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二章 头脑(1 / 1)

“啥?秦冉冉和沈青的厂?秦风服装厂?”

唐佳比起那些一般的家庭妇女,多少多了点见识。

因为她很喜欢那家叫秦风的服装厂生产的衣服,所以,对沈青的名字,也并不陌生。

最主要的是,他是唐佳准备给安云或者安然招的上门女婿。

在她的调查的消息里,那个叫沈青的,白手起家。

能在那么短时间内,开出这么一家服装厂,做生意的头脑,绝对是有的。

长相么,也长的白白净净的,看着很是舒坦。

最重要,他没有后台。

若是被招赘沈家,就算想翻什么风浪。

现在乍一下从沈朝维嘴里听到这样的话,顿时给吓了一大跳。

“是啊,冉冉和沈青的服装厂。

其实,不光是服装厂,还有一些其他的生意。

听说,冉冉从小就聪明,象我们沈家人,有做生意的头脑。

待在那穷山沟水库里,都会想法子去赚钱。

沈青全靠了她,才能有现在这模样。

要不是冉冉嫌麻烦,不愿意管理生意上的事务。

现在当家做主的,也不会是沈青。

还有沈青服装厂里的那些衣服款式,我见你不是很喜欢么?

那都是冉冉这丫头,在读完书后,空闲时候随意设计出来的。”

就在唐佳吓了一大跳,还没缓过神来。

又被沈朝维再次丢下的消息,给炸的整个人都呆愣住了!

啥叫全靠她?

啥叫嫌麻烦?

啥叫随意设计出来的?

唐佳一脸懵逼的看着丈夫,每个字她都听的很清楚,分开来也全认识,可为啥组合在一起说出来,她居然完全不明白这是啥意思了?

若是说秦冉冉和沈青一起开服装厂,那小洋楼和店面?

想到这的同时,唐佳不由自主的问出了声。

听到唐佳问出这样的话,沈朝维先是楞了楞,然后跺了跺脚。

指着唐佳的鼻子大声骂道:“你好糊涂,我知道冉冉的时候,那房子她早就买下来了。

如果她想沾沈家的便宜,也不会一再的不愿意认振华和我。

你以为之前她是心甘情愿认振华这个当爹的,和我这个当舅舅的吗?

我去找她无数遍,不知道碰了多少一鼻子的灰。

才渐渐地打消她对我的怨恨和隔阂,可是,就算那样,她都没有打算回乔家认祖归宗。

更何况,是我这个舅舅!

要不是母亲突然去世,小妹发生那样的事情,恐怕,冉冉这辈子都不会认乔家和沈家的人。”

说到这,沈朝维不由虎目含泪。

如今好不容易跟冉冉处了一点感情出来,却被唐佳这么一闹,恐怕自己这个舅舅,就再也贴不了心了。

“不……不可能,她那么小的年纪,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本事?”

唐佳的脑袋里还是一片浆糊,她不相信秦冉冉居然这么厉害。

“嗤……她年纪小?

你以为那沈青年纪又有多大?

他比冉冉还小一岁,知道吗!”

沈朝维却觉得唐佳如今越发的糊涂,心胸不宽广也就算了,若是变成老糊涂,迟早会被人嫌弃。

“不可能,我找人调查过沈青,他明明都已经二十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