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牧儿,我的牧儿(1 / 1)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们?你们就当我会仙术好了。”

闻言,李渊急了:“秦小子,今天你一定要告诉我,否则我今晚睡不着,以后死了也不会瞑目的!”

要不要这么夸张?

秦牧瞥了李渊一眼,他施展的只不过是后世的一个小伎俩罢了,不过想想对于大唐的土著而言,也足够神奇了。

不过秦牧并不打算告诉他们。

因为如果这次告诉了,那么一定还会有下一次,而且是无穷无尽的下一次。

他可不想做一个大唐行走的百科全书。

来到大唐,他想的是如何享受生活,而不是如何震惊这些古代的土著。

但是这时,长孙皇后朱唇轻启,开口道:“秦公子,你看我家老爷子一大把年纪,如果不告诉他,他心中一定会郁结的,对他老人家身子也不好,就当是我求你了。”

长孙皇后语气温柔,让人如沐春风。

而且不知为何,秦牧对这个李夫人天生有一种好感,具体是什么,他又说不上来。

犹豫片刻,秦牧道:

“好吧,看在李夫人的面子上,你们就跟我来吧。”

三人一脸狐疑的跟着秦牧,来到了秦牧的书房内。

书房很简单,几乎什么都没有。

只在书房的案台上,放着两碗墨汁,和一大打宣纸。

只见宣纸洁白稠密,纹理纯净,搓折无损。

李世民忍不住摸了一下,韧而能润、光而不滑,他在宫中使用的顶级宣纸不过如此,甚至还比不上。

再看看纸篓里胡乱丢弃的一堆宣纸,李世民嘴角忍不住扯了扯。

这秦公子还真是有钱啊!

要知道在这个时候,一般的纸张都很贵,更别说是这种顶级的宣纸了。

正想着,只见秦牧指着其中一碗墨汁,说道:“秘密就是这个东西。”

“墨汁?”

三人颇为狐疑,片刻过后,还是李世民反应最快:

“这墨汁有古怪?你这墨汁会消失?!”

秦牧看了一眼李世民,这家伙除了品行不怎么样外,脑子倒是挺好使的,便点了点头,随即挽起衣袖,拿起了桌子上的毛笔。

【叮,恭喜宿主书法大圆满。】

秦牧嘴角微微一扯,上午写契约的时候,就已经是书法大成了。

得了,如今再次拿起毛笔,就直接大圆满了。

果然开挂的人生就是这般的朴实无趣……

秦牧拿起毛笔,蘸了墨汁,铺开宣纸,沉吟片刻,便随意的落笔。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横渠四句,缓缓写出。

李渊和李世民直接怔住了。

不仅仅是因为这字体,苍劲有力,笔走龙蛇,比之当今四大家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且这四句话太绝了,言简意宏,把一个心怀天地的圣贤心中最高的理想完美的表述了出来!

如果没有十足的功力和阅历,是不可能做到的。

要知道这四句话在秦牧的后世可谓是流传千古,耳熟能详,甚至经常在网络小说中看见的水平,大反派问主角为什么要阻止他的时候,主角当着所有人的面,不卑不亢的说横渠四句,这个时候主角后宫春心荡漾,主角的兄弟,徒弟则是心中还暗叹一句,甚至主角的敌人也心中一叹,果然是当世英雄,然后把大反派干掉,成为当世最强……

所以可想而知李世民和李渊心中的震撼,而李渊震撼的同时,眼眶忍不住微微发红。

这孩子是个天才不错,可是他这些年经历了这么多像崔德仁这样的龌鹾事,依旧能够保持本心,心怀天地民生,这是什么样的胸怀。

这孩子流落乡野,实在是太可惜了!可是命运啊,就是这般捉弄人……

李世民目光灼灼,一团火焰在眼中燃烧,他李世民心中又何尝没有做一个千古圣君的梦想?

在这一刻,他感觉心中的那团火要爆了!

李世民舔了舔干咧的嘴唇,激动的道:“秦公子,不知道你幅墨宝可否赠予……哦不,卖给我?”

秦牧斜了他一眼:“你确定?”

李世民重重的点头。

这幅字给他触动太大了!

他本以为自己作为一国之君,眼界已经足够开阔。

但是现在秦牧这四行字就像是给他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他要把这幅字带回去,装裱起来,挂在御书房,时刻提醒自己,抱负还远远没有结束,自己不可有丝毫的懈怠!

然而。

在场的人中,最震惊的却是一直没有说话的长孙皇后。

她整个人如遭雷击,嘴巴微张,如泥塑一般,不是盯着字,而是直愣愣的盯着秦牧的手臂。

确切的说,是秦牧挽起衣袖那一刻,手臂上出现的那一个梅花状伤疤。

这个伤疤她一辈子都忘不了!

“牧儿,我的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