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骏马迈动着粗壮的蹄子咯噔咯噔的,向着这座大山跑了过去。
郑煜此时此刻依旧是玄仙的境界,他并没有发现在这山上所有的一切,全部都笼罩在一座大阵之中。
这阵法可比他当初遇见的那些高级了太多,完完全全的把整座大山上的一切景物都掩藏了,暴露在世人眼中的一切,都并非是真实的。
郑煜一路疾驰来到了山顶上,看见这里的风光实在秀丽,站在山顶上看见周围那些低矮的山峰,却是能够舒展心胸,让人豁然开朗。
郑煜站在山顶向着四面看了一遍之后原地坐下,让这黑色的骏马自己去觅食,他精神力扩展开来,对着大山扫视了一遍又一遍。
“嗨,还以为是仙山呢,虽然这山确实够秀丽,灵气倒也充足,可还真没什么仙人居住。”
郑煜用精神力,把自己身体上所有的灵气,以及气势,全部笼罩着,这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他并不想因为自己身上的这些法力,而招惹什么麻烦。
但是,当他骑着那金丹期的马妖来到这山顶上的时候,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有人也在观察着他。
“奇怪,这就是一个凡人,怎么能够让那马妖载他?他又是怎么来到这里的?”这小道童头顶上扎着两个小小的发髻,托着下巴自言自语。
他所在的位置距离郑煜仅仅只有几米,可起,郑煜根本看不见那道童,他现在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是在一个大阵之中。
就像是在同一个平面上蕴含了两层时空,里面可以看见外面的一切,而外面的人仅仅只能看见这座大山的原貌,根本就不知道,他所处的位置,已经到了别人家的庭院里面。
“这个凡人长相倒也俊秀,虽说咱们这是仙山,方圆百里之内无甚大妖魔,可这小妖也是无数,这凡人要是再跑出去,被那些小妖吃掉了,还真是罪过。”
这小道童抓耳挠腮,围着阵转了一圈又一圈,心中再次想到:“既然这个凡人可以走到这里,想必回去也是没问题的吧?师祖已经说过,莫管闲事,修自身真元,这闲事到底管还是不管呢?”
这小道童一身藏青色的袍子道袍上,没有什么特殊的图案,没有什么特殊的花纹,仅仅只是在袖口处有一层淡金色的花边。
再仔细看去,这哪里是个花边,分明是一件法宝,倘若把这花边拉伸放大之后就会看见,这是一把钥匙形态的法宝。
不过现在它缩小之后,团在这小道童的袖口上,看起来犹如花边一般。
小道童拿手在这花边上摸了一摸,正在纠结着,要不要把这个凡人给拉扯进大阵里面,身后却传来了一声呼喊:“清风,你跑哪里去了?”
小道童本来正在思考着,该不该放人进来,一听见身后的喊声,顿时吓了一跳,他的右手离开了袖口上的钥匙,随后转过头朝着大殿中喊道:“在这里,在这里,你快过来看看。”
另一个小道童跑了过来,当她走近了之后才发现,这哪里是个道童,分明是个小道姑。
虽说两人身上衣裳穿的一模一样,打扮也没甚差别,可明显能够看出,后来的这小道童面部更加柔和一些,细细的眉毛,大大的眼睛,分明是个小姑娘模样。
这小姑娘一蹦一跳地跑到了清风所在的位置,刚刚走过来,就立刻看见了正在地上蹲坐着的郑煜。
郑煜可看不见他人,他现在所在的位置是一片树林,他能够看见的只是四面八方的风景。
他并不知道,就在他所坐的位置旁边,在根本无法察觉的地方有一块道场,而他此时此刻正坐在人家道场的正中间。
这小道姑立刻瞪大了眼睛,惊呼出声:“咦?清风,你从哪里找来的凡人?祖师知道了,定然又要罚你,快把这凡人送下山去。”
“笨蛋明月,你再仔细看看,我根本就没把他拉进道场里来好吗?他现在还在外面,还在大阵之外呢。”
清风顿时急了,他可没真的把人给拉进来,现在祖师并不在家,整个道场里面就他二人,守着后院里的人参果树。
镇元大仙号称地仙之祖,虽说有个地仙的称号,可只要当了祖师的家伙都不是个泛泛之辈。
镇元大仙此刻的境界早已达到了大罗金仙,一身法力通天彻地,交游广阔,常年不在道场里。
每日里就在那些朋友家中,下棋喝茶谈天论道。
说起来,清风明月两人已经又有好多年没有看见过自家祖师了。
“咱们五庄观在祖师的法力下早就已经跳出五行外,不在三界中了。”
“别说是他个小小的凡人,就算再来个大罗金仙,他也测算不到咱们的方位,这凡人根本就没有看到咱们的道场。”
清风一字一顿的向明月说完之后,就手叉腰看着明月:“咱们五庄观外到处都是妖魔,这个凡人也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要不要救他一救?”
明月也是个小姑娘,她修行的年岁并不太长,两人在这山中修炼,也未曾见过什么外人。
最多的也就是镇元大仙的朋友来这道观里玩耍,现在两人保持一颗赤子童心,看见外面这一个凡人在妖魔出没的地方游玩,于心不忍。
明月皱着眉头,拿手指着郑煜,对清风说道:“可是祖师告诫过咱们不要管闲事的!”
“上次祖师走的时候,说过他要游上半个月。”
清风掰着手指头一个一个的算道:“已经有七年了,还有八年的时间祖师才会回来。”
清风所说的话,让明月的双眼也明亮了起来:“这凡人进了咱们的道场,让他呆上两年,学上一点道法,之后放他下山也不会被妖魔所害,祖师也不会知道,这样好不好。”
两人一蹦一跳地就定下了主意,诺大的一个道场中间就只有清风明月两人,每天四目相对,无聊的要死。
这要是在弄进来一个凡人,天天陪他们玩耍,随意教他一点道法,倒也是个打发时间的好办法。
不仅能救人性命,还能打发时间,两人意见达成,随后,两人便把手摸向了袖口上的那道金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