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月骄傲地昂着下巴,“炽凝,你以为你懂得很多吗?你躲在这深山老林里又怎么样?我照样能找到你!不过是多费些功夫罢了,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她冷笑着看那巨蟒,“你所说的反噬,除非青鳞巨蟒认主。可炽瑶已经死了,死得透透的了!它们如今无主,禁术又如何?血咒又如何?
等我拿到金铃,它们就会真正认我为主!何来反噬?!”
对比于雾月带着些癫狂的目光,炽凝仍旧保持着温和平静,“你以为金铃随便就能认主吗?雾月,你太天真了。”
雾月突然像是被扯掉遮羞布一样,声音尖利,“你以为就你知道?!金铃认血脉,我当然知道!炽凝,你没想到吧,我已经找到炽瑶的女儿了。
不就是血吗?你以为我这么多年就一点准备没有?呵……金铃是死的,它既然只认血,本小姐就给它血。换血之术,炽凝。你应该知道啊。”
雾月看到炽凝平静的脸瞬间苍白,得意得哈哈大笑起来。
“金铃之主,上古血脉,天生凶戾。金铃为凶,其主为煞,凶认煞,煞压凶。你们这帮子老顽固,固守着那点血脉规矩,却不知,只要煞气足够,同样能使金铃认主。”
雾月喜欢看炽凝失去冷静的样子,讥讽着解释,“本小姐知道你素来瞧不起我,觉得我是个冒牌货,可那又如何?炽瑶的女儿,即便血煞不够,本小姐还有准备。
南疆素来信宿命,也信轮回。一个人若是手上沾染上千人命,其性转凶,凶积成煞。若我能集齐十个人,让他们手染鲜血,杀尽千人,再取其心头血混合,比之天生血脉的煞气相差无几,届时金铃同样能认我为主!”
雾月冷笑,“你们做梦也没想到吧,这一切我已准备多年了。老天有眼,助我找到炽凝的女儿,而今舒芯的心头煞血已养成,有炽瑶女儿的血脉,不需十人,有她二人足矣。
本小姐,很快就是名正言顺地疆主。金铃响,百兽拜。这九州,无人能敌。”
她缓步靠近炽凝,手指抚上青鳞巨蟒的身躯,“今日你交不交出金铃,都得死!”
“你们不是想逃离南疆吗?不是不想炽瑶的女儿知道一切吗?我该感谢你们,否则,她知道了一切,与我争抢,我还真是拿她一点办法没有。”
炽凝的身体晃了晃,她没想到,雾月如此疯狂。
以人养心头煞血,不止要杀上千人,还得是人人惨死。受得住惨死之相的人,心思必定恶毒,这般人方能养成心头煞血。
这样的人,必定与雾月一样疯狂。
她久居深山,虽不知外面的事。却也能想到,出现这样的人,九州一定有地方正在承受灭顶之灾。
“雾月,南疆因着继承而下的强大禁术,从来不会参与外界争斗。你不仅带出禁术,还纵容尸傀出世,你这样做,会让南疆覆灭的!”炽凝秀眉皱起,担忧道。
“覆灭又如何?!那也是在本小姐的手上覆灭!”
雾月突然出手,掐住炽凝的脖子,“把金铃交出来!炽凝,看在你以前对我还不错的份上,我会给你留全尸,好好安葬你。但是你不要不识好歹。
你应该知道的,金铃认主,其性凶煞无比,若是压不住,三年内其主必死。
当初炽瑶千方百计逃离南疆,结果为了个野男人唤醒金铃,最后结局呢?死得比谁都惨!”
炽凝白皙的脸涨得通红,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