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碧沁抱着被子,看着空荡荡的室内一阵发呆,鼻尖似乎还能隐隐嗅到那令人舒心的冷香。
此时彻底冷静下来的她才慢慢回忆起刚才的一切,脸红的同时就是一阵说不出的懊恼,她居然回应那只鬼了!
是的,她回应了,而且方才两人之间的互动还特别的激烈!
她是个感情冷淡的人,她会动情,但却不会有很强烈的反应,活了两世,如方才那样炽烈的情感冲击她还从未体验过。
沈碧沁实在不知道该如此表达自己此时的心情,第一次感受到接吻的快乐,然而,对象居然是只‘鬼’。
实在是有够讽刺的。
只是沈碧沁不得不承认,在她最难过的那段时间,除了慕容旭,陪伴她最多的,其实是那只不知从哪里突然冒出来的‘鬼’了。
每晚他都会来陪着她,她是有感觉的,一开始对他或许还有些抗拒,但到了后来,其实她已经习惯他的陪伴了。
那段她内心最空虚冷寂的时候,是他陪着她度过每个漫漫长夜,让她从夜夜失眠变为能够安然入睡,这些,都是他带来的。
“诶…”
沈碧沁微微叹了口气,嘴角泛起一丝苦笑。
感情骗不了人,她应该是这个便宜‘鬼夫’动心了,只是,为何在感情上老天总是如此捉弄她呢,对于季轩逸,他们是有缘无分,对于这只‘鬼夫’,那就更加是人鬼殊途了。
或许,她已经注定在感情上无法圆满了吧。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如果真的注定会孑然一身,那便用尽一切来保护自己所爱的人吧,这一世拥有这么多爱自己的亲人朋友,她已经很知足了。
今年的大年初一,沈宅特别的热闹。
林博文作为村中唯一的夫子,还是无偿的为孩子们上课,自然是得到了所有村民们的感激,一大早那些孩子的父母就带着伴礼上门了。
村民并不富裕,带的东西也不贵重,不外乎是一些红糖、鸡蛋,家中宽裕些的还带了肉,这些东西对如今的沈家来说实在是稀疏平常,但对这些村民来却是家中最贵重的东西了。
因此林博文没有任何的不快,面露欣喜的全都一一收下了,这些礼物在他看来比任何宝贝都要珍贵。
“林…林夫子,俺…俺家穷,这是俺攒了半个月的鸡蛋,还希望你收下。”刘寡妇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的将手中的竹篮递了过来。
破旧的竹篮中放着六个鸡蛋,鸡蛋上下都垫着旧衣服,看得出主人对这些鸡蛋的珍视。
刘寡妇头一直埋得低低的,不敢去看众人的眼神,因为她害怕看到鄙夷和不屑的目光。
她家里穷,就如今还欠着沈家的税钱,所以能够拿的出的最好东西也就是鸡蛋了,这些鸡蛋还是自家那只快要不能生蛋的老母鸡生的,攒了大半个月才只得六个,被她全部都拿过来了。
可是看着别人手中大包小包的东西,刘寡妇还是觉得一阵羞臊,她的东西着实是太过寒碜了。
“鸡蛋,这可是好东西。”
见到篮子里的东西,林博文一脸笑意的接过,神态自然的说道,“当年我女婿还未接我过来同住的时候我也是过的十分清苦的,别说鸡蛋了,就是吃饱饭都难呐,能攒下这么多鸡蛋不容易呢,真是让你破费了。”
“没…没有的事,要不是夫子,俺家娃子都没法子认字了,俺家穷也上不起学塾,您可是俺的大恩人,这些鸡蛋不算啥的。”
听了林博文这话,刘寡妇连忙摇头摆手,但是原本羞愧难当的情绪却是平复了下来,甚至还隐隐升起一股自豪感。
是啊,她只是一个失去丈夫的寡妇,能够养娃子,照顾公婆,还能攒下鸡蛋,原来她是个很了不起的人呢。
这一刻,原本对生活带着悲观绝望的刘寡妇突然就顿悟了,心里瞬间亮堂了起来,对生活再次充满了希望,人只要还活着就有希望,对的,只要她继续好好努力下去,等到莲蕉丰收,他家的娃子肯定就能吃上饱饭了。
看着刘寡妇重新染上色彩的眼睛,林博文脸上浮现欣慰的笑意。
“就是,林夫子可是我们的大恩人呢。”
“不仅仅是林夫子,仲诚也是俺们的大恩人,如果不是仲诚,俺们早就被山贼给害了呢。”
“就是,仲诚不仅保护咱们村子,还给咱们村争了‘义勇村’的封赏。”
“还给莲蕉种子呢。”
“是呀,仲诚,林夫子,俺谢谢你们了。”
“…………”
闻言,众人全都齐齐点头附和,看着林博文和沈守义的眼中满是感激,沈碧沁看的出来,这些感激都是发自内心的,没有丝毫的作假。
看着越来越和谐的村子,沈碧沁唇角不由勾起一抹会心的笑意。
这些村民其实都是非常淳朴的,只是因为太过贫穷才会让他们变得斤斤计较,但其实他们的本质都是好的,沈碧沁想着,等到莲蕉丰收,村里挣了钱,她相信,村里的凝聚力一定会越来越强,氛围也会越来越好的。
因为林博文被接来沈家一起住,沈守义也就少了陪沈林氏回娘家这个流程,因此倒是迎来了一年里难得的几日清闲。
看着又陪着沈林氏出门散步的沈守义,沈碧沁心中既温暖又羡慕,世界如此之大,能够找到那个陪伴你度过一生的人是多么的难得呀。
然后转头,看到的便是林震和沈碧雪两人正温情脉脉的对坐在天井之中看书,沈碧沁眨了眨眼睛,便低头带着烈焰了出门。
若是再继续待在家里,沈碧沁觉得自己绝对会郁闷死,这些个没良心的,沈守义他们不知情就算了,林震和沈碧雪两人分明知道她是个失恋人士,却总是在她面前秀恩爱,这是要虐死人啊。
不过,虽然这么说,但其实对于季轩逸的感情沈碧沁已经可以冷静面对了,不知道是她本来就冷情,还是因为慕容旭和…那只‘鬼夫’的缘故,现在想想,她用来难过的时间似乎真的很少。
果然感情是需要培养的,一旦冷却下来,就算当时爱得再深,时间一长,也是会慢慢淡化。
沈碧沁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胸口,眼神微黯,即便这段感情会一直深埋心底,但现在的她已经不会如开始那般痛彻心扉了。
甩甩头除去脑中的杂念,习惯性的将弓箭放在烈焰身侧的布兜里,沈碧沁便帅气的翻身上马,双腿轻夹马腹,聪慧如烈焰,不需要过多的动作便明白了主人的意思,嘶鸣一声便撒开四蹄朝着县城奔驰而去。
过年的烈焰已经有两岁半,可以骑乘了,所以在几日前沈碧沁就给它安上了辔头和马鞍,原以为烈焰可能会抗拒,没想到它居然十分的顺从,这倒是让沈碧沁觉得颇为暖心。
有些时候,动物要比人类来的忠诚和贴心,因为它们的想法很简单,对它好的人它就会真心实意的去报答主人。
可是人呢?
人心不足蛇吞象,有些时候你用心去对待一个人却未必会得到别人同样的真心对待,所以,这应该就是很多人喜欢养宠物的原因吧。
普通民众在内城是没有权利骑马奔驰的,所以到城门口沈碧沁就下了马背,所幸商行的位置距离城门并不远,倒是没多大关系。
将缰绳在烈焰脖子上系好,一人一马便这样一前一后的走进城中。
沈碧沁到县城自然是为了即将成立的商行,张师傅为人颇为诚恳,对她的事情更是上心,今日才初四,就已经已经带着一众匠人上工了。
人家外人都这么上心,沈碧沁这个做主人的自然也要勤快起来,因此这几日沈家人也就只有沈碧沁一个人是不得闲的了。
没办法,这个商行是沈碧沁想的,究竟要如何做沈守义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即便想要帮忙也帮不来,最后也就只能是让沈碧沁一人去处理了。
烈焰一直都是十分聪慧的马,因此走路的时候不用牵它就能够自己跟着,沈碧沁也是习惯了,便自顾自走着,因为一直想着商行的事情,倒是没有注意到路人的眼光。
看到烈焰那么聪慧,已经有不少人注意上了,当然大多数人都是在感叹烈焰的聪慧和俊美,只是其中有两双眼睛明显与众不同,里面带满着贪婪之色。
“大哥,我是不是看错了啊,那…那匹马很像汗血宝马啊!”人群中,一个黑瘦中年男子一脸震惊的对着身侧身材臃肿的中年男子说道。
“你没看错,那匹就是汗血宝马!”
中年胖男子绿豆般的小眼睛中闪过一丝阴冷和贪婪,“娘的,居然在这里遇上这样的宝贝,走,跟上去看看,那个小姑娘似乎是自己一个人。”
这中年胖男子叫做王大富,泉州府人氏,手中有一个自己的小商队,在泉州也是小有名气的富商之一。
这个商队人数虽然不多,但胜在成员实力都不弱,加上王大富本身不是个善类,因此在行商的过程中,盗墓,抢劫之类的事情是没少干,手上也是带了不少的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