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还要我自己动手吗!”见刘泽犹豫,古凤脸色一沉。
“这是我族中宝物,却是不能交给其他人的。”刘泽咬牙开口,目光却是看向聂晨,眼神之中带着祈求之色。
聂晨微微皱眉,转头看向古凤:“算了,不过是一件追踪气息的宝物,咱们改变一下气息,就可以切断此物的追踪了。”
古凤摇头:“没有这么简单。”
“没有这么简单?”聂晨不解。
“你的气息,在我带着你离开只是,已近进行了遮掩。要不然以6明的修为,恐怕很快就能察觉追上。可是现在,此人手中之物,竟然还能追踪至此,这就有些不同寻常了。”
古凤解释一句,转头看向刘泽:“东西拿出来我看看,我不会占为己有的。”
得到古凤保证,刘泽这才松了口气。心念一转,一个婴儿拳头大小的玉狐出现手中。
“这就是我族中之宝,只要把人的气息打入一丝,就可以追踪到他的下落。”
古凤略一点头,随手一招,玉狐飞起落到他的手里。古凤低头观察,脸色稍显凝重,并没有立刻开口。
聂晨则是看向刘泽,再次询问了一句:“刘泽,就算你能找到我的位置,那又是如何追赶上来的?”
“哦,这次我来极北冰山,我的父亲有点不放心,就把族中的飞行宝器给了我防身。”刘泽讪讪一笑。
火云给他这个宝物,是让他在关键时刻,当作逃命的手段。可是现在的他,却用来追赶一个女子,若是回去让父亲知道了,肯定少不了一场责骂。
听到飞行宝器,聂晨无奈点头。那个东西的度,她曾亲身感受过,绝对到了一种恐怖的程度。
有那件宝物相助,刘泽确实能够追的上自己两人。只是这样的重宝,火云竟然交给儿子防身,这却是让聂晨有点意外。
毕竟这刘泽修为不够,万一被其他高阶修士察觉此时,想要夺去容易的很。这宝物再强,也只是逃命之用,想用来御敌却是力有不足。
两人说话之间,古凤哪里已经抬起了头。看向刘泽,沉声开口:“这个东西,你们从哪里得到的?”
“这是我族中之宝,至于具体的来历,我却是不知道的。”刘泽小心回应了一句。
“怎么,有什么不对吗?”聂晨好奇。
“这个东西,不应该是这个世界所有。若我没有认错,这曾经是一个古老存在,随身所带之物。”古凤回了一句。
“这个东西很珍贵?”聂晨来了兴趣。
古凤摇头:“这个东西,曾经是那个古老存在,随身的一件小饰品。这东西对他来说,只是把玩装饰之用,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宝物。
但放在这个世界,对这个世界的修士来说,这已经是难得的至宝了。此物的珍贵程度,已经过这个世界绝大多数至宝,实在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
“除了追踪,还有其他的特殊用途吗?”聂晨追问。
“其他用途没有,毕竟这曾经只是一件装饰品。不过这东西的本身,却也是一个巨大的宝藏。”古凤淡笑。
“什么宝藏?”
“用这个东西,可以找到当年那个古老存在,在这个世界留下的痕迹。若是运气不错,甚至可以找到其他的宝物,那可就是巨大收获了。”
“还有这样的事情!”聂晨一脸兴奋。
刘泽站在一边,脸色却是越来越难看。这宝物如此珍贵,连眼前的火魔都为之心动,看来是难以保住了。
想到这里,刘泽心念急转,先一步开口道:“前辈,若此宝真的能够寻找宝藏,我神火宗愿意与前辈共享。”
古凤扫了刘泽一眼,嘴角多了一丝笑意:“放心好了,我说过不会占为己有,就不会主动抢夺。
此物还给你,你可以把我今天所说,告诉你的父亲。他若是心动,肯定会主动找我合作的。”
“前辈的意思是?”刘泽一愣。
“此物除了我,没有人能够激活,也就没有人能够找到其他宝物。”古凤一笑,顺手把玉狐扔回刘泽手中。
不过在脱手瞬间,古凤却是送入一股灵力,进入了玉狐之内。这灵力封印这玉狐的追踪之能,刘泽想要再靠他追踪聂晨,已经是没有可能了。
刘泽自然无法察觉,接在手中,脸上露出喜色:“若是家父有意,不知道要如何寻找前辈?”
“无需寻找,等我处理完自己的事情,我会去找他的。”
“晚辈记住了。”刘泽点头应承。
“好了,我们还有事情需要处理,不能在这里多做耽搁。至于你,还是回你的神火宗,不要再跟着我们了,以免给自己招惹杀身之祸。”古凤吩咐道。
刘泽犹豫了一下,却是不敢再行坚持,急忙点头答应。沉吟少许,再次开口道。
“对了,有人在找前辈。”
“谁?”古凤问道。
“是始祖。”
古凤点头:“我知道了。”
话已说完,刘泽不敢多做耽搁。最后看了聂晨一眼,随手唤出飞行宝器,变大之后闪身而上,向着极北冰山方向飞而行。
他要回极北冰山,然后从哪里的传送阵返回神域。至于直接飞回神域,那时间实在是太久。就算有飞行宝器相助,恐怕也要数月之久。
“咱们还去神域吗?”聂晨向着古凤询问道。
“去,为何不去。”古凤回答道。
聂晨挠挠头:“可是这刘泽回返,肯定会说起今日之事。那火云可是6明一方的人,他若是向着自己的主子报告,咱们岂不是暴露了?”
“放心好了,他不会报告的。”古凤一脸淡定。
“为什么?”聂晨不解。
古凤摇头一笑:“神域曾经是6明所创,其内的族群也是他仆从繁衍。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物是人非,神域早已经不是当年的神域。
此时的神域,根本就不受6明掌控。只要他没有亲临,是没有人会主动联系与他的。
自己当家做主人,总比给人当奴仆要好的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