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刘小姐思春了。(1 / 1)

做事要负责,这是叶坤的原则。

可以有许多女人,但是不能让每一个女人失望。

小娥流下了眼泪,连连点头:“大人,你带我回去,做个丫鬟吧,我什么都能做,真的。”

“我的女人,就不会是丫鬟,以后都会做夫人。”

叶坤凑在小娥的耳边:“我现在说几句话,你一定要记住。明天县令夫人问起,你就装出特别害羞的样子,这么回答……”

小娥瞪大眼睛,连连点头。

叶坤重复了好几遍,问道:“记住了吗,小娥?”

“我记住了,大人。”小娥点头。

“还有,我明天问一问你爷爷的案子,如果可以帮忙,我就让县令,把你爷爷和父亲,还有你叔叔一起放了。然后,让他们去乡下呆着,以后我再来安排吧。”

叶坤现在身边缺人,缺少死心塌地的人。

现在把田小娥的全家放了,能让他们感恩戴德,以死相报!

“大人,你说真的?”

小娥又惊又喜,不敢相信。

“真的。”

叶坤有些困了,低声说道:“小娥,早点睡吧,明天你可以向县令夫人交差了。”

“嗯。”

小娥的两条手臂,环住了叶坤的脖子。

秦二午还在外面干活,带着两个丫鬟,一夜之间,在院子里把几百斤盐水都煮干了。

一共得了八九十斤细盐。

叶坤很满意,让大家用罐子,打包细盐。

这时候,县令夫人来了,冲着叶坤微微一笑:“叶大人,昨夜里辛苦了吧?”

“多谢夫人关心,还好。”叶坤看了看身边的小娥,微微一笑。

县令夫人闲聊两句,把小娥叫走了。

很显然,县令夫人要向小娥打听叶坤昨晚上的表现,看看是否达标……

叶坤也打包了食盐,交给刘县令。

不过,叶坤跟刘县令要了十斤细盐,带去了南街酒馆,交给娇娇。

今天,也是马富贵酒馆重新开业的日子。

“坤哥,这就是精盐吗?味道真的不一样?”娇娇很好奇。

“当然不一样,你马上就知道。”

叶坤点头,招呼玉莲和春花,还有另外两个女子:

“今天酒店开业,我们做个活动,免费赠送大骨汤。你们立刻生火烧水,熬两锅大骨肉沫汤!”

街上就有好几家卖猪肉的。

叶坤亲自过去,挑选了新鲜的小母猪排骨和大骨,拿过来炖汤。

大鼎国的养猪业,也就是刚刚起步,大家还不懂生猪阉割技术。

所以,雄猪肉腥臊无比,味道怪怪的,叶坤真的吃不下去。

而刚刚成熟的母猪,则肉质鲜美,没有怪味。

当然,大鼎国生活艰苦,人人都是重口味,只要有肉吃就行,习惯了。

午饭前,大骨汤已经熬好,放了几片生姜,撒了一把葱花,真的是香飘万里。

马富贵根据叶坤的意见,在门前吆喝:

“老店新开,重挂招牌。南街莲花大酒楼开业,免费赠送大骨汤,一人一碗,送完为止!”

街坊们,都被震惊了。

还有这样做生意的,不是倒贴钱吗?

但是,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街坊们才不管叶坤是不是倒贴钱,一个个拿着碗,笑嘻嘻地过来了!

隔壁王干妈也来了,还拿着一个大碗!

玉莲拿着勺子,给大家打汤,一人一大勺,操着西川口音,笑盈盈地说道:

“大家看看味道好不好撒,脚得味道好,以后多照顾森意撒……”

街坊们还是第一次吃到精盐,那种鲜美,从舌尖蔓延开来,直击全身上下的每一条神经,顿时赞不绝口,连连惊叹:

“好撒,好撒……这是什么汤,为什么这么鲜美?”

有人烫得满嘴泡,哆嗦着嘴,厚着脸皮伸出碗来:“大姐,再给我一碗撒……”

叶坤在一边看着,忍不住一笑:“一人就一碗撒,大家想吃,明天自己掏钱买撒!”

娇娇捂着嘴,笑得小脸通红。

叶坤回身,拉着娇娇回到屋里:“娇娇,昨晚上,我和小娥说了,过两天带她回来。”

娇娇眼神一亮:“坤哥,你真是好人。小娥带回来,可以帮我干活,我们现在有了精盐,以后生意一定会好。”

“我是好人,你不奖励我一下?”

“怎么奖励撒?”娇娇也学会了玉莲春花的西川话。

“亲一口撒?”

“来撒……”

娇娇一笑,把叶坤拉进了卧室里。

两人正闹着,外面有人求见,是刘县令派来,找叶坤去议事。

叶坤恋恋不舍,亲了娇娇一口:“我去议事,你安心带着大家做生意。”

“坤哥,早点把小娥带回来啊。”娇娇叮嘱。

“知道了。”

叶坤点头,上了马,直奔刘县令的府邸。

刘县令居然和王县丞,居然接出府门之外,拉着叶坤的手,哈哈笑道:

“今天有鲜美的鹿肉,酒宴已经准备妥当,就等着叶兄弟入席。”

“大人抬爱,下官惶恐。”

叶坤一笑,进了府门,来到内堂喝酒。

还是家宴。

但是准备了十几个菜肴。

叶坤笑道:“大人,怎么没把夫人和小姐,请出来一起吃饭?”

“哈哈,小女月娟害羞,不愿意出来用餐。”

刘县令亲自执壶,给叶坤斟酒,又招呼家里豢养的歌姬,出来献歌献舞。

歌姬一共十二个,都穿着绫罗绸缎,戴金佩玉,极尽奢靡。

狗县令,敲骨吸髓,糟蹋民脂民膏啊!

“叶兄弟,你看我这班歌姬,如何?”刘县令带着得意,问道。

“大人的眼光,自然是一等一的。”

叶坤嘿嘿一笑:“就是她们的唱曲,都是诗经古风,千百年不变,略显枯燥。”

刚才听出来了,歌姬们献歌献舞,翻来覆去,唱词都是诗经上面的。

老掉牙了。

刘县令一愣,笑道:“难道叶兄弟,听到了什么新鲜的唱曲?”

“我百事缠身,很少听曲。”

叶坤一笑,开始装逼了:“不过,我可以当场作诗一首,交给歌姬谱成新曲,以助大人酒兴。”

唐诗三百首都在肚子里,还有历朝历代许多诗词名篇,今天派上用场了。

“啊,叶兄弟还会作诗?”

王县丞大吃一惊,抱拳道:“本县文人,能作诗的可不多!”

大鼎国的识字率,百分之一。

能作诗写文章的,万分之一。

小县两三万人口,的确找不到几个会作诗的。

叶坤抱拳:“下官献丑,请备笔墨。”

刘县令大喜,吩咐丫鬟取来笔墨,还有白板竹简。

叶坤一挥而就:

“初闻征雁已无蝉,百尺楼高水接天。青女素娥俱耐冷,月中霜里斗婵娟。”

王县丞在一边看着,连连点头:“好诗,好诗啊!”

刘县令是个粗人,人云亦云,让歌姬领班立刻谱曲排舞。

十分钟后,歌舞再次登场。

后院里,小姐刘月娟微微蹙眉,招来前面的丫鬟,问道:“刚才唱的,是什么歌舞?”

丫鬟回答:“小姐,那是县尉叶大人,刚刚写的歌词。”

“叶大人写的?”

小姐月娟低声沉吟:“月中霜里斗婵娟,月娟?”

想到这里,脸色忽然飞红,一颗芳心又狂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