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眼熟的林子(1 / 1)

我是引魂者 踏悔 1707 字 7个月前

确实,吴晓雅现在的肩膀上,是空空如也,似乎,打昨天晚上,那片林子起火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小小雅了,即便是昨晚回来的时候,我也不记得那只死鸟,有跟我们一起回来过!

哥们生怕那只鹰鸮、会殃及在昨晚的林火之中,说到底,那也是吴晓雅的宠物啊。

当然,咱先不说这只宠物、它该不该由人类来饲养,反正吴晓雅也养了小小雅好几年了,所以,就算吴晓雅是个铁石心肠,那在多年之间,建立下来的主宠关系,也会让吴晓雅很在意这只飞禽!何况,吴晓雅也不是铁石心肠的无情人。

可我转念一想,就又觉得不可能,因为吴晓雅刚问了,回哈市以后,那小小雅的饲养问题如何解决,也就是说,那只猫头鹰肯定没有烧死在昨夜的林火当中,否则,吴晓雅也就不会问我刚才的问题了。

果然,听我打听小小雅的踪迹,吴晓雅就说:“它昨晚没跟我回来,一般,我住在有人的地方时,是不会让它出现在其他人的视线里,我昨晚上,让小小雅现去了乡里的汽车站,我记得那里有几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它现在,估计已经藏在那里等我们了。”

“呦,那你昨晚上,岂不是就想要跟哥回家啦!”我坏坏的一笑,又用很小的声音说:“哥很帅是吧,看把你给迷的,都未雨绸缪、粮草先行了。”

“得了吧,就你这张正太脸,能跟帅字扯得上边吗?充其量是个可爱!”

“可爱也不错啊,至少讨喜嘛!譬如说,你就很喜欢我嘛!”

“去死,说正事呢!”吴晓雅白了我一眼,又露出了一种愁容的神色,“哎呀,到底怎么办呀,大林,小小雅到底怎么办啊!你就帮我像个辙嘛!”

呦呵,她这是在撒娇吗?哥们怎么这么爽呢?

我咳嗽了一声,压住心里头的痒痒,道:“还能怎么办,我不是都告诉你了嘛,要不就把它放生,反正它也不能陪你一辈子,要不就按我说的另一个办法做,咱在市里偷偷的养,你再嘱咐小小雅,在市里飞的时候小心点,别被弹弓子气枪啥的打了就行。”

“可.....可我舍不得小小雅啊!”吴晓雅说:“鹰鸮的寿命并不长的,人工饲养的猫头鹰,撑死能活十年,野生的三到四年就会死,小小雅已经跟了我六七年了,都老了,这时候要是放它走,那它肯定会死在外面的,而且,就算咱们偷着养,那在市里,也不方便啊,市里那么乱,先不说弹弓气枪,就单单是遥控的飞机和那些悬浮玩具,就很容易闹出事的。”

别说,吴晓雅的话,哥们是感同身受,不是说我也偷养过鹰鸮,而是市里的熊孩子太多了,经常弄个遥控飞机啥的乱飞,时不时的,都会把别人家的玻璃,给撞个稀碎。

还有,吴晓雅的前半句话,也很值得我俩去认真对待,就是猫头鹰的寿命不会太长,搞不好,再过上两年,小小雅就再也飞不动了,也就是即将老死的地步,而这个时候将它放生,也最容易出事,先不说小小雅会不会遭遇坏手的无情摧残,就单单是小小雅自己的生存问题,就是个大麻烦。

因为,人工圈养的猫头鹰,少了野生的谋生能力,不能说一点也没有吧,至少是不如野生的猫头鹰,在自我生存之上那么强,我甚至都怀疑,被人养了好几年的小小雅,在过惯了不用自己捕食的日子之后,要是突然把它放回大自然,那它还能不能活下去。

这年头,环境被破坏的太严重了,空气质量又差,对于猫头鹰来说,食物的缺失,是它们的最大难关,而人工饲养的猫头鹰,在有一天回到了自然之中后,或许会在食物的问题上,比野生的猫头鹰,更加的难以寻求和捕获。

当然,我也不是非要让吴晓雅把鹰鸮给放了,毕竟我和小小雅,也不存在情敌关系,哥们甚至还得感谢一只鸟呢,毕竟它的存在,是弥补了大半、她吴晓雅的空虚。

“那....那你就别放了呗......”突然,我想起了什么,问吴晓雅,“对了,你之前住哪啊?你不是也在哈市嘛,那你之前是怎么养的鸟呢?就没有被林业部门给发现吗?”

“我住的地方不在四环以内,林业部门查不到我那边,可现在不同啦,你不是要我跟你回去嘛!”

“谁非要你跟我走啦!”哥们立马来了兴趣,“你家里还有谁啊?我跟你回去也可以啊,反正我也是一个人,住哪都一样,只要能满足你的问题就行。”

“额.....你这是好话吗?”

“嘿嘿,你懂的!”哥们是满脑子的幻象,你要是让哥们、把我现在的yy给说出来,那咱这书,就直接被永久性的给封禁了。

不过,哥们也不是完全的不正经,我现在甚至还在想,吴晓雅的住所之中,还会有什么人呢?她的父母吗?那我住进去,恐怕不合适吧!

万幸,吴晓雅没有责怪哥们话里的隐意,而且还说了一句:“我现在自己住,而且,我住的地方,还是咱俩以前、搭伙时租的房子,你失踪以后,我一直以为,你有一天会突然回家,再给我个惊喜,所以,这几年我一直在续租,也住在那里,除了有法事的时候,被请出去捉鬼驱邪,一般的时间里,我都住在那里!”

“额....独守空房吗?那你岂不是很辛苦!”哥们没敢把心里话说出来,而是一拍大腿,道:“那不就得了,哥不嫌搬家累的,你等着哈,哥回去以后马上就退房,再搬去你那,正好小小雅的问题也解决了,咱俩给它养老送终,岂不是快哉快哉嘛!”

说实话,像我这么不要脸的,真是天下少有,哥们真是穷酸到了、见谁蹭谁的地步,而这还不算完,我又要住女朋友那去了,而且,我特么的也不打算掏房钱。

不过嘛,话也得说回来,哥们这叫本事,谁叫咱有一个愿意养咱的好媳妇呢,你们要是嫉妒羡慕恨,那你们也可以、找一个类似吴晓雅这样的好媳妇呀,也省的到了后文书,你们再吐槽哥们是个软饭仔。

所以,我是当机立断,决定和吴晓雅过上同居生活,而且,哥们还就认准、搬去她那住了。

而听我说要‘委屈求全’,成全了吴晓雅和小小雅的不离不弃,这美妞,那感动的是不要不要的,好像她真以为哥们要倒插门、从了她似得。

当然,她接下来的一句话,也差点让哥们反悔,因为吴晓雅问了我一句:“那.....那你住我那以后,你会不会给我房租啊?”

“我给你奶奶的孙子,老子人都是你的了,咋滴?你还想着倒要钱吗?”

这话是哥们的心里话,我可没傻到说出来,而这时,结了两间客房钱的刘义,也黑着一张脸,打路东头走了过来,坐到我和吴晓雅的桌前,开始吃油条,可就是不说话,吃完了就走,站在巴车经过的站牌底下,等着去乡里的巴车。

“得了,这货是不打算掏早饭钱了!”我看出刘义的郁闷了,索性没去惹他,豪迈的把十五块的油条和豆浆的钱,给了炸油条的师傅。

来芍药村的时候,是哥们和刘义两个人,但回去的时候,却多了一个美女。

我不知道怎么来形容哥们现在的心情,说是幸福吧,好像也不足以表达哥们内心的情绪,说是期待和轻松吧,我却还惦记着北城的城隍庙和吴晓雅那边的闺房。

不过,在我们三个登上车,看着渐渐变小的芍药村时,我却被一个细节给吸引了注意。

哥们所看到的地方,是一片高高的小树林子,小树林的这边,紧靠着马路,至于另一边是什么,我也能猜出个一二,只是哥们很奇怪,这片极其眼熟的树林子,为什么就是完好无埙的呢?

我想了几秒,突然就明白了什么,有些恍然的瞪大了眼睛,哥们笑了笑,喃喃低声的说了句:“看来,烧尸不等于烧木头啊!”

回去的路上,仍是颠簸的要死,哥们只能紧紧地搂着吴晓雅,争取让恋爱中的甜蜜,冲破我对路上的不满,而刘义那厮,却一上车就开始睡,也不知道他是装的还是真睡着了,反正哥们掏了车票钱,喊他‘可以走了’的时候,刘义就会把眼皮给睁开,跟着哥们和吴晓雅下车。

到了乡里,我们又坐上了回哈市北城汽车站的汽车,吴晓雅在上车之前,曾经偷偷摸摸的去了一趟汽车站的后阴儿,就是汽车站的后头,估计是嘱咐小小雅去了,好让它自己找合适的时间,去吴晓雅家里等我们!

一路无话,当我们三个肩并肩的走出北城的汽车站时,已经是当天的下午三点了,这不是说我们回来时的路变长了,而是载我们回来的司机师傅,有着良好的驾驶经验和心得,甚至是保持了一个司机,他们应有的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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