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紫最终收留了那只小狗,确切的说是小狗钻进沙发下面不出来,而她也没那个功夫去抓,关了灯上楼继续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姆妈大婶过来送早餐,发现嗷嗷叫的小狗崽子。“哎呀,这是什么狗?真可爱!”
小狗显然饿了,扒着她的腿想往篮子里跳。
“紫,你看它多聪明,知道我带了肉饼来!”
小紫面无表情,狗不都那样吗……
姆妈摸了摸小狗崽把早饭摆到桌上,然后又拿空碗装了一个肉饼放到地下:“来来来,吃吧吃吧!”
小狗崽狼吞虎咽,姆妈大婶想起什么问:“这小家伙是哪里来的?”
“昨天自己进来的。”小紫如实说。
姆妈大婶张大嘴:小流浪自己给自己找了个家?
“天,果然是个聪明的狗,我只听说猫会这样。正好,和你做个伴!”
小紫却皱了皱眉:“我不养。”
“为什么?这是上门的运气,你不应该拒绝的。”姆妈劝她。
小紫看了一眼吃的满脸油的狗崽子:“不要,麻烦。”
接下来的时间,姆妈几乎要、用求的了,才说服她养这只小狗,临走时小紫给了姆妈点钱。
“这个月的钱不是给了吗?”
小紫撇了眼地上打滚的狗崽子:“我不会养,麻烦你帮我买它用的东西。”
“哦放心宝贝!我会买最好的给……”姆妈顿了一下,“它还没有名字吧?”
小紫又撇了狗崽子一眼:“狗。”
“……”姆妈哭笑不得,“你好好想一个像宠物的名字啊!”
姆妈走后小紫慢吞吞的打开电脑,输了几个字。
如果饲养一只狗崽。
几万条意见,她随便点开一个。
第二天东西就送到了,姆妈拎着两个大袋子过来。
“我家那个看了小狗的照片,说这是只纯种的金毛猎犬呢!”姆妈把一个特别可爱的饭盆摆到沙发边上,“而且是品相很好的那种。”
小紫点点头,她昨天就知道了,网上随便打个狗字金毛就出来,一定是种特别大众化的狗……
“那我们给小家伙起个威风点的名字。”姆妈又摆出几个玩具,狗崽子已经扑过来开始咬了。
貌似它知道自己可以留在这个家里,今天早上蹲在小紫枕头边上等她起床,其实小家伙半夜偷偷溜进房间小紫就知道了。
不过见这狗悄悄跳上床睡在床尾,她就没搭理。早上小家伙在她耳边哼哼了几句,小紫本来也不想搭理的。
可是想到昨天网上说懂事的狗狗早上都会主动要求出去方便,看在这蠢蠢的家伙懂事的份上,她起床带它出去溜达了一圈。
“是不是特别配合的拉屎撒尿了?”姆妈拿出一根牛肉干给狗崽子,“我就说它乖吧!金毛很听话的。”
小紫不知道这种什么时候见到食物都和饿了几辈子的生物有什么乖的,不过看在它不会乱拉乱尿弄乱房间的份上,留下就留下吧。
“小金。”她说。
姆妈啊了一声:“什么?”
“名字。”小紫指了指,“不是要给它起个名字吗,叫小金。”
金毛猎犬,这不是大名吗?简称小金好了。
姆妈抽了抽嘴角,看小紫那样子也不能指望什么更好听的了。把狗狗的用品都拿出来,又告诉小紫怎么喂,这才不放心的走了。
“先生!”她没有回家,而且径直去了隔壁的房子。
小司马静静的听她说完。
“唉!小紫是个好姑娘,不知道你们有什么误会她才离家出走。也亏得你有心,怕她不理你就送了只小狗过去。”
姆妈巴拉巴拉的说,这位年轻的东方人前几天找到她说小紫是他的未婚妻,想让她帮忙。姆妈看了他和小紫小时候一起玩的照片,心里顿时着急起来。
马上答应全力配合,第一步就是送只小狗过去,这样小紫才能走出房子。
“现在是雨季,她只能在房檐下面溜达溜达,不过你也能看到了。”姆妈走到门口,“有什么事尽管说啊!”
小司马点点头,递过来一张纸:“麻烦你照着这个给她准备吃的,她喜欢吃。”
“这孩子也有喜欢吃的食物啊!”姆妈接过来看了几眼,“我之前问过她,她说什么都行,你看看真是……”
小司马的目光穿过窗户看着对面的民居,他的小姑娘不是不喜欢吃,而是这些年根本没有机会吃。恐怕已经忘了所有喜欢的味道,包括小时候他给她的所有记忆。
雨整整下了半个月,小司马每天早上守在窗边,看着小紫在屋檐下面遛小金。小金是警犬的后代,非常容易驯化,好像知道下雨不能乱跑,每次都在花园里方便完了就回到小紫身边。
“汪汪汪!”小紫有时候会看着雨幕发呆,它就蹲在她脚边,直到风向改变雨水飘进屋檐下它才提醒主人。
每当这时候,小紫就会低头看看它,然后一人一狗转身回屋。
小司马也离开窗口,回到沙发上看书,他买了很多心理学方面的书。等以后和小紫相认了,要是她还放不下,他可以好好开导她。
说实话一开始知道卧底的战友是小紫杀死的,小司马心里非常不好受。但是他不怪小紫,他只怪自己。
如果当年他不是去参加什么培训,就不会让小紫一家单独出去,也就没有后面的事情了。他一直在找小紫,从来不认为她已经死了。
然而,谁也没想到他们会以那样的方式见面。
“小紫!”一艘游轮上,小紫刚刚杀掉组织给的目标,就听到背后有人叫她。
小紫本能的开枪,她的枪装个消音*器,不怕惊动其他人。
可是当她看清楚来人时,手里的枪差点拿不稳。
“司马……哥哥?”
“小紫!”小司马一把抱住她,“太好了……太好了……我终于找到你了……”
小紫僵直着身子,好久才反应过来。
“你……”
“小紫,你的情况我都知道,放心我会保护你的,你马上跟我走。”
小紫毫不犹豫的跟小司马走了,她这些年一直不敢去司马家找人,就是怕小司马嫌弃她沾满鲜血的双手,可是当这个男人出现时小紫还是控制不住。
那是她全部的希望啊!是她这些年生活下去的勇气,是陷入绝望和痛苦时的精神支持。
想着总有一天,有一天能再见小司马一次,再见儿时那个说。
“小紫儿,你是我的娃娃,等我们长大了就结婚,然后生几个自己的娃娃……”
她永远不能和司马哥哥生他们自己的娃娃了,在知道小司马的身份后,在知道自己杀了他的战友后,小紫跑了。
之后的两三年里,他们一个跑一个追。为了她,小司马提前退伍,所有人都觉得可惜。但是司马家的人却全都支持。
“你爸当年就是为了我退伍的,我为你骄傲儿子!”沈千金拍拍他的头,“恭喜你和你爸一样是男子汉了。”
有了之前的经验,这次小司马不会轻易出现了,他宁愿这么守着,哪怕每天只是远远看一眼也知足。
他想总会有机会出现在小紫面前,告诉她以前的事情都过去了,他们不能再浪费时间,要赶快在一起生属于他们的小娃娃!
雨季结束的时候,小金明显长胖了,好像还大了一点。这天久违的太阳露出云层,小紫终于带着她的小宠物离开家门口,绕着小镇溜达。
“汪汪汪汪汪汪!”小金一路撒欢,看见什么都要扑一下。
小紫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远远的走过来一个高个男人。等就近了,小紫发现那是个东方人,黑头发黑眼珠。
“你好,你是我的邻居吧?”对方声音低沉,仿佛特意压着嗓子讲话。
小紫盯着他几秒钟,她确定没见过这个人,可为什么会有熟悉感……
“汪汪汪!”小金往对方身上扑,不是咬人家,是谄媚的蹭蹭。
果然是蠢狗,小紫心想。
“我以前也养过狗,这小家伙估计是闻到味道了。”男人笑眯眯的看着她,“我叫李牧,搬到这边疗养的,你呢?”
小紫抿了抿嘴角:“小紫,在这里定居。”她不擅长和人交流,说完就准备走。
“呜呜呜……”小金却咬住对方的裤脚。
小紫面无表情的看着她的狗,小司马觉得这丫头是不是再想怎么做狗肉好吃。
“既然是邻居,我们就算认识了,以后有空一起吃饭吧!”为了不让小金回去被人道毁灭,他主动往前一步,摆了摆手离开。
等走远了,小司马摸了摸脸,不愧是万家的面具,沈千金前几天刚刚给他寄过来。这样他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出现在小紫身边,至少可以先做做朋友什么的。
“小金。”小紫回家后把小金放到锅里。
狗崽子一脸懵逼的看着她。
“如果再有下一次,你以后就只能住在这里面了。”
小金吐着舌头,还以为和它玩,高兴的在锅里打了两个滚。
“好,我就当你同意了。”小紫拍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