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烤兔子(1 / 1)

娇棠 夜纤雪 1253 字 9个月前

任逾歌在戴孝少女求饶声中,毫不犹豫地割断了她咽喉,少女扑地,香消玉殒;黎洛棠挑眉,调侃道:“小任哥,你可真不怜香惜玉啊。”和衣大哥有得一拼。

“觉得被巨刀堂追杀,很有意思?”任逾歌笑问道。

“一点都不。”黎洛棠连忙道。她若要阻止戴孝少女被杀,她早就出手了。她可不想被追杀,仓惶逃窜就没空享用美食了。

“把东西收一下,先出去。”任逾歌说道。

“打扰人用餐和扰人清梦一样,让人讨厌。”黎洛棠一边收拾,一边怒道。

收拾好东西,四人走到亭外,任逾歌用刀将尸体挑进亭里,黎洛棠见状,走到鲁大牛身边,低声嘱咐了几句。

鲁大牛点头,大声喊道:“白虎寨办事,识相的滚开。”

赛西施一怔,他们什么时候成白虎寨的人了?

任逾歌笑,这招祸水东引高明;他上前把戴孝少女的尸体,提了出来。

尸体全都挑进了亭子里,任逾歌将柱子全部打断,亭顶崩塌,一阵尘土过后,尸体被掩埋在了废墟之下。对于想杀死他们的人,不让他们曝尸荒野,有土掩盖就够了。

任逾歌提起戴孝少女的尸体,走进了林子里,另行处理;这样巨刀堂要是挖掘出那些尸体,没有看到少女的尸体,他们会以为白虎寨的人见色起意,发生了冲突。

只有这样,祸水东引才能真正的成功。

等任逾歌从林子里回来,手里还提着一只兔子。

这是处理尸体后,还顺便还个打猎?

任逾歌解释道:“这只兔子受惊,撞在树上,晕过去了。”

“晚上可以烤兔子吃。”赛西施接过兔子,“小师兄,你也上车把外袍换了吧。”

黎洛棠已经换好身衣裳,她虽没有洁癖,但也不愿穿着沾上了血迹的衣裳招摇过市。

任逾歌的袍摆上亦沾有血迹。

等任逾歌换了件外袍,他们才重新出发。不过因为这事,他们晚上只能住进了土地庙。小庙不大,就一座正殿,外加后面一间放杂物的小房间,杂物间的旁边有一口井。

小庙还算干净,显然香火没有断绝,但没看到庙祝,想来是地保不时过来打扫。

“我去处理兔子。”任逾歌提起已被扭断脖子的兔子。

“在庙里吃荤腥,不好吧?”赛西施蹙眉道。

黎洛棠笑道:“这又不是和尚庙,道家人不禁荤腥。”

“这样啊,那我们晚上就吃烤兔子。”赛西施欢喜的去生火。

黎洛棠和鲁大牛去杂物间拿来扫帚,清扫出一个角落,今晚只能在这土地庙的正殿里将就一夜了。

赛西施生火煮饭,把烤酱调好,还顺便煮了个菜干汤,汤出锅时,任逾歌把处理好的兔子拿了进来,兔肉已经切成长条状的肉片。

边用铁签兔肉,黎洛棠边笑道:“小任哥,你早就打算好路上要吃烧烤的啊。”

“这叫有备无患。”任逾歌笑,把串好的肉串放在托盘里。

串好了所有的肉,任逾歌左手拿了十根肉串,放在炭火上烤,右手拿刷子沾酱料,均匀地刷在兔肉上。

“滋滋滋”兔肉被炭火烤得滋滋作响,油香四溢,开始微微膨胀。

黎洛棠闻着香,直咽口水,“小任哥,什么时候能烤好啊?”

“饿了?”任逾歌不停地翻转着肉串。

黎洛棠不好意思地笑道:“饿到不饿,就是馋了。”

赛西施夹起一片火腿,“黎姐姐,来,吃片火腿,解解馋。”

“施施最好了,”黎洛棠摸了把她圆润的脸,张嘴接过火腿。

火腿炒蒜苗,味道很独特哟。

肉串烤得差不多了,任逾歌洒了些芝麻,香味更加的浓郁了。

“好了,糖糖。”任逾歌把肉串放在碟子上,递给黎洛棠。

“谢谢小任哥。”黎洛棠把肉从铁签上取下来,蘸上了孜然、胡椒、花椒等调好的蘸料。

肉经炭火烘烤,本就香气四溢,再配上蘸料,微辣中带着鲜香,不腻不膻,肉嫩焦酥,鲜咸的口感直达舌苔尖端,满嘴的肉香,

吃过晚饭,收拾好,鲁大牛去提了几桶水进来,赛西施烧好了水,四人轮流洗漱。

清扫过的角落已铺好垫子和被褥,赛西施说道:“小师兄,黎姐姐,晚安。”

“施施,晚安。”黎洛棠盘脚坐在垫子上,习武之人,打坐就能消除疲劳。当然长期不睡觉,对身体还是有影响的,但一晚不睡,没什么大问题。

任逾歌同样盘腿打坐。

一夜过去,天亮了。

晨起赶路日暮投栈,一路奔波到临安。远远的就看到了高大坚固的城墙,走近就看到城门口熙熙攘攘的排着些等待进城的百姓。

黎洛棠翻身下马,“这临安还挺繁华的!”

“城大,人多,商贩云集,自然繁华。”任逾歌笑道。

人多是真多,排了小半个时辰,才轮到他们进城,守城士兵不知道是不是有特殊癖好,见黎洛棠长得俊美,居然伸手想去摸她的脸。

黎洛棠不愿与他有肌肤接触,向后退,准备一脚踹飞他。任逾歌出手,一把扣住守城士兵的手腕,“差官,有什么问题吗?”

内劲一催,守城士兵只觉手腕好像断掉了,痛得瞪大了双眼。他到是想训斥,可胸口闷得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他惊恐地看着任逾歌,甩了又甩,想要甩开任逾歌的手,可是甩不开。

另一个守城士兵,走了过来,“怎么了?”

任逾歌松开了手,笑道:“我瞧着这位差官眼熟,以为是认识的人。是不是,差官?”

那守城士兵嘴角抽搐着假笑道:“是是是。”

“行了行了,赶紧交进城费,别在这挡道。”另一个守城士兵催促道。

进城费一人三文钱,马每匹一文钱,马车一辆五文钱。交了进城费,几人进了城,一路上商铺林立,绣旗相招。行人往来不绝,贩卖声此起彼伏。

他们踏进鸿福客栈的大门,申时正,伙计迎上来,“几位客人可是来住店的?”还没到饭点,应该不是来打尖的,再者这几位衣着虽不华贵,可瞧着也不像是穷人,应该能上酒楼吃好的。

“可有空的院子?”任逾歌问道。

伙计笑道:“公子是打算小住些日子?”

“对。”任逾歌颔首,“院子要宽敞的,房间要多,过几日,还有人来。”

“几位客人请随小的来。”伙计领着几人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