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血,去内脏,去毛。
又用调料涂抹一遍之后,才将荷叶里三层外三层的包裹起来。
之后又将泥巴往鸡身上裹。
他这一系列操作看呆了赵今夏,满脸问号的问道,“你家平时做菜就是这么做的?!”
叶瑾微微一笑道,“先给你卖一个关子,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旁边的朱雄英倒是玩的不亦乐乎,身上脸上这时候已经沾满泥巴了,就跟一个小泥猴子一样。
叶瑾又在院子里生起了一堆火,直接将裹着鸡的大泥团扔进火堆里开始烤。
这时候,老朱拿着那本小册子从书房里走了出来。
看到院子里自家的大孙子已经变成了泥猴子了,顿时愣在了原地皮。
不过这时候老朱的注意力可没在自家大孙子身上。
仅仅诧异了几秒钟之后,老朱就朝叶瑾匆忙问道,“小子,你的小册子里记载的‘牛痘’是什么意思?!是不是用来预防什么疾病?!还有,世间真的存在小册子里说的亩产千斤的高产粮食?!这本小册子是你自己写的吗,还是哪位高人传授予你的…为何大部分的内容朕…真都看不懂,就跟看天书一样。”
叶瑾这才看到老朱手里攥着的是自己之前写的《上元县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
脱口而出道:“你这老头怎么随便翻别人家的东西?!这本小册子可是一位老神仙赐予我的天书,你肉眼凡胎,肯定看不懂了。”
这老头可真不会抓重点。
虽然牛痘和高产粮食也很重要的。。
但是这本小册子里最重要的不应该是上元县未来5年的发展蓝图吗?!
叶瑾可是打算将上元县打造成一座现代化都市呢。
一座灯红酒绿的不夜城。
四通八达交通枢纽。
以及一座工业种类齐全,甚至有资本主义萌芽的工业城市。
如果叶瑾真的完成这个壮举,那么上元县完全可以成为大明其他城市发展的样板,也可以成为资本主义萌芽的温床。
等资本主义完全发展起来,力量逐渐壮大之后,华夏或许会提前实现文艺复兴,提前迎接大航海时代。
甚至还有可能避免被愚昧的还处于奴隶制社会的野蛮人统治的屈辱。
这个时期的华夏依然是蓝星最伟大的国度。
不管是文化传承、经济、历史、科学水平都处于领先地位。
如果将这种领先一直保持下去,那么在21世纪的时候,我们提出的不是‘华夏民族的伟大复兴’,而是‘继续引领人类文明向更高层次发展’。
但是梦想总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
叶瑾不是老朱家的子孙,上元县更不是独属于他的领地。
所以他能在上元县县令这个位置上坐多久谁都不知道。
小册子的美好蓝图是美好的,但是实现的可能性极低。
想到这,叶瑾有些意兴阑珊,对老朱说道,“牛痘确实是一种预防恶疾的法子,但是现在还处于试验阶段,成不成功我也不知道,至于亩产千斤的高产粮食,乃是我偶然间从一个南洋商人手里购得的,他说在南洋能够做到亩产千斤,真实性存疑,不过我已经培育出种子,发给各乡各里让人去种了,是不是亩产千斤,得等到秋收之后…”
虽然叶瑾已经猜到老朱的真实身份,但是有些话他可不想说的太满。
别看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老头子只是一个脾气火爆了一些,但是叶瑾太知道这老头在史书里是什么形象了。
华夏所有开国皇帝当中,能将功臣勋贵几乎屠戮一空的,唯有此一人而已。
在位31年,死在他手里的官员和勋贵,以及受牵连的家眷等等,加起来至少数十万人。
至于抄家流放的,更是数不胜数。
说他是杀人狂魔一点都不过分。
在位31年,老朱对大明百姓确实挺不错的,但他滥杀官吏和勋贵,暴虐成性也是事实。
而且很不巧的是,叶瑾现在的身份也是官员。
虽然只是七品芝麻官,但是老朱杀起来毫无心理压力。
所以平时该怼怼,不过说到关键处该谨慎得谨慎。
只是…
这老头真的是朱元璋?!
不是说老朱是劳模皇帝,把所有的权力都收在自己的手里不让任何人染指,每天光是批阅奏章都要到三更天。
按理说他应该很忙的啊。
但是怎么感觉这老头这么闲,三天两头跑来上元县找怼呢、
所以这老头到底是不是朱元璋本尊
——目前存疑。
老朱自然不知道叶瑾的脑海里已经转过这么多念头,而是将这本小册子十分宝贝的放在自己的怀里贴身放好,才对叶瑾说道,“若是这牛痘真能预防恶疾,这亩产千斤的高产粮食真能培育出来,那么对我大明百姓来说将是千百年来最大的福祉,所以你谨慎一些也正常。”
“如果真能成功,你小子能进庙里享受香火供奉,万世景仰了。”
老朱先是感慨几句,然后又大有深意的说道,“而且你若真成就了这份万世基业,老夫相信朝廷也会对你不吝赏赐的,别的不说,就说公侯爵位,唾手可得…”
老朱给叶瑾画完大饼之后,又问道,“不过里面很多东西老夫不太懂,比如这个‘蒸汽机’真的有书里说的那么厉害?!只用一些石炭(煤炭)就能拖拽几万斤的货物在路上走?!”
“蒸汽鸡,好吃吗?!”朱雄英很会抓重点。
老朱很气恼的拍了拍自己大孙子的脑袋,愠怒道,“一天就知道吃…长大了能有什么出息?!你看你二弟多稳重,再看看你!”
“都说了是老神仙送我的,您老那么睿智都看不懂,小子我自然也看不懂了。”
叶瑾敷衍道。
老朱深深的看了他一眼。
一副“我信你个鬼’的表情。
这时候,赵今夏已经从井里打了一桶水,很耐心的给朱雄英擦着身上和脸上的泥巴。
小泥猴重新变回了可爱的小胖子了。
叶瑾捏着朱雄英的胖脸,有些担忧的说道,“白长了这么多肥肉,身子骨怎么那么虚啊?!”
朱雄英虽然胖,而且脸上的皮肤特别白,但是没有一点血丝,属于不健康的白。
老朱也叹了一口气。
自己这个大孙子身子骨弱是自己最大的心病之一。
别看现在活蹦乱跳的,但是之前生过几次大病都十分凶险,好几次都差点夭折了。
还好他是出生在皇家,享受全天下最好的医疗条件才会活到现在。
如果是普通家庭的话,估计这会儿坟头草都长得老高了。
“前些天听你说你对岐黄之术也算精通,我家大孙子的身子骨确实有些孱弱,这几年生了几场大病,每一次都十分凶险,你若是有法子的话就说说看,这孩子和你也挺投缘的…”老朱摸着朱雄英的小脑袋说道。
话里话外全是舔犊之情。
和叶瑾印象中的嗜杀成性的暴君朱元璋完全就是两个人。
所以叶瑾再一次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
难道自己猜错了?!
这老头真不是朱元璋?!
不过老头说的有一句话挺对的,那就是这个小胖子和自己确实挺投缘的。
叶瑾想了想道,“我也没有万全之策,只能说尽力而为之,但是您总不能天天送他来县衙找我吧,想要将他的身子骨调理好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之前系统奖励过一套养生的方子,叶瑾打算用在这个小胖子的身上。
反正那个方子最多就是没有效果,又没有别的副作用。
“简单,将他留在此地住一段时日不就行了?!”老朱大手一挥。
叶瑾立即露出了一副奸商的嘴脸,“您说的挺简单,但是本官乃是一县父母官,哪有那么多时间替你照顾孙子啊。”
“你家婵婵不是没事做嘛?!”老朱奇怪问道。
叶瑾指着房檐下的纺车,振振有词的说道,“因为朝廷给的俸禄不够,我家婵婵已经决定每天纺纱补贴家用,可没有时间替你照顾大孙子。”
“而且偶尔来蹭一两顿就行了,天天蹭饭,我那点俸禄遭得住这么多人白吃白喝吗?!”
叶瑾大有深意的说道,“您老这是逼着我去当贪官呐!!!”
老朱气急。
这小子是什么意思?!
是嫌我们祖孙来蹭吃蹭喝吗?!
偶尔来吃你几顿饭就把你给吃穷了?!
“一个月的伙食费是多少你开个价,老夫绝不还价就是了。”老朱气咻咻道。
叶瑾举起巴掌在老朱面前晃了晃,道:“至少50贯,而且不是大明宝钞,而是真金白银。”
“50贯?!你干嘛不去抢?!”
“你家大孙子那么能吃,本官收的还是友情价。”
“不就是50贯吗?!老夫给了。”老朱咬咬牙,然后指着房檐下的纺车道,“但是老夫有一个要求,那就是那辆纺车归老夫了,哦,对了,还有你改良纺车的图纸。”
叶瑾瞥了那辆纺车一眼,有些奇怪的问道,“老头,你要纺车干嘛啊?!”
“这你别管,你就说答应不答应吧?!”
一辆纺车而已,又不是什么宝贝疙瘩。
所以叶瑾想都没想,大手一挥道,“好,归你了。”
老朱这时候才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对叶瑾说道,“小子,这可是你说的,不许反悔。”
“本官乃是一县父母官,说出去的话就等于是泼出去的水,岂会是那种言而无信的小人?!”叶瑾无所谓的摆摆手。
他的话才说完。
这时候,县衙看门的衙役敲开了后院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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