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练兵(1 / 1)

大国崛起1644 穷癌晚期 1413 字 8个月前

戚红英匆匆离开,屋内就只剩下李鸿飞与陈圆圆,气氛顿时变得微妙起来。

“站着干嘛?坐下来吃饭啊!”之前一直光顾着看对方,这会儿李鸿飞终于反应过来,陈圆圆直到现在,都是站在一旁,并未上桌吃饭。

“妾身伺候大人先吃。”陈圆圆一边说,一边给李鸿飞斟酒。

“这场景怎么这么熟悉?好像电视剧里,那些逛青楼的嫖客,都是这么演的.......”李鸿飞暗自想到。

“坐下来一起吃饭吧,我是个正常人,有手有脚,吃饭还用不着别人伺候。还有,别总是大人大人地叫,显得生分了,既然圣上将你赐给我了,以后你就叫我老公吧。”李鸿飞脸皮极厚。

“老公?是什么意思?”陈圆圆一脸疑惑。

“就是相公的意思,在我们那里,相公就叫老公。”李鸿飞解释道。

“这........妾身还未与大人行周公之礼,何况妾身只是妾,不敢称老公,若大人不弃,妾身今后唤您老爷。”陈圆圆说道。

“怎么搞得跟婢女一样?还老爷,我有那么老么?”李鸿飞郁闷不已。

“老爷一点也不老,年轻着呢!”陈圆圆还没搞清楚状况。

“行了行了,赶紧吃饭。”李鸿飞被这绕口的话语差点呛到。

吃完饭,洗漱过后,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

若是平常这个时候,李鸿飞早已躺在床上睡大觉了,毕竟明朝娱乐设施太少,唯一的夜生活只有逛青楼,李鸿飞身为苏州知府,总不能去逛青楼吧。

然而今天不一样了,府上来了个大美女,而且还是自己的未婚妻,不嗨到大半夜,那李鸿飞都不算个男人了..........

次日天刚蒙蒙亮,戚红英便带着几十名亲兵,乘船离开苏州,前往崇明岛了。

戚家军虽然再次成军,但大多都是新兵蛋子,没有丝毫战斗力,戚红英不可能带着一道前往崇明岛。

而崇明岛原本就有两千驻军,最近更是因为战事原因,陆续往上增派了三万多军士,所以兵力方面暂时没有缺口。

戚红英急着赶过去,就是为了统一指挥这些从各地汇聚过来的军士。

毕竟这些军士所属将领不同,战斗力更是参差不齐,所以戚红英不仅要早日摸清他们的实力,还得震慑收服各自领兵之人,以便战斗之时,同进同退,令行禁止。

至于李鸿飞,这会儿还在睡懒觉,早将昨天答应送行的事,给抛在九霄云外了。

平日大清早就在衙门内公干的李大人,今天居然睡到日上三竿还没起床,就连一众衙门官员都很好奇。

但得知衙门内,住进来一位女眷后,一众官员这才释怀,纷纷用一种男人都懂的眼神,暗地里交流起来。

而此次事件的男主角李鸿飞,却是连做梦都在咒骂朱由检。

赐女人就赐女人呗,非得搞个什么破规矩,原本看也看了,摸也摸了,可最终陈圆圆担心李鸿飞获罪,无论李鸿飞如何甜言蜜语,陈圆圆都不肯进行最后一步。

李鸿飞算不得正人君子,却也不屑对女人用强,陈圆圆不同意,这一下可憋坏了李鸿飞,愣是冲了三次凉水澡,最终辗转反侧到大半夜,才迷迷糊糊入睡,也算是做到早先定下的,嗨到大半夜的目的了.........

戚红英虽然离开,但却留下了两万新兵,最近李鸿飞解决了商业方面的问题,确实清闲了不少,时不时地抽空出城,检验一番郭胜练兵的成果。

毕竟收了戚红英的好处,若是不能给对方练出一只强军,李鸿飞以后碰到对方,还真不好意思跟人攀谈。

好在戚家军同样是一支,注重火器至上的军队,若是一般的冷兵器部队,李鸿飞还真没什么好教的。

火器部队所需要的,无非就是纪律性与协调性,这才是克敌制胜的关键所在,而拼刺刀这类技能,是为了应对冷兵器近战,属于自保技能,与火器部队的进攻,冲阵能力没太大关系。

明军队伍中的那些老兵油子,要让他们遵守纪律,令行禁止,这几乎很难实现,但新兵不同,新兵等于就是一张白纸,至于在这张纸上画些什么,完全由郭胜跟李鸿飞来决定。

李鸿飞更是骚包地,将后世的队列,与内务整理,划入到了新兵必须遵守的规矩之中。

队列这点不用说,整齐的队伍,除了给人一种气势上的压迫之外,更能很好地训练纪律性,便于在战场上,快速整队,快速投入战场。

时间就是生命,若是到了战场,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整队花费大量时间,这样的部队还没开打,胜算就降低了一大截。

自古敌军立足未稳,趁势而击的例子数不胜数,尤其是全火器军队这种,需要集群发挥威力的部队,最致命的弱点便是开战之前的整队时间了。

如今苏州城外,每日早上都会整齐的出现“一二一,一二三四.........”

这样奇怪的号子,已经成了苏州老百姓们的热谈。

至于整理内务,纯粹是李鸿飞的个人癖好,最主要还是,当初被那个外号花子的士兵给恶心到了,几个月不用洗澡,这样的习惯,让李鸿飞根本无法接受。

加之京师鼠疫横行,导致李自成军队大败,也让李鸿飞开始注重起了军队的卫生问题。

而李鸿飞自己编练的新军,除了刺刀技术,以及队列,内务的整理外,更是连服装都进行了很大的改动。

为了给士兵更换作战服,李鸿飞将才到手还没捂热的银子,又撒出去一大把,直接向曹宏的官办布庄,下了一批订单,将士兵们的军服,改成了T恤,以及衬衣类型的服装。

裤子则统一用休闲服,由于当时没有橡皮筋,只能在缝制橡皮筋的地方,缝了一根腰带,士兵们只需要穿好裤子,将腰带顺手一系,便可快速穿戴完毕。

这种服装虽然在当时看起来不伦不类,然而当第一批服装完成,交由郭胜手下士兵试穿后,这些士兵纷纷感觉自己身轻如燕,做起军事动作来,也比之前更加流畅,军人之间比武切磋,也比之前战斗力强了不少。

就连郭胜都忍不住感叹:“这战甲除了防御能力不行,其他方面堪比神器!”

“以前的盔甲繁重不说,防御能力并不强,尤其是近身格斗,反而会因为行动困难,令很多原本能躲避的攻击,根本无法躲开,只有保存体力,增加身体灵活性,才是在战场上生存的最佳资本。”这是李鸿飞的解释。

火器部队,需要的是轻便快捷,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当敌人还在百米开外,就被消灭殆尽后,浑身铠甲的士兵,追击反而成了最大的障碍。

这也是明军与敌军对战,往往初期占据上风后,却因为无力追击,最终被敌人拖死的根本原因。

不过私自改变军服样式,也只有李鸿飞这个苏州王能做,戚红英的部队,就算是想改,也不可能实现,至少在李鸿飞练出的新军,打出威名之前,朝廷是不会允许这样的军服,出现在大明所有军队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