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最后的审判(1 / 1)

不多时,被打二十大板的周骥这时候才被拖着回来,也还好,二十大板(带刺的那种)下去竟然还有一口气在,竟然还没有死。

朱雄英见周骥此刻已经是奄奄一息的样子,就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也该是正式审理的时候,在再次拍了一下惊堂木之后,这才缓缓开口询问道:“洪武十四年二月初六,本王在江宁县体察民情,期间竟发现有一伙匪徒肆意残害我大明百姓,或致残,或贩卖等诸多恶行。

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发生如此卑鄙无耻、恶迹昭着的事情,如此之恶行,又于那暴元何异?

那时本王一经发现啊,就立即上奏皇爷爷下旨调查,这不查还好,这一查,那可是捅了天大的一个窟窿,本王实在没想到啊,我大明朝的官员竟为了一己私利,全然不顾我大明百姓的死活。

更有甚者,在道听途说之下,又被奸人蛊惑,只身入局参股,是觉得我大明江山太过于安稳,是觉得那北元再也不会进犯中原,还是觉得他的令尊功劳甚大,可以无法无天了!?

黄文旺、郑士易、钟庭伟、周志合尔等,你们所犯下的诸多罪过,尔等可知罪!”

朱雄英的开场白说得很多,但几乎是将此事先定一下性质,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恶劣事件,至于这江夏侯之一周骥,朱元璋念在其父多年劳苦功高的份上,留了其一条性命。

此刻的黄文旺、郑士易等一众已经被革职查办的士大夫还自持着那士子的傲气,想着见官不跪,刑不上士大夫等诸多的妄想。

于是这黄文旺故意头瞥向一边,很是傲气十足的开口说道:“殿下,臣等作为朝廷大臣,又有俸禄领取,又怎会干这腌臜之事?想必是这匪徒诬告臣等。

臣等乃是士林中人,自幼熟读儒家经典,决然不会参与此事的,还请殿下明察!”

死到临头,这黄文旺还想着用整个文官集团来提出反对之声,他也不想想看,虽说大明朝的文官集团很庞大,但又分成南北两方,南方文官集团势力大是没错,但其内部又被细分了好几个区域集团。

妄想持着吏部天官的权力,就想用这个来“逼宫”,真他妈的笑话!

朱雄英思绪于此,也不想太浪费什么精力与之周旋,大量人证物证之下,还想翻案是断不可能的。

“好好好,好一个自幼熟读儒家经典,好一个儒家学子,那你就好好的瞧瞧,这些书信、银票,又做何解释!还是说让本王在大庭广众之下,面对着我大明之百姓,念出尔等之勾当不成!”

说着,朱雄英眼神示意将一些罪证拿给陪审官,然后又拿着三四封书信递给了这黄文旺、郑士易等人。

朱雄英继续说道:“这里面不乏是尔等在各个钱庄留存的票据等物,皇爷爷曾定下法度,我大明朝正三品之年俸也不过是区区四百石,再加上各种赏赐,也不过区区几百两银子或货物。

现在尔等再看看这些,家中之财,够我大明律法几次剥皮萱草啊?尔等还口口声声说绝无参与此事,是视天道无眼,道祖老人家不存在的吗!”

其实吧,黄文旺、郑士易等人心里清楚,既然事情已经被发现,且还被搜查出了证据,那么此事几乎就没有挽回的余地,至于那一位,也绝不可能会出面解救的。

但是,作为一个文人,文人的傲气或者骨气还是要有的,他们可不会轻易这样的认罪,同时他们也想在此事上百般刁难这吴王殿下,使之出糗。

原礼部侍郎郑士易此刻也开口反驳道:“太子殿下,吴王殿下,臣等绝无参与此事,这书信绝不是臣等书写,至于这银两,也不过是家中祖业。陛下断然不会因为臣等祖业颇丰,就无意扣臣等这等莫须有的罪名吧?”

坐在一旁的太子朱标,此刻眼睛已经眯成一条缝。这话中的意思实在是太明显了,若是没有充足的证据表明这些银两是因为此事而等来的,那么不仅朝廷名誉受损,天子的威严更是因此受到重伤。

而在朱雄英这边,听到这郑士易如此巧舌如簧,不禁心中一笑,这还真的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也不想想既然都能拿到往来书信了,还怕你区区利齿。

“来人啊,传人证!”待朱雄英话音落下,公堂内又来了六人,这六人皆是这些案犯家中的奴仆或者护卫,其身份嘛自然是锦衣卫暗中监察大臣的人了。

只见这六人一到朱雄英前十来步就跪了下来,朱雄英开口问询之后,这六人就纷纷说出各家“老爷”的罪证,而这些人在第一时间看到这些人的时候,也就心知大势真的已去。

待最后一人将罪证说出来,朱雄英才再次看着这一群江南文官集团,缓缓开口说道:“人证!”大概停顿了三秒,朱雄英接着说道:“物证俱在。”

“尔等所犯之罪过,毋庸置疑!尔等难道还拒不认罪吗!”

此刻,原本还有功名在身的黄文旺、郑士易已经没有了继续反驳下去的胆量,一家死总比整个文官集团覆灭来得好。

最重要的是,只要他们认下这个罪名,那么真正的背后之人就不会有事,江南文官集团也还有东山再起乃至于重返前宋文官的盛景。

坐在主审官位子上的朱雄英见大事已定,遂最后问道:“尔等可知罪否?”

待这句话说完,这两人则不由自主的跪了下来,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过,而朱雄英见已认罪,则示意一旁的文吏,将罪状拿给他们,一一画押。

最终,江宁匪徒残害百姓一案,在朱雄英退堂进宫汇报后,朱元璋给出了最终裁决。判原吏部侍郎黄文旺、礼部侍郎郑士易全家处斩,家产充公,所涉及的名下产业也一并给予查封充公,并对例如五城兵马司百户钟庭伟等人处以斩首,所涉及的小吏则是剥其职位流放边疆。

而一帮漕帮帮众,则根据情节的大小,或关牢狱几年,或充入军中,或罚款。至此,涉及到一千余人的江宁匪徒残害百姓一案,就此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