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都是四声(1 / 1)

我是引魂者 踏悔 1224 字 7个月前

额.....不是哥们吐槽,而是棺材里头的那位、在肤色上真的不太白。

你要说是古铜色吧,他却比古铜白那么一点点,可要说是天生的浅黄肤色,那也不是多么准确。

可是,这该怎么形容棺材里头那位的肤色呢?

我不知道大伙谁见过没蒸熟的馒头,就是还没上笼屉的面团。

没错,棺材里头的这位,他的肤色就是还没熟的面团,但并不是撒上干面粉的面团,而是揉好面团以后、又在发好的面团上涂了一层薄薄的油。

这种肤色可是不太常见,就算你在闹市街里走一天,你也未必能遇上这种肤色的男的,当然,棺材里头这位的颜值还不错,和现在我边上的刘义比起来,貌似还要多上一份稚嫩时的可爱帅。

刘义冲我嘴角一扬,笑道:“你刘哥比你颜值高吧!”

“去死!你要是没钱的话,这颜值高有个屁用!”

“呵呵,你这是妒忌了吗?”

“妒忌你二大爷!”我翻了个白眼,正色道:“这就是你的仙蜕?你当年是魂灵飞升成仙的吗?”

刘义点头,“没错!你哥哥我就是魂灵成仙,不到四十我就参透了天道玄妙,又有前世积累的阴德,再加上当年的冥界需要用人,就破格让我官复原职了!”

“可.....可你这仙蜕也不像四十的样子啊!”

刘义解释说:“修道者比普通人要面嫩一些,这是毋容置疑的事实。别说我了,十年以后的你和晓雅,估计在样貌上、也不会变化太大!”

我恍然,心说:修道还有这好处呐!哎?可那些白发白胡子的老道们、他们又是啥情况呢?

说起白眉白须的老道,哥们怎么就想起竹满山了呢?那老家伙不就是白眉白须嘛!只可惜,他只能活在文字当中了,要是他能走正路,恐怕.....恐怕‘坐着菌’还不会给他太多出场的机会!

额.....好像跑题了。

不过,很多高龄道者的白发苍苍、也不是因为他们修道的时候没有获得‘青春永驻’,而是因为那些人都用过罕见的道术。比如一些术法会消耗大量的血气,透支身体当中的能量,并且影响‘青春永驻’的效果,甚至是消耗寿元、提前老死!

当然,这些和咱眼下也没多少关系,我只是很奇怪刘义的仙蜕、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

刘义告诉我说:“我在你们出发之前告诉你的故事里,其实少了一些可有可无的细节,但那也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你刘哥我是在这里飞升成仙的.....”

据刘义说,我俩在上一世中,就是很好的朋友,还都是修道之人。

但在当年的世界里,也同样没有太多的修炼资源。无非是钻研道法、感悟天地当中的玄妙,要不就是行于天下、捉妖降魔。其中,碰上机缘巧合的时候,也能少少的得到一些天材地宝!

不过,这只是众多修道者里的一部分,因为还有一些修道者,喜欢在无人问津的深山里、闭关苦修,而我的上一世,就属于后者。

刘义说,我当年就在徒劳山的南邻山中闭关修炼,也就是我和吴晓雅来往徒劳山之前,绕过的巴沟山。而且,哥们上一世就认准了‘天地造化起源于元一’的真理,永远都是山中闭关苦修,不管谁来找我,我都拒之门外、绝不接见!

可后来,刘义来到了这里。刘使君当年也不过三十岁左右,而他来的时候,自然是为了寻找那只救人的狐狸。

那狐狸是红色的,一路逃到了巴沟山外,也就是哥们的地盘里。

但咱是那种孤僻的山中野人,从不接见外来者的,我甚至还在山外设下了重重迷阵,要以此保护我的宁静!

所以,红狐狸一进外山,自然就迷失在了山林当中,而刘义那时又碰巧‘追上’,这才靠着自己所知的迷阵原理,带着红狐狸绕过了巴沟山,来到了徒劳山。

当然,对于巴沟山外有迷阵的现象,刘义自然是奇怪的。毕竟对他来说,巴沟山就是一座平平无奇的矮山,既没有宝藏的传闻,也没有仙府的传说。因此,将红狐狸送到了巴沟山后面,刘义就又绕回了巴沟山正脸,想搞清楚这里为什么有迷阵的原因。

不用说,刘义在最后肯定是破解了重重迷阵,找到了‘罪魁祸首’的我。

但当年,我俩也是第一次见面,经过短暂的交谈,我俩也是互相对脾气,一聊就觉得有意思。

额....至于当年聊了什么,这并不是很重要,咱以后自然会交代。

总之,刘义说我选择的巴沟山靠近人烟,还问我,如果只为了躲避战乱、精心修炼,那为什么我不去巴沟山后头的徒劳山里闭关苦修呢!

而我的回答是:徒劳山中万狐住,徒劳山下万骨枯,仙人降去都不‘惧’,何况我等凡人乎!

可刘义听了我前世的话后,似乎是以为哥们在暗示他徒劳山的狐狸都很坏,不管谁去了、干嘛去的,都是有去无回、有死无生的结果。

于是乎,刘义就摇头表示不信,非要拉着哥们下了巴沟山,徒步千万临山徒劳看看!毕竟他刚刚和一只红毛狐狸渡过了很长的一段‘蜜月期’,而来巴沟山的时候,他又是刚刚和红狐狸两厢分别!

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指那些狐狸很坏,我其实是想告诉刘义一个事实,那便是:徒劳山被一大堆的狐狸给占了,它们的妖法厉害、又有理,就算是神仙去了,那也不能二话不说、还道德败坏的赶走山中‘已有的主人’吧!

说实话,刘义误会我前世的原因,也不是因为他想错了,同样也不是我说错了,而是在我前世的那四句话里,其中第三句的‘惧’字,和居住的‘居’是同一个发音,都是四声。

所以呀,这就能解释后来和平时期的某一年里,为什么要普及普通话和学好普通话了。

因为地方话和地方口音、是很容易让人误解的,同理,这种现象也是很耽误事的。

不过,我前世和刘义之间的口语误会,却也造就了两件好事、和两件坏事。只是这四件事加在一起,却让一个约定、迟到了一百多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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