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巫祝搭了搭依然昏迷中的三皇子的脉,点了点头:“手术效果极佳,他只是因为失血脉搏有些弱,其他的却是无碍,等伤口愈合后,就又能到处乱跑了。”
旁边一个亲信女奴道:“失血体弱?大巫祝,咱们要不要试试那输血之法?我可实在是好奇,这不同人的血真的可以互相输入体内用来救命吗?”
大巫祝也有些心动,他初次听到输血一理时,直斥荒唐,以血补身,这不是魔道吗?只有那最凶残的恶魔,才会吸食人血来修炼。
可是后来细细思量却越来越觉得有道理。人的体内失去少量的血并不会危及生命,草原上的勇士战斗之时,没少因为受伤而流血的,只要治疗及时,照样能活下来。
如果真如郭大路传出的法子所说,少量采取健康人的血,积少成多,然后输入伤员之身,弥补伤员失去的血,就能救人,那可是比仙术还神奇的法子啊。
不过,大巫祝思之良久,却摇了摇头:“我对辨别血型一术并不精通,如果配错了血型,那这血就不是救命的良药,反而成了毒血了。唉,为何郭大路这等奇才出生在李朝,如果是在大草原上,我一定拜他为师,潜心学习。他想出来的种种法子,无不是利国利民的神术,如果能得此人,我金帐汗国足以踏平天下!区区李朝算得了什么,我要让汗国勇士的战马到极西的地中之海饮水,到东边白山黑水的尽头,甚至坐船出海,到那盛产黄金的倭国,抢光他们积聚了无数朝代的金银--”
大巫祝越说越激动,不,这并不是他的胡思乱想,如果在鄞州后隆村,那支露西亚佣兵真能建功,抢来郭大路,那说不得,历代大巫祝、大汉一统全世界的梦想就能成真了!
大巫祝将手术刀具一扔:“不行,我要回帐蓬去,好好策划露西亚佣兵的行动,一定要将郭大路抢过来,绝不容有失!”
大巫祝扔下还在昏迷中的三皇子就走,在他眼中,在大李朝珍贵无比的三皇子,只是他用来练习手术的道具,而乡野小子郭大路,才是他真正关注的、尊敬的人,必欲得之而后快。
一众女奴们深深地弯下腰,恭送大巫祝离去。
送走大巫祝后,女奴们把昏迷的三皇子抬到了一边,收拾起帐蓬里手术后的用具,有个女奴瞟了眼看三皇子:“这个南人皇子倒是好运气,居然能劳动大巫祝亲自为他动手术,啊呀,我真希望是自己受了伤,让大巫祝在我身上动手呢。”
其他几个女奴笑了起来:“你这妮子,又在发春了,真正是不要脸。”
发春的女奴呸了一声:“我们草原上的女子,想爱就爱,想恨就恨,可不象那些南人,喜欢别人却扭扭捏捏不肯明说,非要做些什么人家听不懂的诗啊词啊。如果是我,遇上心爱的人,一定邀他共骑一匹白马,在草原上尽情飞奔,到那太阳落山时,就在圣湖边欢合。”
胡女奔放大胆,这等野合之事,随口就说了出来,脸都不红一下。
其他几个女奴笑道:“谁不知道你暗恋大巫祝,不过大巫祝可不会与你共一骑。”
发春的女奴叹了口气:“是啊,在大巫祝满十八岁成人前,还不知道他是愿意做女人还是做男人呢。如果他想当下一任汗王,那就要变成男人,如果他想继续做大巫祝,那就会变成女人,无论是变男还是变女,只要在月圆之夜在圣湖中洗个澡,心中默默向长生天祈祷,就能达成心愿,只是成为大巫祝后,这一生就再不能嫁人了。”
郭大路如果在场,一定会跳了起来,我靠,这是什么圣湖啊,比棒子国的变性手术还牛逼?是男是女洗一个澡就能变出来?这胡族的大巫祝却也古怪,那他在洗澡决定性别前,究竟算是男人呢还是女人呢?那个,难道是不男不女,亦男亦女的人妖?靠,这也太毁三观了!
发春的女奴眼神迷离:“我希望大巫祝能选择成为男人,成为我胡族的新的大汗!他智慧过人,一定能带领我胡族征服天下。而我,愿意坐在他的马背上,为他欢歌。”
另外一个女奴呸了一声:“你这妮子,明明是想在他被窝里唱歌吧。”
这时,一个老成一点的女奴厉声道:“禁声!你们胆子越来越大了,连这等大事也敢议论?你们可别忘了,当今大汗虽然对大巫祝很尊敬,却一直防着大巫祝,其他几个皇子也一直在担心大巫祝变成男身后,会夺了他们的大汗之位。大巫祝已经快成年了,却至今没有建立起本该由大巫祝直接统领的天狼卫队,以至于办一件小事,都不得不动用露西亚的佣兵。这就是因为大汗一直防着大巫祝,用种种借口不肯建立天狼卫队,只以大汗直属卫队护卫,其实谁不知道,明为护卫,实为监视。你们再胡言乱语,引来大汗和众皇子的猜忌,可是要害了大巫祝吗?”
几个女奴静下声来,互相打量着,她们无比尊重大巫祝,为他如今在金帐汗国不上不下的尴尬地位,而深感痛心。
就在这时,一个懒洋洋的声音突然在帐篷里响起:“哎呀,真是不好意思,大巫祝救了我的命,我本不该打听他的**。只是这个消息实在是--嗯,实在是匪夷所思,我一不小心听到了,这却让我如何是好?”
女奴们这才惊讶地发现,不知何时,原本已经昏迷的三皇子,居然睁开了眼睛,正在向她们慵懒地笑着。不好!大巫祝最大的隐秘,居然被李朝三皇子给知道了,他可是金帐汗国的敌人!
其中一个身形高挑的女奴,一掀长裙,从修长的腿上拔出一把尖刀,毫不迟疑就向三皇子刺去--虽然这三皇子刚被大巫祝费心救治,但是大巫祝的隐秘绝对不能为外人所知,泄密者,死!
突然,三皇子动了,只见他强忍疼痛,勉强抬起手从乌黑的长发里拔下来一根发丝,一抖,发丝突然变成了一根长鞭,随手一甩,啪啪啪,长鞭如同灵蛇一样,抽打在几个女奴的穴道上,将她们定在当场,身不能动,口不能言。
三皇子落到大巫祝手中时,自然里里外外上上下下,被搜了个遍,甚至连衣服都换了一套,身上仅剩下一面碎星镜,这碎星镜虽然珍贵异常,大巫祝却不愿意夺人所好。只不过,大巫祝万万没有想到,三皇子其中的一根发丝,却是仙人所赠的护身法宝,此时就是凭着这一法宝,突然出手,定住了众女奴。
三皇子斯斯然向几个定住的女奴行了一个礼:“几位姐姐,谢过救命之恩,只不过,在下实在不习惯汗国的饮食,这马奶酒、大块的烤肉太过油腻,这就告辞了。”
他又促狭地一笑:“至于刚才在下不小心听到的一些不该听的事情,还请你们转告大巫祝,我必然不会胡乱与他人说起,请他尽管放心。”--三皇子这话谁都不会信,什么叫不会胡乱说起,如果他正儿八经的跟别人说起那又怎么办?
只是三皇子那点穴的功夫极为神妙,那几个女奴也是经大巫祝一手调教出来的,颇有些能耐,可是再如何鼓动内力,依然无法冲开被封的穴道。原来那长鞭乃是一件法器,自有神术,并不同于普通的点穴之法。
三皇子找了一个身材和自己差不多的女奴,脱下了她的外衣,穿在自己身上,蒙上了面纱。胡族女子的外袍宽大,三王子穿在身上,乍然一看,还真辨别不出是男是女。
三皇子满意地点了点头,刚要转身出帐,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他从怀里取出了一物,正是他原本打算送给仙子的碎星镜,放在了案几之上,对那几个定住的女奴说:“救命之恩,无以为谢,这碎星镜,就赠送给你们的大巫祝吧。”
三皇子出了帐篷,帐篷外那些护卫,看到他身上的袍子,都恭敬地向他行礼,这实在是因为大巫祝的威信在普通胡人当中实在是太高,所以居然没有人怀疑三皇子的身份。
三皇子忍着刚缝合的伤口剧痛,悄悄的来到了牲口棚,取了几匹快马,又拿了一些饮食,跃身上马,向草原奔去,这期间,虽然也有胡人奇怪地打量着三皇子的举动,但是一看到他身上的袍服,知道乃是大巫祝属下办事,便不再细究,居然是让他从容而去。
三皇子策马跑出十多里,回头看去,只见金帐汗国的王庭所在之地,无数高大的帐篷,大碌碌车,变成了草原上星星点点的小花朵,确认没有兵马追来,这才松了口气,知道自己暂时脱险了。
三皇子坐在马背上,左右打量了一下方向,轻拍马背,向大李朝边关而去。他要立刻赶回大李朝,只要他还活着,太子哥哥投鼠忌器,就不敢对二皇子哥哥动手。要不然,父皇震怒之下,将皇位禅让给了自己,那太子哥哥鲁莽之举,就反而成了为他人做嫁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