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不可深想(1 / 1)

扯虎皮,拉大旗,收了两个小弟。

草创阶段,难免得使用一些坑蒙拐骗,虽然手段不正,但是胜在好用。

收下两个小弟之后,方世玉开口道。

“你们二人住在哪里?”

田七和王五听到方世玉的话后,立马说道。

“大哥,我们二人就住在附近,离这里不远的连仪坊。”

方世玉其实根本不知道连仪坊在哪,不过装模作样的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连仪坊不错,对了,最近我不打算回去住了,你们可知这附近有空房子出租吗?”

方世玉不打算住什么客栈了,打算租一个房子。

二人听到方世玉的话后,也不疑有他,王五直接说道。

“大哥,你要是不嫌弃,我家中有多余的房间,大哥可以去住。”

田七也是一样,开口道。

“对,大哥,我家中收拾收拾,也是可以住下一人的。”

方世玉知道这两个家伙的好意,不过,还是不打扰他们二人了。

再说了,方世玉身上有银子,又不是没钱。

方世玉笑了笑,直接掏出一锭银子,开口道。

“你们二人的心意我领了,不过,大哥又不是缺钱的人。

大哥有钱,你们直接给大哥找一个房子就是。”

二人看到方世玉手中的银锭后,愣了愣,随后也不好再劝什么。

之后,在二人的介绍下,很快就找到了一个房子。

毕竟,二人都是东京城原住民,还喜欢溜街串巷的,相当于地头蛇了,找一个房子还是很简单的。

二人找到的房子,是一个带院子的房子,就在连仪坊,和二人各自的家,也都不远。

住的地方,方世玉没有太委屈自己,也没有太奢侈,差不多中等左右。

方世玉孤身一人,也没啥东西,租下房子,直接付了半年的房钱,一共五两银子。

当方世玉直接拿出五两银子的时候,田七和王五二人,再次盯着银子愣了愣。

这二人,底层不能再底层了,平时最多也才一串铜钱在身过。

所以看到方世玉出手这么阔绰,难免有些羡慕嫉妒。

打发走了房东,方世玉看了一眼二人,然后直接拿出一两银子,递给了田七。

田七还来不及推辞,就听到方世玉开口道。

“不是施舍给你的,既然我搬家了,那么自然要请吃酒。

这钱是给你替我买酒菜的,今天晚上,我们就在院子里面大吃一顿好的。”

说到这,方世玉看了一眼王五。

“还有王五,我吩咐你一件事。

我初来乍到,所以想要多结识一些朋友。

这样,你们二人呢,等会都出去,把你们认识的朋友,都一一叫过来,然后就说,我请他们吃饭。

对了,你们二人在这东京城内,有朋友吧?”

田七和王五听到方世玉最后一句话后,当即有些不服气道。

“大哥,你也是小瞧我们了,我们之前虽然看起来有些狼狈。

但是,我们兄弟二人在这东京城内,生活了二十多年,也不是瞎混的。

光这连仪坊中,和我们兄弟相识的朋友,都不下十几二十个。”

方世玉一听,眼睛一亮,当即就开口道。

“那好,既然人多,那做大哥的,也不能小气了。

这样吧,我出二两银子,田七你去樊楼哪里,搞几桌像样的酒菜回来。

到时候,兄弟们一起乐呵乐呵!”

混江湖的,讲究的就是一个爽快,大口吃酒,大口吃肉,今朝有酒今朝醉。

方世玉显然找到了其中的奥妙,所以,方世玉花钱大手大脚的样子,直接让田七和王五心服口服。

二人根本没有劝说,一人拿着钱去买酒菜,一人去喊人了。

樊楼听起来像只是一个楼,其实不是,樊楼更像是美食城,樊楼只是一个统称而已。

樊楼里面,大大小小的酒家有上百家,上百家酒楼,自然有贵的,也有便宜的。

贵得好比樊楼第一楼,现如今第一楼里面的花魁娘子李师师,听说光是陪吃一顿酒,就要几千两银子。

当然,便宜的酒楼,一顿酒菜,只需要半两银子而已。

都说樊楼酒菜好吃,是因为樊楼里面的酒菜,都是用炒的。

当然,樊楼里面的酒家,都签订了协议,目前炒菜的技术还没有外泄出去。

东京城没有宵禁令,这也是可以称道的地方。

当天快黑的时候,田七和王五,也都一一回来了。

二人一回来,就开始忙活起来。

王五直接把认识的兄弟朋友都喊了,所以,晚上至少有二十多个人,会来到方世玉这里吃酒。

二十多人,至少也得三桌,方世玉家中就一张桌子,最后田七和王五,分别把家中的桌子搬了过来。

当然,除了桌子,碗筷自然也少不了要借用一下。

期间,方世玉也借着这个机会,去两家看了看。

田七和王五两家,确实很穷,穷的原因除了时代因素外,就是人口原因了。

王五家中七口人,父母,爷奶,大哥,弟弟,爷奶老了,只能靠养,弟弟才十来岁,父亲是木工,木工手艺大哥学,母亲做衣裳,填补家用,这才逼着王五出来挣钱。

至于田七,比王五家还穷,田七家中十口人,多出的三个人,全都是女娃,女娃大的十来岁,小的还在哇哇叫。

一家有女娃,一家没女娃,这种事不能深想。

方世玉过去打招呼的时候,都没有得到两家父母的好脸色。

要不是顾及脸面,可能直接骂方世玉一个狗血喷头。

毕竟,两家父母听儿子说了,这个方世玉也是一个浪荡子,说什么,还想要和野狼帮争地盘。

刚到连仪坊,就花了五两银子租了一个带院子的大房子,而且又花了二两银子去樊楼买酒菜。

这一来一去,就是七两银子没了,七两银子给他们家,是好几年的开销了。

两家父母听到这么花钱的时候,他们的脸都不自觉的抽动,显然是心疼。

方世玉的种种举动,实足败家子一个,这样的浪荡子和儿子在一起,这不是带着自家儿子学坏嘛!

两家父母,都劝自家儿子,不要和方世玉混迹在一起。

可越是劝,田七和王五越是不听,二人都二十多了,已经有了自己的主意,又不是小时候,一句话,两句话就可以转头的。

在父母眼中,方世玉的举动是浪荡子,但是,在田七和王五眼中,那是大哥豪气盖天,不区小节。

再说了,之前方世玉拳打脚踢野狼帮的一幕,还历历在目。

所以,有这样的大哥,他们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