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兰廷站在窗前,正在给那两盆蜀葵浇水。
蜀葵的花已经落了好些,翠叶茂密,笔挺修长很是好看。
云乔走上前,从身后拥抱了他。
席兰廷声音淡淡:“席尊那厮把我卖了个底朝天,是不是?”
“你不要怪尊哥。”云乔的声音嗡嗡的,“七叔,我真没觉得遗憾,你没必要这么……”
这么花心思逗她开心。
席兰廷:“我又不是为了你。只是最近天天看报纸批评大总统,看得很是烦人。不如换个新鲜话题。
新旧思潮的冲突,这是一次固有观念与新观念的碰撞,可以让文化界暂时繁荣。这次事件里,肯定可以出一位新的文豪。”
大文豪们出名,需要一个契机。
在这次的思潮里,谁的文笔更犀利、思想更服众,谁就可以一举成名。
对于文坛,这算是一个好时机。
报纸的销量肯定也会大增,对报界而言也是一次狂欢。
再过几日,大家会忘记了这件事的起因,也会忘记去批评云乔和席兰廷的感情,因为这成了“炒剩饭”。
他们俩的爱情,可以大大方方出现在人前,世人自觉为他们的爱情背书。
“……文坛与报界有了新谈资,他们高兴都来不及。不是什么坏事,云乔,咱们享受胜利即可。”席兰廷道。
云乔把头埋得更紧,恨不能整个埋入他的身体里。
“七叔,我爱你!”云乔低低道,“我好爱你!”
席兰廷心中起了风暴,一点点扩散,酿成了滔天巨浪。
他也爱她!
他说不出口,他也讲不清楚,但他自己知道。
这天晚上,云乔又没回四房,住在席兰廷这里。
两人换了睡衣躺下,云乔往他怀里蹭,赤脚蹬在他小腿上,时不时勾一下他。她吻他,又在他唇上咬一下。
席兰廷在光线黯淡的帐内,低低笑了,声音似一杯酒,温醇诱人:“小狗。”
小狗不仅仅咬他的唇,还咬了他的下颌、喉结。
席兰廷自己解开了睡衣的扣子,拉过她的手,让在他身上细细描摹。他的肌肤冷,小腹处略硬,往下的睡裤带子松了。
云乔微带喘息,停了手。
席兰廷在她锁骨上轻轻咬了一口:“乔儿,帮我……”
云乔的手,在听了他的话之后,缓缓往下滑。
雨散云收,两人安静依偎着。
云乔告诉他:“七叔,你又咬破了我的唇。”
席兰廷抚摸着她的唇,亲了下:“抱歉。”
云乔:“你要我吗?”
“你要考虑好。”席兰廷道,“你又冲动了,云乔。”
云乔:“……”
她的确有点冲动了。
这次的事,她很感动,不知如何回报他才好。
似乎唯有以身相许,才对得起七叔的这番深情。
席兰廷再次轻轻吻了吻她唇角:“我亲亲你。”
云乔莫名又开始发窘:“不……”
席兰廷已经钻进了被子里。
后半夜,两个人简单洗了洗,并头睡下。云乔缩在席兰廷怀里,手还抱着他的腰,睡颜安静极了。
席兰廷感觉自己的心身,从未如此愉快过。
他若知道有现在这样的幸福,他早该去找云乔的。
席兰廷一直很矛盾。
他很痛的时候,希望自己可以去死,然而他已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死了,痛会永远伴随着他。
不痛的时候,他就希望自己能活久一点,可以看到云乔结婚生子,幸福快乐。
这是他最矛盾的地方。
而现在,他很想陪伴云乔,走完她这一生。凡人的一生很短,只是在他漫长光阴中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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