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恒手握惊木,重重的一砸。
两班衙差手中的威武棒缓缓抬起,往地上轻轻一点。
齐声高呼:威武…。
这声音的确威严,带着威慑力。把钟和吓的一激灵,倒是杨毅心中没有半分波澜。
曹恒坐直身躯,握着惊木轻轻一拍:“堂下两人,跪下说话。”
钟和立马跪下,杨毅本不想跪着说话。可这世道就是如此,只能屈服于这个世道。
“你们二人姓甚名谁,又有何冤情?”
杨毅跪直身躯,双手抱拳:“大人,小民名叫杨毅,这位是我舅舅钟和。今日我们来是想请大人为小民做主,我表妹钟瑶,昨日在家中遭到本县恶人,私闯民宅强行玷污,还请大人替我们讨要一个公道。”
曹恒微微颔首,惊木一拍:“岂有此理,朗朗乾坤,那个贼人胆敢如此?你可有请人写下状纸?把事情陈述清楚?”
“有。”杨毅当即从怀中取出,昨天晚上准备好的书纸。
师爷见状,立即起身接过诉状,将诉状呈递给曹恒。
曹恒接过诉状,面无表情的阅看,可越往下看脸上的表情千变万化。只见他尚未看完,眉头一皱,将状纸重重的按在桌案上。
眼神冰冷的看着杨毅,冷声质问:“此事当真?”
“千真万确。”
曹恒听罢,沉思片刻道:“是吗?来人去后院将曹安请来。”
随后立马有人去请,师爷面露古怪,起身来到曹恒身边,问道:“大人。”
曹恒将诉状递给他,师爷这才知道状告之人居然是曹安,不由眉头紧锁。
“大人,此事如何是好?”
“先问清楚再说。”
大堂上鸦雀无声,两班衙役也不知发生什么事了,曹恒则在考虑怎么判这个案子。
好一会,曹安大摇大摆的来了,其身后还跟着汪世明。两人来到大堂,一眼就看到杨毅,还不忘对他露出得意的笑容。
“爹。”
“舅舅。”
曹恒见曹安这副表情,当即怒斥道:“公堂之上没有亲属。”
说罢把状纸扔到地上:“你自己看看。”
曹安笑了笑,弯腰捡起状纸,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随后递给身边的汪世明。
“哈哈哈,爹不知是何人状告于我?”
“堂下跪着的两人。”
“噢。”曹安转身居高临下的看着杨毅,满脸戏谑的问道:“是你状告我玷污你表妹钟瑶。”
杨毅看着曹安这副表情,紧握双拳。努力克制自己,正色道:“没错,我所说句句都是实话,昨日你带人强闯我舅舅家,将我表妹钟瑶强行玷污,此事我舅舅亦可作证。”
不想曹安听完,反而大声笑起来:“哈哈,是吗?那昨日我是怎么玷污你表妹的?不知道你表妹有没有告诉你?”
“你个畜生…。”钟和忍无可忍,起身一把抓住曹安,一拳砸在他脸上。
“你TM…。”曹安没有想到,钟和敢在公堂之上动手。实实的挨了一拳,顿时嘴角就有溢血。
随后就有衙差将钟和按倒在地,曹安吐了一口血渍,恶狠狠道:“给我打。”
话音刚落,衙差的拳头如雨点砸向钟和,短短几秒钟,钟和就被打趴在地。
“舅舅…。”杨毅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也被衙差按着动不了。
曹恒似乎没有看到一样,见差不多了,这才缓缓道:“公堂之上,不可动手。”
杨毅满眼怒火,看向曹安:“早晚有一天,你会遭到报应。”
“哈哈,是吗?”曹安狂笑不止。
杨毅又对曹恒道:“这天下还有公理没有?你身为父母官,难道不该为老百姓做主?曹安玷污我表妹,难道就因为是你儿子,就可以逍遥法外不成?”
曹恒惊木一拍:“肃静,本案还在审理中。曹安对于杨毅状告你一说,可属实?”
曹安转身拜道:“大人,此事完全是诬告。”
“噢?此话怎讲?”
“大人,他说我玷污钟瑶,这事我完全不能接受。我想问大人,那钟瑶乃是我未过门的小妾,我和她同房算玷污吗?我与她早就有三媒六聘之礼,过几日就要迎娶进门,再说昨日我是受钟瑶之托去的她家,她也是自愿和我同房,难不成这样犯法?”曹安说道。
曹恒听完,嘴角轻轻一笑:“此事当真?”
“千真万确,汪世明也可作证,他就是我的媒介人。此事他全程知晓,当然大人如果不信,也可把钟瑶叫来一问,或者让她母亲李氏一并前来对质。”
汪世明忙拜道:“大人,此事我可以作证。”
曹恒点了点头,他哪里不知道自己儿子是个什么货色。听完他们说的话,立即怒斥杨毅道:“杨毅本官问你,曹安所说可否属实?”
杨毅被按着不能动弹,冷声道:“曹安说的句句是假,三媒六聘也是我舅母受蛊惑。至于我表妹根本不同意,曹安就强行玷污她。再说就算有三媒六聘,但尚未过门就是犯法。”
曹恒惊木一拍:“如此说来,三媒六聘是真?既然如此,你还敢告曹安玷污钟瑶,你可知道这是诬告?其次你不过一个白丁,曹安却是有功名在身,你可知你已经触犯国法。”
杨毅还是太天真了,把这件事想的简单,还有太不明白这个时代的黑暗了。
只见杨毅还未搭话,曹安拜道:“大人,我知道他为何要诬告我。听他舅母说,此贼一直想霸占钟瑶,奈何钟瑶瞧不上他,见钟瑶即将嫁给我,这次恼羞成怒了。”
“你放屁…,你这个畜生不得好死。”刚刚缓过劲的钟和,听他这么一说,大声怒骂道。
曹安恶狠狠道:“不是看在你是钟瑶她爹的面子上,今日就要了你这条狗命。”
“我呸…。”
曹恒只想快点结案,惊木猛然一拍:“此案已经清晰明了,杨毅妒忌曹安,继而生出仇恨,诬告其玷污钟瑶。按照本朝律法,杨毅以下犯上罪,加诬告之罪,本官现判杨毅五十威武棒,坐监三年以示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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