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一直惦记着家里的情况,怎么可能安心留在这里配合他们。趁着晚上值班医生去休息了,我偷偷地遛出了这个科室,朝医院外走去。
虽然这样一走了之不太礼貌,但我认为这是眼下最和平的办法。
晚上的医院不像白天一样乱哄哄的,到处都是人,反而异常安静,我甚至都能听到自己脚步吧嗒吧嗒的响声。
突然,我听到厕所里传出窸窸窣窣地声音,一只手突然从男厕所的门里伸出来,想扒住门框,可是,还没等张开,就被什么东西个拖了回去。
出什么事情了吗?因为是男厕所,我正在犹豫要不要进去,就看到一个打扮的十分妖艳的女子从里面走了出来。
她看到我后微微有些惊讶,但很快就淡定自如,用手捋了捋额前的刘海,穿着高跟鞋,一扭一扭地从我身边走过。
没想到她走到我侧面,竟然停住了脚步,用鼻子在我的肩膀上嗅了嗅,火红地嘴唇微微勾起,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同行?”
啊?什么同行?我不解地盯着她微微有些发笑的背影。这才用手摸了摸她刚刚盯着的地方,那里正是被艳鬼咬过的地方。
难道她是……
我想起刚刚伸出的手,便立刻冲进了厕所。果然,在靠近门口的地方,趴着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由于光线太暗,我看不清,就连他是死是活我都不知道。
这是,突然厕所的灯亮了,进来一个保安,随后就听他大叫一声,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
完蛋了,自己又摊上事了!
我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看了一眼地上的男人,骨瘦如柴,全身上下除了骨头就是皮。真是被艳鬼给榨干了。
这是我第二次进警察局,依旧质控我杀人,依旧没有证据。
我将我看到的说了一遍,可是警方看到的监控中,却从没出现过我说的那个妖艳的女子。
只看到那个男人进厕所大概十分钟左右,我走了进去,然后就被发现了。
不过令警方奇怪的是,这个男人生前和死亡差距太大,即便是监控也能看出,进去的时候还是个一百四、五十斤的人,被发现时,竟然减成了骷髅。他们自己都怀疑自己搞错了。
“错倒是没错,只不过被鬼榨干了精气而已。”
说话的是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人,看着大概四十岁上下的样子,个子不高,一身衣服像缩水缩的短了半截,赤脚穿着鞋,他如果手里再拿个碗,我都会认为这就是个乞丐。
“你谁呀,谁让你进来的,这里是审讯室,出去出去!”
一个警察站起身,就把这个人往外赶。
“别赶别赶,我可是来帮你们破案的。”
这个人说这话,就一屁股坐在了刚刚那个警察坐着的地方,并说自己快渴死了,让那个警察给他倒杯水。
“嗨,我说你……”
那个警察撸起袖子刚想上前把人给拽开,另一位年龄稍长的警察则制止了他的动作,并且示意他按那个人说的做。
没办法,上司发话了,他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倒了杯凉水重重地放在桌子上,并白了来人一眼:“破案?就你?行啊,破不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我叫司徒然,人不是这个姑娘杀的,我倒是有个办法抓住杀人凶手,反正你们也毫无头绪,不如试试我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