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到自己父亲离去的马车消失在清福巷的尽头。
方孟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自己老爹的气场太强了。
他这几天深刻的理解了,当一个官二代真不容易,当一个假冒的官二代简直是深处地狱。
张嘉是他的原名,但现在,顶着这具身体,那他就是方孟了。
他原本是一个享受着996福报的三无青年,结果在享受福报的时候,因为长期加班,最终因为赶时间,在路上吃早餐的时候被噎死了,等他睁眼后,就发现自己代替了方府少爷。
“秦哥,走,出去转一转。”
方孟大手一挥,喊上自己的贴身护卫。
护卫名叫秦元,是方若臻安排在他身边保护他的高手。
安排护卫保护,这在全明京城的官二代中,也是蝎子拉粑粑,独一份了。
究其原因,还要怪方若臻这个做父亲的。
谁让他是公认的奸臣呢,这些年他做出了许多天怒人怨的事,构陷忠良,栽赃政敌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都快搞的天怒人怨了。
不对,民间对他的声讨早已是沸反盈天。
若不是他出入都有一队军士护卫左右,他早就死八百遍了。
即便如此,一年不经历几次刺杀事件,百姓还以为他已经嗝屁了呢。
作为方若臻的独子,受到的针对虽然很小,毕竟但凡有点人性的,都不会把气撒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身上,但同龄人却没有这个顾虑,所以方孟被人敲闷棍是常有的事。
这一次他就是托了那些人的福,也不知道是谁下手没轻没重的,致使原方孟被一棍子直接敲死了,自己才有这个机会李代桃僵。
因为此事,方若臻叮嘱过,尽量少出门。
但方孟初来乍到,一没有网络二没手机,整天面对无趣的仆人,连个说话的都没有,他在家无聊的都要长出草来了。
正好趁着老爹假期结束要去当值,出去透透气也好。
“少爷,”秦元一脸为难:“咱们还是待在府里吧。”
他也怕啊,上一次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差点让少爷丧命,老爷虽然只是斥责了几句,但他可不想再来一次。
“安啦,这一次我保证不乱跑,”方孟踮起脚尖拍了拍秦元的肩膀。
靠,这古代人到底吃什么猪饲料长大的,一个个长得人高马大的,就连自己的便宜老爹,一个文官也是如此,他目测秦云的身高至少有两米,而方若臻,大概也有一米八以上。
再看看自己,一米六,真是见了鬼了。
跟特么基因突变成小矮人似的。
家里仆人的小孩在自己这个年纪,早已是一米七八的傻大个了,女子也不例外。
秦元苦着一张脸跟在少爷身后。
出了门的方孟就像是脱了缰绳的野马,咋咋呼呼。
“这个好,看起来白白的鼓鼓的,摸起来软软的,好舒服,秦哥,付钱。”
“少爷,咱们不是吃了饭才出来的吗?你买糕点还能吃得下吗?”
“你管我,咦,这是什么?”
“这位公子好眼光,这是清洗过的食铁兽皮毛,您买回家,垫在地上,即便是寒冬,光着脚踩在上面也非常暖和。”
我靠,罪过。
食铁兽,这不就是大熊猫嘛,古代人真狠啊,国宝都能随意动刀,算了算了。
虽然心动,但方孟还是过不去心里的那一关。
我们当做宝的东西,你们竟然这么对待的。
唉,可怜的滚滚。
这是方孟穿越过来第一次出门,看什么都新鲜。
闲逛了两个时辰,眼看日照当头,方孟带着身上挂满大包小包的秦元进了一家酒肆。
随便点了几道肉菜,又让小二送了一壶酒。
“少爷,吃完饭之后,我们就回府里吧。”
这一路上,秦元从未放弃劝说方孟。
“知道啦知道啦,”方孟毫不在意,他还没逛够呢。
明京城不愧是大风朝的都城,一上午,他竟然连西市都没有逛完。
“你们听说了吗?苏天意大人的案子已经宣判了,流放边疆,我看啊,苏大人此次定然是凶多吉少。”
“苏天意是清流党的一员,方若臻最恨的就是他们,这次落在他的手里,在劫难逃喽,可惜苏大人这样的清官,真是好人没好报啊啊。”
“只盼着大理寺寺卿之位不要落在他的身上,不然不知道日后要制造多少宗冤假错案。”
“难咯,如今方若臻可是皇上跟前的红人,若不是有其他大人的节制,以他的受宠程度,早已掌管一部了。”
“唉,吃完饭我们去正义门送苏大人一程吧。”
“理当如此,说起来,我们也算是间接受到了苏大人的恩泽,虽然苏大人从未提及,但我们却不敢忘。”
“当年若不是苏大人执意建议修建堤坝,想必前些年咱们明京城也不会如此安逸,如今明京城百姓提到苏大人谁不是竖大拇指。”
听着他们之间的议论,方孟不由的皱起了眉头。
虽然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还不足,但这只是因为他来此地时日尚短。
苏天意此人,他有所耳闻,最近几日,到处都是有关于他的传闻。
谁也不会相信,一位耿直的礼部侍郎会勾结外邦,泄露朝廷机密。
别说普通百姓,就是方孟,也绝不相信苏天意会做出叛国投敌之事。
对于此次案件,朝廷异常重视,皇上亲自参与。
方若臻作为大理寺少卿,干的就是查案的活,并且因为此案涉及到朝廷高官,自然是由他亲自带队。
怪不得今天方若臻天还没亮就急匆匆的离家,原来是做出最后的判决了。
可惜的是,苏天意最终还是逃不过发配边疆的结局。
毫无意外,这个结果,定然是出自方若臻之手,只是后面有没有皇上的影子,谁也不敢去想。
“真是不让人省心,”方孟暗自发愁。
摊上这么一个爹,他能不头痛?
做人留一线,怎么感觉老爹一点都不懂呢。
白瞎了活这么大岁数。
也怪不得自己那个素未谋面的母亲要带着姐姐离他而去。
想来也是觉得这老登不做人吧。
只是,我也是亲生的,为什么不把我也带走?
因为此事,方孟也没了胃口,再加上饭菜味道很一般,他只是随意塞了两口就没再动筷子了。
反观秦元,吃的倒是欢实,跟十天没吃饭似的,不停地往嘴里塞,跟一个仓鼠一样,腮帮子鼓起来都可以吹唢呐了。
没心没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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