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四章 小狗(1 / 1)

黄河捞尸二十年 龙飞 1675 字 9个月前

我一听百绝道人的话,就楞了楞,开口问道:“什么生意?去……去偷一条狗?”

“对,偷一条狗。”百绝道人搓了搓手,说道:“你还不知道吧,老子在镇子里闲逛,没料到,遇见狗王了。”

“狗王?”

我略想了一下,立刻想起了百绝道人所说的狗王。

狗王其实姓司,狗王只是一个绰号。这也是河滩上一个历史很久远的家族,只不过,司家极少掺和江湖上的是非,平时只守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因此,名头不是太响亮。

司家最善于驯养各种动物,尤其善于养狗。这是日积月累积累来的经验,几代人不断传承,养的狗神乎其神。

河滩的盗墓贼,最喜欢买司家养出来的狗,挖坟盗墓有风险,但司家的狗能够帮盗墓贼提前察知地下的墓穴有没有危险,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所以,司家和盗墓贼的关系一直很好。

百绝道人虽然回到河滩的时间不长,但以前也在河滩生活了十几二十年,加上回来之后,一直都没消停,到处乱跑,对狗王的事情是很了解的。

狗王这次来到这个镇子,可能就是途径此处,被百绝道人给发现了,他一路尾随,浪费了好长时间,摸清楚了狗王的落脚处,然后匆忙赶回来给我报信。

“狗王带了一只小狗,才这么大点。”百绝道人伸手比划了一下,说道:“老子瞧得出来,那只小狗,可不是凡品。”

“狗王的家族世代驯养狗,手艺是没的说的。就是……干嘛要偷他的狗?偷他的狗做什么?”

“当时老子进黄泉路的时候,顺手从黄泉河带了一瓶水回来。现在你不是想进黄泉路去看看?那就得找入口啊,有了狗王的那条神狗,找起来,就会方便的多。”百绝道人摆了摆手,说道:“你听老子的,绝对没错,把那条狗偷过来。”

“干嘛非要偷啊,跟狗王无冤无仇的,偷他的狗,惹点麻烦有什么好处,和他商量商量,买过来不成吗?”

“要是能买,还费这事干啥?那条小狗,毛色已经是金黄金黄的了,人家铁定不卖。”

百绝道人说,狗王的这条小狗,通体毛色金黄,宛若一根根黄金拉扯出来的金丝,这是很纯的神狗,是司家拿来做种狗用的,出多少钱人家也不会卖,卖了种狗,就等于把家族多少代的传承给卖掉了。

我的确是想到黄泉路看看,但入口需要去找,这就完全要靠运气了,万一找的不对,一年半载找不到,我可没有那么多时间浪费。我一向不屑于做那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只不过眼下好像没别的选择。

百绝道人跟我说了说狗王的落脚处,而且还讲了讲自己的计划,这老家伙好像觉得这种事儿非常有趣,说着说着,自己就忍不住咧嘴笑了。

我也没法子,心想着要真是把狗王的狗给弄过来,正好我身上带着钱,给人家留下一些钱,算是弥补。

“你还在婆婆妈妈的犹豫什么?大男人,干事就直截了当的。”百绝道人有点不耐烦了,说道:“拿他的狗来,只是一用,用完了,不能再还给他?”

“走走走。”我知道百绝道人的脾气,就没再说什么废话,俩人商量了一下,在客店里又呆了一会儿,等到夜深人静,一起悄悄溜了出来。

我和百绝道人是为了避风头,住的是偏僻的小客店,狗王就不同了,出入比较讲究,住的是镇子里最大的一家客栈。百绝道人白天在外面转悠了一大圈,把客栈前前后后的地形摸的透熟透熟的。

他带着我穿行在夜色之中,不多久,就到了那家客栈的后墙,百绝道人指了指二楼的一间房,说道:“狗王就住在这里,他带了四五个人,住在隔壁,等下老子想办法把狗王给引走,你手脚麻利些,进去将狗给抱出来,可不要节外生枝啊。”

我点了点头,百绝道人这时候倒是谨慎,专门弄了块黑布,把脸给蒙住,俩人翻过院墙,我隐藏在黑暗处,百绝道人就溜到了楼里头。

万籁俱静,月影飘摇,客栈一片沉寂,百绝道人溜进去大约有半刻时间,二楼陡然冒出了一团火光,紧跟着,我就听见有人在大声的叫嚷,转眼的功夫,就闹的鸡飞狗跳。

百绝道人肯定在里头故意捣乱,为了把狗王的人给引走,果然,这一闹腾,屋子里的人待不住了,呼啦啦的从门窗翻滚出来,一通斥责喝骂打斗声,随之飘散四周。

我在阴暗处全神贯注的注视着,随后,百绝道人好像抓了一个人,架着对方,从楼上下来,剩下的三四个人步步紧逼,一边还叫百绝道人把人给还回去。

百绝道人抓着那人,肯定不会松手,一直退到楼下,被他抓住的人,大约也就是刚刚三十岁的样子,瘦瘦弱弱,脸色白惨惨的,看着就好像是个秧子少爷,被百绝道人抓住之后,这人大喊道:“姐夫!姐夫!救我,快……”

我一直在盯着狗王住的那间客房,百绝道人刚刚退到楼下,那间客房里,就有人轰隆推开房门,走了出来。走出来的人,多半就应该是狗王本人了。

狗王长的又黑又壮,一截铁塔一样,模样凶的紧。听百绝道人抓到的那人大声喊着姐夫救命,大概就能猜出来,这个秧子少爷,是狗王的小舅子。

江湖里传言,狗王虽然高大凶悍,但特别惧内,在家里跪搓板不是一次两次了,小舅子被抓了,狗王肯定坐不住,万一小舅子有个三长两短,狗王回去会被老婆给生吞活剥了。

我心想着,事情也真是凑巧,或许就是我和百绝道人的运气好,歪打误撞,竟然把狗王的小舅子给捏到手中。

百绝道人也不傻,知道手里的秧子是狗王的小舅子,就更加来劲儿了,原本就是要把狗王给引走,等下了楼之后,百绝道人压着嗓子喝道:“别跟过来,敢过来,老子要他的命!”

百绝道人拖着对方就走,一直走到院墙处,他越说不让跟着,狗王他们几个人就越跟的紧。

“站住!有话好说!”狗王跑到最前头,黑黝黝的脸庞都有些发青了,冲百绝道人说道:“朋友是手头紧了,想要些花销?咱们好商量……”

百绝道人不理会对方,只想尽早把事情给办完,拖着狗王的小舅子退到院墙之后,抬手一挥,面前嘭的冒起一股黑烟,借着这股黑烟,百绝道人使劲把狗王的小舅子抽到院墙上,这秧子少爷估计没有怎么闯荡过,这时候已经吓傻了。

百绝道人跟着翻身跳上去,带着狗王小舅子就跳了下去,他这么一走,狗王的脸完全绿了,不顾一切的跟了过去,手下的人也都翻墙越壁,全力追赶百绝道人。

客栈里的响动惊醒了别的客人,不少人都睡眼惺忪的出来看,我直接从后头攀着墙壁爬到二楼,到了狗王所住的那间屋子的后窗时,探头朝里一看,就看见屋子的床榻上,有一个用锦缎丝绒做的狗窝,狗窝里盘着一只小狗,不到一尺长,浑身上下的毛果然是金黄色的,在屋子里的油灯映照下,散发着一种类似于黄金的色泽。

这条小狗虽然小,但果然不是凡品,小狗很机敏,我的动作已经够轻了,小狗却能察觉到,回头看了看我,也不叫唤,从狗窝里跳出来,想要夺门而逃。

我直接从后窗跳进来,小狗身躯小,非常灵活,跳出狗窝,跟着就要朝门外跑,这样的小家伙真跑出去,再找它可就难了,情急之下,我一把抓过床榻上的枕头,抬手丢了过去。

丢枕头丢的恰到好处,一枕头过去,正正的砸中小狗,直接把它给砸昏了,我赶紧跑过去,把小狗朝怀里一踹,顺着原路下了楼,然后小心翼翼贴着外墙,一溜烟的跑远了。

我跑回了小客栈,将行李收拾好,然后就在客栈后面等着百绝道人。百绝道人一身鬼把戏,想要脱身,肯定不难,果然,我在这边等了一刻半时间,百绝道人就赶来了。

反正我总是觉得有点心虚,百绝道人说道:“事成了,赶紧走,你看你勾头拉磨,跟做贼似的。”

“这本来就是做贼。”

“别说了,赶紧走。”

我和百绝道人从这边起身,直接从小镇离开了,百绝道人的身子骨很硬朗,伤成这样,竟然还跑得动,俩人一口气跑到后半夜,等天快亮的时候,才停了下来。

百绝道人说,反正现在要去找黄泉路入口,有了这条小狗,事情就好办了些,我们要弄一条船,百绝道人可以在船上一边静养,一边帮我寻找入口。

那条金黄色的小狗,脾气倒是非常的温顺,苏醒过来之后,也不跑,也不叫,百绝道人取了点从黄泉河带回来的河水,给小狗闻了闻,小狗没有什么反应。

百绝道人挠了挠头,说可能得给小狗点好处,训狗的人一向都是恩威并用,要让狗听话,光打不行,还要给些甜头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