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之间,一群人穿梭其中,将一棵棵的树木伐倒,然后清理出一片空地。干活的人很多,不仅仅是刘仪伟带着那一群士兵在做,还有朔方城之中那些还能够干活的百姓也纷纷赶来了。
这些人很是自觉的前来帮忙,他们知道这些人原本是可以不管他们的,但是现在却帮着他们修建这些木屋为的是什么。大唐百姓无比的淳朴,谁对他们好他们会记得比谁都清楚。
这样的人在现代社会已经很难找到了,所以刘仪伟现在心中的感慨是最深的,从当初前任的记忆之中得知的那些画面:一个小乞丐在战乱之中能够活下来,就是靠着这些心地善良的百姓,只要主人家有一口吃的都会多多少少的给他一点,这样才有现在的刘仪伟。
所以现在能帮助这些人的时候,刘仪伟责无旁贷,他顶着干最苦最累的活,砍树,扛木头,这些最重的劳作他都抢着干,给了那些军士最好的榜样。
原本因为他们的速度抓到的提前量,因为给这些百姓修建避难所,耽误了不少的时间,三千多人居住的木屋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但是索性干活的人多,而且这些人对屋子的要求几乎没有,这才在五六天的时间内赶制出来。
而此时突厥人的大军也已经到了不远处的地方了,为了知道突厥人大部队来的时间,刘仪伟将斥候派到了百里开外。
索性在他们安置好了这些百姓之后,突厥人才姗姗来迟,而刘仪伟他们也必须要进入草原了,突厥人的大部队来了,他们要是还没有进入草原,等到各个部族的突厥士兵回到了部族之中,他们能够发挥的余地就小了很多。
但是现在给他们的发挥空间也不大了,突厥人早就已经分配好了各自的战利品,然后在进入草原之后,各个部族的士兵都将直接回归。
骑上马,看着这个隐藏在一个小山谷之中的小小的聚落,刘仪伟觉得这一切都很值得,将这些人安顿好,这是他这接近一个月的时间之内做的最有价值的事情。
现在时间已经是九月底,他们即将进入草原,此时的草原上已经是枯黄一片,甚至过不了多久就会下雪了,这样的情况下进入草原,对于刘仪伟他们来说是一个非常严峻的考验。
武德九年十月,刘仪伟正式踏入了草原的范围,五百匹战马在这段时间赶路的疲乏经过这几天的休养也好了很多,不断地撒欢着在草原上飞奔。
后面的突厥人的大部队就在两三百里开外,但是却对他们没有影响,大家都是骑兵,跑的速度都差不多,只要刘仪伟他们不找死的停在原地,突厥人还真的无法追上他们。
“熊大,要是发生战事,记住一定要把处默保护好了!”刘仪伟对着熊大这样说道。
“好的,大当家的,小的绝对不会让二当家的出一点危险的。”熊大在马上躬身回答道,丝毫不管在一边已经黑了一张脸的程处默。
这个程咬金的长子,喜欢军伍生涯,甚至从小就想着骑着马,率领一支军队和敌人在辽阔的原野上进行大战。自己穿着明光铠,用手中的马槊将一个个的敌人挑于马下,这样的想法一直在这个少年的脑子里盘旋着,结果上战场了却碰到了这样的事情,一个熊一样的护卫保护自己,那还拼杀个屁啊。
“伟哥,这可不行啊,我可是来战场上杀敌的,而不是来拖后腿的,而且我的武艺很强的,很能打的好不!”程处默在抗议。
“记住了,保护好程处默,否则提头来见!”刘仪伟没有一点点的松口的迹象,这家伙就是好战,所以才要让熊大看好一点,出了一点事儿程咬金都会发疯。除非他在战场上真的展现出可以自保的力量,否则下一次刘仪伟觉得把他放在后勤方面负责接应才是最好的。
这是刘仪伟太过小心了,程处默年纪才十三岁,虽然长得三大五粗的,可是究竟有多大的能耐,谁也说不准,小心无大错,要是程处默出了点事儿,那么自己这些人杀掉再多的突厥人,也算彻底的输了。
“我不管,我要上战场,杀突厥狼崽子!”程处默提着手中的马槊,然后这样说道。
“可以,战场上不要远离我和熊大,记住了!”刘仪伟知道说也没有用,这个年纪的孩子你越是不让他做什么他越是要去做。
之所以这么交代,是因为刚才斥候来报,在前方有一个突厥人的小部落存在,这个部落人不多,只有三五百人的样子,刘仪伟把这个部落当成了进入草原之后的第一个目标,先见见血,算是真正行动之前热热身。
“准备好了没有,现在我们要开始第一次抢劫了,记住了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黑风盗,专门杀人抢劫的!”刘仪伟说着就直接掏出了一块麻布把脸遮了起来。
其余的人也全都是这样的打扮,用麻布遮住了脸面,他们手里的武器也堪称是简谱,因为在离开的时候没有人提供武器铠甲,现在他们的武器都是自己做的。
看下来的木棒上面绑了一个扁平的铁块,边缘磨刀石上面开了锋就算是一把长枪了。这样的武器在这一支骑着战马的人群手中显得格外的寒掺。所以他们挑选了这样的一个小部落将自己先武装起来。
一群人骑着马,然后就朝着前方飞速的疾驰而去,马蹄踩在草原上声音轻不可闻,就像是一阵阵的风吹过草原发出的沙沙声一样,不注意根本听不出来。
他们这一次打的是突袭,要的就是敌人措不及防的时候才能够取得足够的战果,他们现在没有铠甲,武器也不好,战斗力并不是很强大,所以才会这样做。
战马飞驰,一行人在马背上随着战马的步伐不断地轻轻起伏,这些人骑术都是非常的高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