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子,是个好东西。
来到这里数月,探查的人一直没有停过,从西方到东方,马儿跑了整整一个月,都没有跑到边际,在这面还有点山坳,可越往里面去,就是一块块大平原。
自京师出发,骏马连跑一个月,都能从京师跑到福建了,而且最为重要的是,这里面的那广袤无边的大平原可都是好地方啊。
这块大陆上没有国家,没有其他的势力,只有那些各自为营的野人部落。
这让曹吉祥有了一个大胆的念头,宏伟的目标。
而他在出发之前,也是仔细看了郑和的航海图志,据记载,南洋虽不比大明繁华,但也有酋长,有语言,有文字,有军队,有城镇,有耕地,有渔民,也有他们的制度。
可这里就不一样了。
这里圣人之教化鞭长莫及,是真正的蛮夷之地,这里的野人没有他们的文字,也没有专属于这个野人群体的语言,更没有城镇,没有军队……
难道我曹吉祥今生的终极目标根本就不是找到番薯,玉米,也不是为了完成什么葵花宝典……
我曹吉祥人生最得意之处,应该是,替大明找到这个金矿。
这里没有政权军队,就没有人能跟大明抢。
到时候将那些金子全部运回大明。
我曹吉祥立马就能超过郑和大太监,做大明朝最能赚钱的太监。
哼,到时候什么张保,徐有贞,我都不在乎,我会成为陛下面前最大的红人。
只要成为陛下面前的大红人,那徐有贞还不巴巴的过来舔我。
一个给大明带来金子的太监,曹吉祥。
想到于此,曹吉祥嘴上露出了一个邪魅的笑容,自己是真的聪明……
他看向郑志远说道:“能问出他的这个东西从哪里弄来的吗?”
郑志远点了点头,咧嘴一笑:“公公,你瞧着。”
说着他转过头来冷冷的看着野人,脸上用力,肌肉不断的拉扯,变得很是怪异丑陋不协调。
这在郑志远看来,是凶,不过只针对于这些野人,要是在大明这样搞,人间一定瞧着有病。
果不其然,身后的甲士,包括曹吉祥本人在内的人都眯上了眼睛,像看傻子一样看着郑志远的表演,心中都不由暗想到:“这是什么玩意……”
郑志远举起手中的兽皮狠狠的指了指里面的金子,而后恶狠狠的说道:“卡布拉达不拿,七七有你妈,大爷那个发发,不发发,咔咔咔……”
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这怪异的声音,这离奇的动作,让曹吉祥心中怪怪的,不自觉朝后退了一步赶忙问道:“郑都尉,你会说他们的话。”
“不会……”
“那你在干嘛?”
“学他们说话,顺便让他知道,我问他的是黄金的事情。”
”那你刚刚说的这些话,做的这些动作是什么意思?”曹吉祥越来越迷糊,这家伙不会在海上航行的时间久了,精神方面不正常了。
郑志远脸上放松下来,笑着说道:“属下是在告诉这个野人,我要找这个东西,你知道在哪里不,你要是不知道,或者隐瞒不报,我就直接把你的头砍掉,挂在那边的树梢上,我砍人可疼疼了,一刀下去,决对不死,再来一刀,跟剁小鸡小鸭一样,人送外号砍一刀老郑。”
曹吉祥叹了口气,心里面有点后悔自己的任命了。
“他能听懂吗?”
“能,不相信公公你看。”
曹吉祥眉头一皱,而后看向了这个皮肤稍稍深一点的野人。
只见野人蹦蹦跳跳,唧唧哇哇,两只手不断的摇摆,仿佛是在给郑志远作出回应。
曹吉祥脸色渐渐震惊,不会真的能听懂这个意思吧。
“他说什么?”
“他说,就在南面,就有很多很多这种东西,刚刚那个嘎嘎,应该是一条河,对,在河的下游,他还说,不要砍他,他很听话,从小就听话。”郑志远一本正经的解释道。
这两个不同种类的生物,是如何做到沟通的,这不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曹吉祥不相信,只当郑志远在胡扯。
而曹吉祥的脸色也让郑志远看出了公公对自己的不信任,当下有些急了。
“公公,你相信属下,属下带五十人,带着这个野人出发,十日之内,一定能找到那条河,也能顺着河找到那个金矿。”
曹吉祥点了点头:“可以,不过这野人不能太过相信,一路上要多加小心。”
“是,公公。”
在曹吉祥主持修建的营寨外面不远处,也有一个小寨子,里面都是在附近抓过来的野人,有六十多人,都是年轻的女性。
曹吉祥虽然是太监,这方面的需求也有,但却不大。
可跟着他出海的士兵,水手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一年多的忍耐, 让他们互相看的眼神都充满了饥渴。
所以曹吉祥对于他们洗劫野人部落,抓捕女性野人的事情,并没有去过多的询问。
当曹吉祥看到那些女子后,心里面也是一阵恶寒,看来,大家伙跟着自己确实受苦了。
这么怪的女子,也有拔枪就上的勇气。
曹吉祥作为一个太监也不懂那种紧迫感,没鸟的人,怎能体会呢,更何况,这些女子长得也不算太丑,细看之下,还别有风味呢。
实际上这些野人也属于黄种人,不过是因为地域的不同,与汉人的差距有些大。
他们在这个地方生活了两万年之久,他们的祖先曾与剑齿虎搏斗过,不过他们很不幸运,在其历史上,没有出现三皇五帝,没有出现过文明,一直都是处于最原始部落生存方式。
这是他们的不幸,所以庞大的族群几近灭绝,活成了后世的保护动物。
曹吉祥回到自己的房间,坐在了椅子上,叹了口气。
他做了初步的规划,当这些农作物真正的种成功了,就开始筹备东西,回到大明。
而曹吉祥顺风顺水,找到了玉米,番薯,还顺带着想为大明找找大金矿……
不过夜深人静的时候,曹吉祥还是忘记不了那个风暴的夜晚,就是在那场风暴之后,大明成国公国公继承人朱仪,消失了。
曹吉祥知道,朱仪有很大的可能已经喂鱼了,但心中还是渴望着他在某个小岛上讨生活,自己大船队回大明的时候,能在一块甲板,在一个小岛,找到朱仪,即便是尸体也是好的,不过这个希望,比明天太阳从西边升起,还要渺茫。
他也明白,出海混的,就跟上了生死擂台是一样一样的,生与死,只在一念之间,只在朝夕之间,可他还是怕朱寿扛不住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楚,将罪责放在自己身上啊。
而此时让他担心的朱仪。
正处在一处古堡之中,坐在一长桌的一端。
他的胡须被自己刮去,将从自己父亲那里偷来的一件蟒袍穿在身上,威严且有气质。
而在他身后,站着朴宁儿,李铁锤,以及数名穿着甲胄的士兵,在他对面坐着一个穿着宽大怪异服体格宽大皮肤白皙,金发碧眼的夷人,是这个地方的王,叫什么克里斯蒂安一世,在其身后也站着几名叫骑士的家伙。
这个君主的称号很长,什么奥尔登堡风暴降生,挪威,瑞典,丹麦三国联合者,执政者,摄政,国王,罗马帝国敕封石勒苏益格公爵,荷尔斯泰因伯爵,克里斯蒂安一世。
这个年轻的君主给朱仪做了自我介绍的时候,朱仪虽然听不懂,但觉得有点吊,当下也开口呜啦啦的对自己来了介绍:”教化万民之世间中心之大国大明,大皇帝陛下敕封成国公,继承者,大明五军都督府六品都尉,且远航特使,副的,大明远征水师提督,未来。”
同样,这个克里斯蒂安一世的君主也听不懂朱仪的话,不过感觉也是很吊,就那身衣服上的刺绣,都让这克里斯蒂安一世羡慕不已,而后看看自己身上这宽大的礼袍,多少是有些自卑。
两个人坐着,时不时二人对视,都是一个善意的笑容。
朱仪一行人跑到了新的大陆,但他并没有在丹麦登陆,而是在瑞典登陆,最大的原因就是,他们的海岸线跟冰山没有什么区别,但他们乘坐小船到了这里找食物的时候,才发现这里竟然有着西洋人,也有一个国家,而后众人便登陆了。
这么一股东方的面孔,瞬间吸引了王庭的注意,国王将他们邀请到了他的宫殿之中,已经有小半月了。
语言的不通,这些瑞典的贵族们,也不敢安排他们与国王会面,而是派人去了欧洲大陆的荷兰国将他们国家会东方语言的人请了过来,可谁知道到了之后,拆穿了那个人的真面目。
那个人是个骗子,他是西班牙罪犯,流浪者,被放逐之后,乘坐小船到了荷兰,然后就说自己是从遥远东方回来的,并且掌握东方大国的语言,让他成为了荷兰贵族的座上宾,也拥有了诸多的情妇,事业爱情双丰收。
当他收到瑞典的邀请后,这人欣然前往,因为他也不相信,东方大国的人会来到这里,可见到朱仪等一行人后,他的谎言穿帮了。
瑞典也没有办法了,国王催的急,朱仪等人也催的急,当下就只能赶鸭子上架,安排国王与东方大国的人来一次亲切会谈,隆重晚宴。
虽然你听不懂我的话,我也听不懂你的话,可大家都很开心,会面,晚宴应该都会很顺利……
朱仪是瑞典的客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国王克里斯蒂安一世也是瑞典的客人。
他真正的身份是丹麦国王,不过三国联合者的身份,以及边境战争瑞典的失利,让内部的贵族重新选择了国王。
将他们的摄政,国王卡尔·克努特松,卡尔八世赶到了欧洲大陆上避难,而后承认克里斯蒂安一世对瑞典王位的继承权,并主动推举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一世,成为了瑞典的国王。
他们虽是欧洲北部三个大国,但他们在整个欧洲的国家中,还是属于边缘国家,他们做生意,最远也只能去黑海找到那些野蛮,肮脏的南斯拉夫人做生意,若是能跟一直是传说的大蒙元掘墓者,那个神秘的大明帝国有了联系,整个北地三国的牌面立马就要高几个档次。
(蒙古人的上帝之鞭,让欧洲的贵族都知道了东方的大国,而打败蒙古人的大明,也一直在欧洲都有传闻,当然是在贵族圈子里面,直到欧洲大航海时代的来临,才让他们真正的了解到了大明。)
这也是为何,瑞典的大贵族们,要安排他们的国王与朱仪会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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