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巫行云的任性(1 / 1)

木婉清被押回来的时候,凌池和双儿正在家里招待来吃晚饭的小姐姐们,虽然听到了动静,却忙的没时间去看一眼,二人就这样错过了重逢的机会。

“张姐姐她们抓回来的是什么人啊?”正在吃饭的小姐姐们见有人走进来,立即邀请她们入座,寻问起来。

“是个女的,看起来很年轻,但是冷冰冰的,一看就不是好人。”被邀请的小姐姐说道。

“哦,我还以为敢一个人来,武功一定很高呢!没想到这么轻易就被抓住了,害我白担心一场。”

“也没有,毕竟去的十几个姐妹有六七个都受了伤,要不是张姐姐在,怕是伤亡更大。”

“这么说,那人倒是有点本事。”

“没点本事也不敢来灵鹫宫送死啊!”

“……”

凌池和双儿零零散散的听到这些信息,心里也没多想。灵鹫宫的恩怨情仇,与他们有什么关系?老老实实的刷点菜谱也就是了。

说起来,现在已经有八成的灵鹫宫宫女都被他刷爆了一轮,但最重要的巫行云却还没有刷到。

倒不是说没机会,而是他初来乍到,想先接触和了解一下灵鹫宫的大体环境和人物状况,更何况巫行云还假扮小萝莉摸他的底,他自然要趁机刷一波人设,为以后做准备。

在巫行云身上刷菜谱很重要,但巫行云掌握的武功也很重要。

别的不说,就说那生死符,凌池在小学的时候就想学了。用生死符控制人的生死,从而让他们听命,想想就很带感。

不过当年年纪小,只觉得这么做很酷,现在年纪大了,倒是认识到了生死符的残酷。以武力威胁逼迫他人就范,这行事风格,怎么看都很像现实中的鹰酱。

虽说多行不义必自毙,但放着生死符不用,才是真正的浪费。

说起生死符,已经一个多月了,司空玄那边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不知道生死符发没发作?如果没发作自然是最好,要是发作了,就只能从巫行云身上弄来天山六阳掌了。

……

灵鹫宫中,木婉清被压到了巫行云面前。

看着眼前这个美貌如花,却如带刺玫瑰般冷漠的女孩,巫行云淡淡地道:“你是何人?为何要闯我灵鹫宫?”

看到这个小女孩,木婉清十分惊讶,但更让她惊讶的是,这个小女孩的声音居然如同老妇一般,十分的低沉、沧桑。

想起相关的传闻,木婉清震惊道:“你……你就是天山童姥?”

巫行云淡淡地道:“回答我。”

“……”木婉清深吸一口气,道:“我叫木婉清,是来找我丈夫的。”

“你丈夫?”巫行云微微一愕,道:“这倒是奇了,我灵鹫宫内殿只有女子,又哪会有你的丈夫。”

“他是一个多月前在大理无量山和你的手下来的。”木婉清说道:“这是我亲耳从无量剑派弟子口中听到的。”

“……”巫行云心里涌出一股奇怪的感觉:“你丈夫叫什么名字?”

难道是他?

“他叫凌池。”木婉清说道。

“……”

巫行云细细打量着木婉清,个子很高,身材很出挑,长得也很漂亮,甚至比梅兰竹菊四剑还要美上一分。

这是一个让全世界绝大多数女人都羡慕和嫉妒的女人,其中也包括了巫行云。

如果我也能长大,是不是也有这么美?

巫行云回过神来,道:“凌池的确在这里。”

得到确切消息,木婉清又喜又急:“真的?他在哪!?”

“不过……”巫行云道:“他说他并未娶妻,又怎会是你的丈夫。”

“因为她看到了我的容貌。”木婉清没有隐瞒,将自己发过的誓言,以及凌池看过她容貌的事粗略一说,道:“他武功很好,我杀不了他,只能嫁给他。”

“有趣。”巫行云淡淡一笑:“只因这荒唐的誓言,你就要嫁给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该说你是信守承诺?还是愚蠢透顶?”

木婉清道:“守信也好,愚蠢也罢,我既然立下了这份誓言,就一定要遵守。如果他不愿娶我为妻,我也只能杀了他。”

“你不是说他武功很高,杀不了他吗!”巫行云道。

“一次不行就十次,十次不行就百次,只要我还活着,就会追杀他到天涯海角。”木婉清无比决然的说道。

“……”巫行云眼中闪过一丝赞赏:“像你这样倔强的女孩,倒是不多了。”

见她态度缓和,木婉清连忙问道:“能告诉我他在哪吗?”

巫行云淡淡地道:“你擅闯灵鹫宫,且关押三月,以赎其罪,三月后自有人带你去见他。”

话落,木婉清已被两个宫女押走,关进了灵鹫宫的地牢。

因为得到了凌池的消息,木婉清并未抵抗,她也知道抵抗无用,索性乖乖地进了小黑屋,默默忍受三个月的有期徒刑。

大殿内,巫行云对所有人说道:“封锁木婉清的消息,不要让凌池知道。”

“是。”虽然不知童姥为何要这样做,但宫女们都不会违逆她的命令,也因此,未来三个月,凌池不会听到半点有关木婉清的消息。

“木婉清还有一匹马,如今正栓在山下看守,还请童姥指示。”一个宫女说道。

巫行云淡淡地道:“凌池不是什么都会做吗!告诉他,我明天想吃马肉。”

“……是。”

……

当晚,凌池收到了灵鹫宫送来的一匹杀好的整马,宫女说道:“尊主说了,明天想吃马肉。”

“这么多?童姥想吃多少?”凌池看着至少五六百斤的一堆,却是有点头疼了。

“尊主没说,但明天一天应该都想吃。”宫女笑道:“尊主还说,剩下的都归凌老板了。”

“那真是多谢童姥了。”凌池脸色好看了许多:“既如此,我现在就准备制作。”

……

马肉的肉质鲜嫩,脂肪较少,且含有独特的鲜香味道和丰富的营养价值,并具有恢复肝脏机能并有防止贫血,促进血液循环,预防动脉硬化,增强人体免疫力的效果。作为全世界最知名的中华大吃货,基本上只有四条腿的板凳不吃,两条腿的活人不吃,天上飞的飞机不吃,地上跑的火车不吃,水里游的轮船不吃。其它的全都不在话下,通吃不误。

可即便如此,中国却很少有人吃马肉。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马在中国的古代就是一种交通工具,在当时人们出门都是骑马或者坐马车,所以马都是被人精心伺候着的,甚至会有人专门饲养,中国人看待马就像是宝贝一样,就算是闹饥荒,这马也是舍不得吃的,所以长期以来,中国人就没有吃马肉的习惯了。

第二个原因就是马在中国有特殊的寓意,如马到成功、龙马精神、一马当先等成语都有很好的寓意,所以在中国人的眼中,这马就是成功、顺利的象征,因此也不会去吃马肉。

当然还有最后一个原因,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其实马肉吃起来很难下咽,口感很柴。

当然这难不住凌池,经历数个世界,有关马肉的菜谱虽然较少,却也有十几种之多,其中品质最高的达到了白色顶级,可见马肉还是很有烹饪价值的。

现代的欧洲、南美,还有一些亚洲国家,就非常喜欢吃马肉,据说吃马肉最多的八个国家,每年能吃掉470万匹马。也是多亏了马的价格极高,普通人吃不起,不然这马肉肯定会被做成火烧。

眼前这些马肉太多了,还有许多的内脏,光是清洗、处理就要耗费不小的力气,怎么做?也成了凌池的一个难题。

看了看这十几张马肉菜谱,最终他还是决定做那张顶级白色菜谱——一马平川。

一马平川:顶级白色菜谱,体质+0.5。冷却时间10天。

这是一道概念菜,主食材就是马的所有部位,而后通过厨师的精彩制作,将所有食材拼接成一条完整的骏马,十分的考验功力。

不过这道菜也只能做一顿,用不了多少材料,剩下的凌池打断卤起来。

正所谓万物皆可卤,卤肉、卤蛋、卤鸡爪等等,这些都是经过时间检验的美食,凌池就打算把剩下的马肉、内脏都卤了,不但便于储存,而且可以给其他的美食做配菜。

不过其中的那根马鞭……果然还是泡酒好了。虽然不如虎骨酒,却也差不了许多。

说干就干,凌池立即把双儿叫过来,一块把马肉抬进厨房,而后就是凌池的刀工展示。

寒光闪烁,马肉已是被他分解的一清二楚,明明白白。

解刀,你值得拥有。

留下足够一马平川制作的马的各个部位的肉,凌池叫双儿去准备制作卤水。

厨神空间里有足够多,质量足够优秀的卤水,但凌池没拿出来,反而要双儿制作全新的卤水,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双儿却能理解,凌池这是给她练手的机会。

虽然成为帮厨已经上百年了,但双儿受限于天赋,至今也只能勉强做出普通蓝色菜谱,甚至有些顶级白色菜谱也很难做到合格。

相比起来,黄蓉的天赋就太可怕了,短短十几年而已,厨艺就直追双儿,如今两人的厨艺水准十分相近,这也给双儿带来了不小的心理压力。

作为一起生活了多年的‘兄妹’,凌池这个当哥哥的自然发现了双儿的异常,在了解情况后,就加强了双儿的实际操作经验。

这次制作卤水,可谓重中之重,卤水做不好,卤味的味道就会出现极大地差异。凌池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她,怎不叫她感动万分?

“交给我吧!”

……

随着时间的流逝,二人忙活了整整一个晚上,总算把所有的马肉卤制好,顺便做了许多的火烧。

今天推出的早饭,就是马肉火烧了。

天亮,双儿拎着篮子进宫送饭,巫行云也看到了自己想吃的马肉。

一盘菜,还有两个马肉火烧,以及一碗牛奶燕麦粥。

“唔,没想到连马肉都做的这么好吃。”巫行云品尝过后,对凌池的厨艺又有了一些认识:“他的厨艺天赋还真可怕。”

喝口牛奶燕麦粥:“只是不知武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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