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无容身之处(1 / 1)

荒野妖踪 玉柒 1701 字 9个月前

我也不知道怎么走回自己房间的,脑海中翻来覆去就是这一句话,除此之外,再无半点其他念头。

经过这七八个月的相处,在我的潜意识里,已经把疯老头、马平川和薛冰当成了亲人一样看待,忽然得知这个消息,感觉自己的心比被插了一刀还痛。

我站在窗边,眺望城市的灯火,虽然繁星万点,却没有一盏是真正的属于我,我的满腔热血,随着自己的心一点一点的冷却,陡然一股悲凉从心头升起,只觉得天大地大,竟然没有我容身之处。

原本在那宁静的山村,有爷爷相伴,那是家,虽然冷清贫穷,却有着家的温暖。

到了疯老头这里,马平川虽然冷口冷面,薛冰虽然若即若离,疯老头虽然疯疯癫癫的不靠谱,但我可以感觉得出来,他们正在接纳我,包括哪些保安和佣人,也没拿我当过外人,对我都很亲热。

这使我一度非常满足,认为自己成了这个大家庭的一员。

其后两经生死,我更是将马平川当成了兄弟一样看待,可如今他却要杀了我,只因为一些可能发生但还未发生的事。

即使我曾救过他的命,还喂了他两次血。

当然,自从那次和柳异轩对阵暴走之后,我心里已经隐约猜到了点什么,我的身体好像隐藏了一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和父亲在我额头刺的纹身有关,而且一旦发作起来,很有可能会失控,并造成无法估量的后果。

上一次暴走,要不是外公的及时出现,单凭我自己确实是无法掌控得住的,差一点就咬了疯老头的喉咙,及时那不是我的本意,也确实吓的我不轻。

可是,如果让我和马平川的地位互换,我一定不会这么做!我情愿牺牲自己的性命,也不会让自己的兄弟受到一丁点儿的伤害,更不会亲手杀了自己的兄弟。

这让我的心发冷,冷的冰寒彻骨,这让我的心疼,疼的心如刀割。

我忽然很想念很想念那个小山村,想念爷爷,想念父亲,想念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外公,想念我那从未见过面的母亲,甚至想念那些纯朴憨厚的乡亲。

可是,他们都不在,爷爷和父亲已经阴阳相隔,外公的行踪根本难以捉摸,至于母亲,连她在哪里我都不知道。

这偌大的世界,只剩下我孤零零的一个人,面对着这一切。

人情凉薄,冷暖自知。

我不能因为这个和马平川发生正面的冲突,不是因为实力的差距,只是我不愿意,不愿意疯老头看到这个场面,不愿意薛冰看到这个场面,也不愿意和自己的兄弟发生手足相残的场面。

可我也不会就这样束手待毙,我知道马平川是真的动了杀心,在书房的门外,我都能闻到那股刺鼻的血腥味。那是马平川的独特标志,只要那种血腥味一出来,说明他就已经下定了决心要杀了我。

所以,我只有走,离开这里,远远的离开,一辈子都不再和马平川见面,像条丧家之犬。

可我该去哪里呢?

这个城市根本就不属于我,我在这里,就像一个局外人,远离了疯老头他们,我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融入这个城市。何况,这个城市距离马平川也太近了,以疯老头的实力,想找我应该很简单吧!。

回到山村去吗?也不行,那地方太明显了,马平川很快就会找到我,何况上回乌鸦也去过山村,乌鸦背后还有个很可怕的人物,也还盘算着对我不利,我要是回去,只会把灾难带给乡亲们。

那个曾经宁静悠闲的山村,我再也回不去了。

城市里的灯火,好像忽然都变成了嘲讽的目光,一个个都在说:“快看,那里有一条无处可去的野狗。”

我知道,这一走,就真的成了一条无人问津的野狗,也许哪天死了,都不会有人知道。

可我还是静悄悄的出了门,挂着微笑和遇到的佣人们打着招呼,虽然要离开了,也没必要让他们看到我失魂落魄的一面,何况我是像条野狗一样仓皇的离开,更不想让他们看到真实的我,保持点风度吧!

顺着路走,漫无目标,天上的月光冷清,一如我的心情,冰冷、悲伤。

一直到进了城区,喧嚣的气氛才使我有了点温度,醒悟了过来,我仍旧在人世间,我还得活下去。马路上的车来车往使我有点畏惧,感觉就像一头头猛虎在咆哮奔腾,这畏惧使我有点缩手缩脚,结果招来了好几句司机的骂声。

我忽然笑了起来,被人骂也是一种存在,起码说明还有人厌恶我,比一条野狗的存在感要强上许多,野狗只会被压死,然后被撵压成肉泥。

我走进了一条街道,同样很是喧嚣,很是热闹,却没有汽车来来往往。比野狗仅强一点点的存在感,我不需要。

有些人,即使即将死去,也会把尊严维持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很可悲的是,我也是这种人。

街道两边布满了饭店酒楼,灯红酒绿,歌舞升平,划拳猜令的声音不时传进我的耳朵,大街上偶有成群结伙的醉汉,勾肩搭背,憨态可掬,大声的说着一些连自己也不一定能听懂的醉话。

说实话,我很羡慕他们,起码他们在这个城市里,有亲人、有朋友、有兄弟、有人牵挂。

我忽然很想喝酒,之前和爷爷在一起生活的时候,偶尔也会喝,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有着强烈的渴望,我只想喝酒,而且要喝醉,然后,管他呢!明天一睁眼,看得见天上的太阳再说。

可我悲催的发现,我身上连一分钱都没有,口袋里比脸都干净。

我绝对不会回去的,即使饿死在外面,我也不愿意让疯老头和薛冰看见马平川的长刀刺进我的胸膛。

如果可以选择,我情愿选择被饿死,或者醉死。

当然,以我的身手,我可以轻而易举的打倒一些壮汉,然后让他们钱包里的钞票变成我的,可那样的手段太下三滥,所以,我很有可能会被饿死,而不是醉死。

这个城市里,没有钱,是买不到酒的,人情在这里一分钱不值,不像那个山村,可以欠账。更何况,根本就没人认识我,又何来的人情可谈。

我正苦笑间,肩头却被人拍了一下,猛的一愣,下意识的一把抓住那手掌,一个背摔,将身后那人摔倒在地,这是马平川教我的技击技巧之一。

那人“哎呦哎呦”的叫唤着,却是今天在工地上看见的那个郭老二,不知道怎么的,我一看见郭老二,都觉得鼻子一阵发酸。

总算,有一个我认识也认识我的人了。

郭老二揉着腰爬了起来,旁边还有三个汉子要冲上来揍我,都被郭老二拦住了,我讪讪的道歉,说是自己一时走神,有点紧张了,几个汉子笑了起来,走过来像那些醉汉一样勾肩搭背,夸我好身手。

我有点受宠若惊,这些汉子,只有郭老二曾和我见过一面,其他的都是第一次见。

郭老二笑道:“我这兄弟,别看年纪轻,牛逼着呢!李局长都跟前跟后的听使唤。”

他这么说,无非是往我的脸上贴金,也往他自己的脸上贴金,我还不大懂这些市井汉子之间的门道,也不好插话,只好傻傻的笑。

那三个汉子却更兴奋了起来,嚷嚷着要去喝酒,这正中了我下怀。

郭老二见我没有反对的意思,顿时开心了起来,大声道:“走着!我这兄弟刚到这里不久,这顿哥哥请,算是给我兄弟接风。”

几人进了饭店,郭老二倒不吝啬,点了一桌子菜,酒拿上来,大家每人倒上满满一杯,开口说道:“我这兄弟......”

后面的话还没说出来,我已经将一杯酒倒进了喉咙。

我是来喝酒的,只想喝酒。

大家一愣,郭老二急忙道:“我这兄弟的意思是初来咋到,先干一杯,算是敬哥几个的。”说着话也端起杯子,一口喝光,其余三个汉子打着哈哈,也纷纷端起来喝光。

第二杯一倒满,我又端起来干了。

我不但是来喝酒的,我还是想醉酒的。

至于菜不菜的,我无所谓,反正都是要醉的,醉了还要吐,何必费事呢!

这下郭老二也没法编下去了,其余几人也都看出了我有事,纷纷找了个借口告辞,只剩下我和郭老二两人,还有一大桌的酒菜。

郭老二很识趣,比我想像中的聪明许多,也许是这个世道给了他太多的磨练,只看了看我,酒瓶一顿道:“兄弟,我陪你喝!你放心的醉,万事有我,任何事明天再说。”说完就给我把酒倒满。

我又一次一口喝净,筷子动都没动。

郭老二陪着我小饮了一口,再度给我倒上,我点点头,他笑了笑,笑容里透着一丝怜悯和宽厚,两人都没有说话。

就这样郭老二倒酒,我喝酒。喝了多少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我想喝醉。

我现在只是一条无处可去一心买醉的野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