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六十二章 表白(1 / 1)

血族手札 墨渖未干 1785 字 7个月前

包围圈在渐渐缩小,维奇的脸上露出难以抑制的兴奋,体内的热血也在奔腾。

决战至此,两人之间的较量更加像是一种棋逢对手的切磋。

维奇此前在圣彼得堡从未接触过这样的对手,如隆虽然强悍,但还是和他一般属于近战型的。

而枪也好久未见到能在他的狩猎下支撑如此之久的对手,虽然他又特意留手,换了较为普通的低配版子弹,但维奇能够坚持这么久也足以让他惊叹了。

毕竟几日前整支血族战队也被他一枪一个在一分钟内解决了。

枪知道维奇已经抓住了自己的方位,在过去短短的几分钟内,维奇甚至学会了假装露出破绽,来换取他的气息的暴露。

就是那次失误,维奇准确抓住了他的位置,而枪自己也渐渐被逼到了丛林边缘,再出去就是空旷的地形,于他不利,而且他们之前所定的战场也只是这片丛林。

枪的骄傲不允许他明知却故意违反规则。

被找到是迟早的事了,枪的攻击频率反而慢了下来,他最后朝着一个方向射出了两枪,便将银翼收紧了空间戒指之中。

穿梭在枝头的维奇咧嘴一笑,刚才枪的气息再次暴露,和他预想的完全吻合。

两枚子弹穿过树叶,树叶被打出两个空洞,却仍然挂在枝头。

维奇如今对于躲避子弹的技艺也是得心应手了,他脚点在指头,向后俯身,摆出一个难度极高的桥,两枚子弹擦着他的鼻尖而过。

接着他便如装了弹簧一般弹起,猛地向前一跃,看见了!

枪此时就在林间空旷的落叶地上,换弹,上膛。他也注意到了维奇,但表情还是想来的从容镇定。

枪换弹上膛的手法也堪称艺术,一颗颗子弹就像自动跳入**之中,维奇在军队也呆过一阵,却从来没见过谁换弹上膛速度有如此之快的,只需要一秒。

不过在这种层次的战斗中,一秒也许就能决定战斗的结果。

维奇如一道炮弹般直射枪,勾拳直击。

那一瞬维奇真的认为自己要胜利了,枪只擅长远战,肉身也不强悍,自己这一拳下去足够决定这场战斗的胜负。

胜利的喜悦甚至让他感受不到右臂的疼痛,在那瞬间,维奇还减了力道,他也不想把枪弄的太难看。

就在此时,一道利斧般的黑影挡住了维奇的拳头。

维奇一愣,自己的拳头就像是轰倒了坚硬的石头,他回过身,这才发现枪高高抬起修长的腿挡住了他的拳头。

他的腿上土黄色元气萦绕,坚硬若磐石。

“胜负已分。”枪举枪指着维奇额头淡淡的说道。

维奇的冲势完全被挡下,他落在地上,脸上还挂着满脸的不可置信。

枪平举着手中的黑龙直指维奇的额头,脸上带着睥睨世间万物的冷漠和傲然。

“原来你近战实力也这么强。”维奇这是继三年前初入武馆时被隆暴打后第一次从同龄人身上感到如此深深的挫败。

枪的年纪看起来应该不比自己要大多少,却在各个方面完胜自己,维奇自然也是输得心服口服。

“枪术并不是门外人想的只要懂得瞄准开枪就行了。”枪淡淡地说道,“承受一些特殊枪械巨大后坐力需要的手臂力量,和至关重要的移动走位所需的步法腿功,都是缺一不可。”

枪又深深地看了维奇一眼道:“你也很厉害,少有人能够在百米之外接近我,逼我用腿法来较量。不过你还是输了,离开千玦吧!她是我的了。”

“胡闹!”林子上空传来一声清脆的略带怒气的声音。

海东青这只大鸟极速坠落到林子上空盘旋,携来的巨大气流压得周围的树木纷纷弯了腰。

白千玦张开双臂,像是一只滑翔的白松鼠跳落海东青的背。

“诶哟,我的小祖宗!”枪把手中的黑龙往枯叶地上一扔,急忙跑过去接白千玦。

白千玦在空中一个空翻,脚尖在枪后脑勺上一点,便稳稳的落在了枯叶地上,反倒是枪一个踉跄,摔了个狗啃泥。

白千玦望了愣在原地的维奇一眼,然后转过身对枪说道:“我族已与维奇达成了联盟,怎么会说散就散?”

“是是是,您说什么都是对的。”枪连忙弯下腰小跑过来,对着略带怒气的白千玦谄媚地陪笑道。

维奇皱紧眉头,此时的枪哪还有刚才半分绝世高手的模样。

白千玦看着不正经的枪也是无语。

她刚才虽然在上空,被茂密树林遮挡,但是通过秘法也目睹了维奇和枪的整场战斗。

她此前说的那番话,的确是想拿维奇做挡箭牌,摆脱这个陌生高个子的莫名其妙的纠缠,同时也是为了测试测试她这个未来盟友的实力。

维奇果然没有令其失望,无论是肉体强悍程度,还是元气的充沛程度,还是敏捷度,或是单纯的破坏力,都远超同辈之士,当属佼佼者。

而且更为重要的一点便是,从始至终,维奇都没有动用一丝半毫的血气。

血气可是血族引以为豪的天赋杀招,区别于普通的元气,能让同阶级的血族实力远超人族。

但同样,血气也是血族的桎梏所在,作为一种血族特有的“特殊元气”,早中期血气的确对血族大有裨益,但也正因为如此,到了大公亲王这一层次,想要再有所突破也就更加难。

白千玦是调查过维奇的资料的,虽然关于这位被驱逐出城堡的废皇子的资料寥寥无几,但是白千玦也能推断出他因为某种未知的原因,血气尽散了。

由此可见,维奇能够不靠血族的天赋,达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背后又付出了多少的鲜血和汗水。

即使不靠这血气,此时近距离较量,白千玦也没有半分把握能够胜过维奇。

白千玦此刻已笃定,这位未来的盟友日后将成为狐族复兴最大的助力之一。

但是真正让白千玦吃惊的还是这名不知来由,不明底细的枪手。

枪的实力实在是太恐怖了,那弹无虚发的枪法,形如鬼魅的步伐,到最后强悍的腿法,这都是显而易见的。

而枪能够通过各种重重树木枝叶的阻碍准确的把握住维奇的方位,就说明他的感知力也是异于常人的强悍;那偶尔绽放金光的眸子证明他还擅长瞳术,精神力也极其优秀......

这样一个人不可能是毫无来历,平野出生。

若论综合实力来看,即使是联邦在册的少将对上枪也逃不了半分好处。

而刚刚还冷酷如冰,杀手风范的枪此刻却谄媚地弯下腰在给自己揉着肩按摩?

白千玦移开半步,来到维奇身侧,警觉地望着枪道:“从一开始我就觉得奇怪了,你一直跟着我们干嘛?你到底是什么人?背后有什么势力?从何而来,又往何去?目的究竟是什么?”

枪直起腰,吊儿郎当地斜立着,摸了摸后脑勺,模样有些窘困,嘟囔着:“别一下子问这么多问题嘛!我记性不好......”

“说。”白千玦倒是态度坚决,像枪这样一个来历不明,实力超绝的人如果不能完全信任,那还是就此分道扬镳为好。

“好好好好。”枪苦笑道,“这不能怨我啊!在那峭壁上的情形你不是也看见了,是你救了我和维奇小哥,然后回了咱们的族地。救命之恩,小生无以回报,只好以身相许了......”

“说人话!”白千玦黛眉一横。

“吾喜欢侬,可以了伐!”枪无厘头地突然说了句家乡俚语,吼道,“你怎么不想想你自己,都怪你你生得那么——那么——,我都想不出什么词来形容了!你是仙女,是我无边黑暗世界里破晓的那束光,是我的救赎啊!比那些胭脂俗粉,妖艳贱货要强出亿万倍!你难道还要剥夺我爱你的权利吗?爱一个人,不就是要腻在她身边,保护她不受委屈,守护她,让她快乐吗?”

面对枪突如其来而毫不避讳,**裸而又真心诚意的表白,白千玦也不禁小脸一红,愣了三秒,才吐出了一句:“你们人类都是这种德行!你倒是我见过脸皮最厚的一个人类了。”

白千玦还在青丘之时,不乏一些所谓的人类之中的名门望族中的纨绔公子不惜冒险来青丘,想一睹美若天仙的狐族女子的芳容,借此来向友人吹嘘一番。

青丘不像其他激进的妖族,对于人族的态度向来温和,即使有人误入族地,也只是惩戒一番,不会取他们性命。白千玦小时候也时常捉弄心怀不轨的色胚男人,毫无失手。

因此她也是见惯了那些男人讨好女人的说辞,无非就是些有关风花雪月的诗词歌赋(还是从他人处听来的),吹嘘吹嘘自己的显赫家世,许下一大堆根本难以兑现的诺言,诸如此类。

小千玦倒是因此了解了不少有关人类的常识,也对男人这种生物了解透彻。

不过枪倒是有别于那些公子哥,他眼中藏不住的是满满爱意和真诚,但千玦却偏偏没有找到半分肉贴的欲望; 表白说辞是如此直接粗暴,甚至到粗俗的地步,但却让“久经沙场”的白千玦的脸微微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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