题来。但想想他也就释然了。

“长安……确实不适合伱。”

王忠嗣微微点头,并没有反对。很多事情是明摆着的,长安权贵太多,方重勇现在还太小,所以跟这个圈子的交集很少。

然而,方重勇不可能永远都九岁,一旦他超过十四岁,就是大人了,与权贵圈子发生交集,是迟早的事情。

而这个圈子,说实话,到现在已经烂透了,烂到臭不可闻。

方重勇进入这个圈子,要么鹤立鸡群被孤立打击,要么同流合污变成废物。

“你需要一个官职才行,就像是当初刘晏十岁担任太子正字一样。比如说凉州参军就不错。

这是州府参军的官职,很灵活。”

王忠嗣笑道,已经给方重勇找了个量身定制的官职。

“可是,我不会做官啊。”

方重勇一脸懵逼,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州府参军”是做什么的。

王忠嗣哈哈大笑,摆了摆手说道:

“你就放心吧,州府参军,是承担特种任务的。所谓特种任务,就是朝廷下达的特别命令。

比如给你一个纠察不法的差事,那便是什么都可以插一脚。当然了,什么是不法的事情,还不是你说了算?”

在大唐,孩童当官不是问题。当官出了事才是问题!

州府参军这个官,就是方重勇怎么当也不会出事的官职。

《通典》上说州府参军是“无常职,有事则出使。”

入河西,参与防守河西走廊,这便是所谓的“有事”。至于具体是什么事,等朝廷安排就是。

凉州乃是“上州”,有六曹参军,是唐朝州府功、仓、户、兵、法、士等参军职务合称。这些都是固定官职,一个萝卜一个坑。

而州府参军不属于此,它是朝廷“空降”过来的官。

州府参军可以什么都管,也可以什么都不管!属于“闲散无常职”!

朝廷一而再再而三的想裁撤这个职务,但最后都因为种种原因未能成行。

大唐的官制非常随性,用废了的官(如安史之乱后的六部尚书)就当成荣誉头衔,然后出现什么需求就“创造”什么官职。

需要管理边疆屯田,就设立一个“营田使”。

需要管理边镇军权,就设立一个“节度使”。

需要管理边镇政务,就设立一个“观察处置使”。

需要管理漕运,就设立一个“转运使”。

至于那些乱七八糟的杂务不好细分的,就喜欢找一些“箩筐”往里面装,比如说这个州府参军就是个烂箩筐,什么都能管,又可以什么都不管。

方重勇听王忠嗣介绍了这些边镇官职,脑子晕晕的。

幸好现在还不是天宝末年,没有节度使之子入京为质子的规矩,这次去河西应该问题不大。

但以后,就难说了。

方重勇心有余悸的想道,不敢把这些话跟王忠嗣说出来。

“岳父,凡事有备无患。去河西之前,要先去拜访一个人。”

方重勇忽然正色说道。

王忠嗣一愣,随即笑道:“有谁这么厉害呢?”

“牛仙客。”

方重勇嘴里吐出三个字。

“牛仙客?”

王忠嗣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当年萧嵩出河西,多次引荐王忠嗣为自己的部下,而牛仙客从出道开始就是在河西,王忠嗣自然是不可能不认识牛仙客。

当然了,王忠嗣与牛仙客,二人一个是军政系统一个是民政系统,两者接触并不多。王忠嗣只知道,牛仙客对河西的事务很了解。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与吐蕃的战事一旦开始,便不会很快结束。彼此间的攻防,持续三五年很正常。

凉州一旦处于战争之中,屯田会受影响,也有后勤断绝的危险。现在做的准备越多,到时候应对起来就越从容。

岳父不方便直接出面,不如让小婿去联络牛仙客,约个地方见面聊聊。岳父以为如何?”

方重勇侃侃而谈说道,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

他去河西,打仗肯定没自己什么事。

但除了战斗以外的事情,方重勇觉得自己不应该当一个局外人。

他决心在做一个观察者,学习在这个时代保命技能的同时,顺便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如此也好,我还要去龙武军大营述职,到时候你去驿站找我便是了。”

王忠嗣点点头说道,起身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