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0章 女王亲自接天子回王宫(1 / 1)

逍遥暴君 大内低手 2143 字 10个月前

楼兰王宫。

大殿内。

素玄音也知,自己身为主母,该以保护楼兰子民为己任,自然不能让楼兰子民受一点伤害。

只是。

她身份太过特殊。

楼兰女王乃是楼兰最纯洁,最至高无上的象征。她必须得到这些女贵族的支持,否则传扬出去是她自己自愿送给皇帝,那成何体统?

长身凝立在殿内的素玄音十分不甘,美艳清绝的脸蛋流淌着泪水。

但形势所迫也无法。

说实在的,自己也的确到了要找心上人的年纪了,按楼兰规矩到了适婚年龄,就要找个如意郎君,生下女娃,为楼兰女王下一任人选。

可她万万没想到。

选如意郎君没得选,竟然是大宗天子。

女贵族们统一开口道:“属下等愿意尊大宗天子为主公!”

呼喊声回荡在殿内一阵。

便有个女子道:“主母,大宗天子,血脉高贵,若是女王怀了他的血脉,虽不是楼兰纯正,可我们一样,会尊重未来的王储!”

“为了子民。”

“为了楼兰!”

“请主母献身!”

她们说罢,殿内再次陷入寂静。

头戴红纱,蒙着面纱,着红裙的素玄音,她素手交叉在小腹前,目光平视,在她们之间沿着红色地毯走着,尊贵的躯体,行至殿门前。

她美眸幽远,遥望十里地外,那白茫茫密密麻麻的帐篷。

脑海中不断重复‘为了子民’‘为了楼兰’这些话。

最终她薄嫩樱唇开口。

冷声道:“大宗兵马侵来,汗王竟无作为,楼兰仅三日之息!天子又咄咄逼人!”

“既然如此!”

“本座素玄音,为了子民,为了楼兰,愿投降于大宗天子!”她泪眼婆娑,细嫩脸蛋绯红如血:“传本座令:——即日起,楼兰主母为本座,主公为大宗天子李燕云!”

殿内呼喊一片:“主母福泽千秋!主公万岁,万岁,万万岁!”

一阵礼呼后。

殿门前,背对着她们的素玄音,声音冰冷道:“听令!随本座,一起请主公光临王宫,礼仪相待!”

———

———

靠近乌兰沙漠的大草原上,叶尔钦的突厥部人们围着篝火载歌载舞,马头琴响彻,草原上汉子喉咙发出特殊的嗓音歌唱。

场面极为欢乐!

气氛热烈不已!

李燕云带着一些将领,围着篝火席地而坐,在此观看他们套马比赛,不觉间竟想起一首歌词来,‘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

蓝天白云。

绿草篝火。

此情此景轻松万分。

李燕云拿着一只羊腿。

嘴上油乎乎的,脸上皆是黑灰,连黑袍上皆是有些污渍。再瞧瞧身旁的萧风,也好不到拿去,正捧着烤好的羊肉在那啃,大快朵颐的。

李燕云笑骂:“你他娘慢着点,没人跟你抢!”

一干人等大笑,此时李燕云准许他们不必拘礼,带着几十万大军从大漠走出来,都等于是捡了命,如何开心就如何来。

在大漠中的艰难。

他们各个极为深刻。

只是当下的情景颇为轻松,李庆笑道:“父皇,照儿臣说,这哪像是打仗,倒是跟玩似的。”

不光李庆,其他将军都有这种想法。

说白点,这就是实力,在绝对实力面前,自然能像猫戏老鼠般的玩。

李燕云也不扫他们的兴,笑道:“该玩玩该喝喝,朕不怕你们吃喝玩乐,但是正事别忘了——打仗的时候,给朕往冒烟了打他们就对了!”

一干将领笑着应声。

说话间。

李燕云将拿起砍刀。

咔嚓两下。

又剁了两只羊腿,递到李庆面前:“别他娘的光顾自己吃!去——送给你范姨娘,还有赵姨娘尝尝!”

“是!”李庆笑嘻嘻的拿着羊腿前去,只所以没般若的,因为般若向来不吃荤腥。

接下来。

将士们与那些突厥人在一起,手牵手的围着篝火载歌载舞,好不快活。见他们如此,李燕云很是欣慰,若是鞑靼国所有部落,都能与大宗为一体,如此幸福的相处,该多美好。

身旁的萧风见李燕云发呆。

萧风将羊骨头放下。

贼兮兮的凑上道:“皇上,臣将私下里都在议论说,那楼兰女王长的极美,臣将觉得,要是她能伺候皇上就好了,如此一来,楼兰将彻底臣服于我们大宗。”

萧风这种粗人,关键时刻,竟然也能有这种领悟,李燕云哈哈一笑,拍了拍萧风的肩膀,却是没说话。

还别说。

光想想那么美丽的女人被皇上压在身下,都觉得刺激!萧风面红耳赤,喉结微动,甚是好奇的八卦道:“皇上,您到底要不要睡她啊?”

李燕云贼笑道:“你他娘的够大胆的,朕的私事,你都敢打听!”说着,凑近萧风耳前道:“有这好事,干嘛不睡?”

说完。

君臣二人勾肩搭背仰面荡笑起来。

画面十足的温馨,竟有些不像君臣,更像是好兄弟在一起讨论女人那般的情景。

说笑一阵。

萧风又是贱兮兮,指着正在苏尔沁身旁小口啃着羊肉的明月奴:“皇上,那妞适才我发现,她一直偷看你。”

“哦?”李燕云循着他指去的方向瞧去,只见头戴白色绒毛毡帽的明月奴,跪在篝火前,眉下那双亮眸也正在瞧着李燕云。

四目触碰之下。

二人对视了几分。

她当即红着脸垂下头,而她身旁的叶尔钦正在与大宗将领石元奎说笑,没发现什么来。明月奴脸红如火,娇艳欲滴,侧面瞧去,额头饱满,瑶鼻挺翘,薄唇鲜润。

称得上是精雕玉琢,倾国倾城。

萧风见皇上眼神放在明月奴身上,他叹了口气道:“皇上,臣有句话憋在心里许久了,臣将觉得,这么漂亮的女子,跟那个叶尔钦,简直可惜了!”

李燕云一边啃着羊腿,一边呆呆望着明月奴,至于萧风说了什么,他也没听清,嗯了一声。

见皇上都如此‘认为’。

萧风道:“皇上,既然如此,不如臣将去砍了那叶尔钦,然后皇上将明月奴收入后宫,封为娘娘——”

“嗯!”李燕云有嗯了一声,且发现皇上的目光,明月奴心中急跳,甚是欣喜。

蓦然间。

瞧见萧风凶神恶煞的提刀起身,李燕云大惊,抓住他手腕:“你作甚?”

萧风嘿嘿笑道:“让那明月奴做臣将的娘娘,臣将这就去先杀了叶尔——”

他声音本就粗犷。

没待他说完。

李燕云双目大睁。

生怕旁人听见,忙将萧风按倒在地。

捂着他嘴巴道:“你他娘的小声点!你疯了?杀了叶尔钦,朕如何跟突厥部交代——呸,不对,他人之妻,朕怎会有想法?萧风,你这个想法很危险!”

“相当危险!”

这边话落。

那边跑来一个兵士:“报!”

兵士下马单膝跪下抱拳:“禀皇上,楼兰女王,亲自来了,说要接皇上回楼兰王宫,并表示,楼兰愿意屈服大宗!”

“所有楼兰守城兵士,都已卸去盔甲,丢弃兵器,出城迎接!”

此话说来。

众人大喜。

楼兰部终于受不了压力投降了。

他们齐刷刷的望向李燕云。

“哦?”李燕云又惊又喜,松开捂着萧风的手站起身来:“那楼兰女王,她在何处?”

兵士道:“回禀皇上,就在军营那边!说等皇上同轿回幻城。”

李燕云望去。

只见不远处那军营前百步之外,立着数百名蓝衣女子,一个四周被摇曳的轻纱遮住的轿子,被十几个身形俏丽的侍女抬着。

白纱飘舞间,偶然可见里面端坐一个美人儿,这种尊贵的气质,不是楼兰女王,还能是谁来。

“甚好!”李燕云好笑道:“去告诉她,朕这就来!——萧风派人吩咐一部分大宗兵士进城,一部分驻扎在幻城城外。”

说罢。

李燕云前去,萧风火速传令派人马跟着皇上,萧风则是跟在皇上一侧。见皇上黑袍和脸上皆是适才篝火的黑灰。

富察尔泰心细,凑上来道:“皇上,您脸上有些黑灰,要不要去洗漱一下,去换身衣裳?”

“换个屁!”李燕云:“搞的那么隆重作甚!是她来投降,又不是朕去投降的!朕哪怕满脸皆是黑灰,朕也是胜利者,她敢说个不字?”

“朕跟她同轿,是给她面子!”

皇上的话说来,将士们深以为同。

没多时。

那被数百名女子簇拥,轻纱飘扬的轿子内,里面的女子,她清澈的眸子,透过薄纱,见走来一个身穿脏兮兮黑袍,脸上黑灰的男子。

他身后跟着密密麻麻,身穿甲胄的将士兵士们,出来这么久了,初次见到这么多娘们,他们各个面挂笑意。

李燕云顿感靴子里有些沙子。

他原地立住。

身后的兵士们也不由一停,然后眼睁睁的瞧着皇上原地抬起脚来,脱掉黑靴,将沙子倒出来。

顺便闻闻靴子臭没臭,李燕云被自己的靴子熏的眉头一皱,赶紧穿上,汗脚就是没办法。

打量了一下李燕云后。

轿子中的她白净且淡定如水的玉面,也不免几分惊讶,嫩唇嗫嚅自语:“这,这就是大宗天子?”

她竟有几分不可置信,心里不免有些酸涩,是啊,自己只是个败者,他怎能会注重自己?又怎会在她面前,注重形象。

外面的数百名楼兰女子。

忙跟李燕云跪下:“拜见主公!请主公上轿,与主母同乘回幻城王宫!”

李燕云正弯腰穿着黑靴,并未答言。萧风则是扯着嗓子吼道:“你们主母好大的架子,还不下来给我们大宗天子行礼!”

辇轿中她面颊一红,正欲开口。

且听李燕云道:“不必,女儿家害羞——这很正常吗!”他嘿嘿一笑,走至轿子前,掀开轻纱,立时一张绝美且蒙着薄纱的面孔,呈现在自己眼前。

初次见面。

四目相对。

刹那间。

李燕云目光便被她丽质容颜定格住了,不光他,那些将领们也被楼兰女王的样貌迷的目光呆滞。

这楼兰女王当真可谓是画中走出的美人,眉若柳叶,桃花眼杏眸,瑶鼻薄唇,五官堪称完美之极。

偏偏气质娴静中又典雅高贵的不可亵渎。

众人发呆间。

李燕云微微一笑,她樱唇啄了一口,然后大方坐在他身旁,如老夫老妻般,很自然的搂着她玉肩道:“尔等,随主公我,一起前往幻城!”

大庭广众之下,

被他亲了一口,她美眸圆睁,如遭雷击,愣住了,虽然只是一瞬间,可也够惊世骇俗了。

其他将士低头憋笑。

当即齐齐抱拳:“——遵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