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祈福收获(1 / 1)

狼王的娇宠 第一场雪 861 字 9个月前

费半月是个没什么心眼的姑娘,要不然小时候也不至于总是被卞靥欺负还总是不长教训上当。可这种姑娘有一点特别可怕。那就是当她单纯执拗地要你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她那种“我的世界只有你能拯救”的眼神,简直没人能招架!

乐天霁顶着费半月那双含着眼泪的希冀眼神,只坚持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缴械了:“好了好了。明天,明天我就出发去找一处天延地寿的福地,我们去给她祈福行了吧?”

她也不知道有没有用,好歹,聊胜于无吧。

河间也是个有山有水的好地方,乐天霁秉持起专业精神,花了五天的功夫认认真真地把河间有名的山川都差不多走了一遍,终于选中了一块福地。

百里止于是不得不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足不出户整整五天,都快给憋屈透了!

常禄伯比他还焦心啊。他家闺女日日守在一个出水痘的院子外头,吓得他日日肝儿颤,偏偏还不好在人家家里开口训斥女儿待人太实诚。

在所有人暗自期盼着这俩姑娘赶紧祈完福赶紧走的殷切希望中,乐天霁雄赳赳气昂昂地带着百里府的一大票捧场的人出门祈福去了。

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了一个让百里止更加傻眼的人。

对外,这可是他二姐的贴身丫鬟,他拿什么理由拒而不见?

屠贞十三了。他这四年来所经历的所有一切,可以拿两个字来概括,那就是:新生。

九岁以前,他过的是世上最阴暗的日子。九岁那年,他遇见了他此生的仙子、一生的佛。

她扒开他的脑子洗去那些又脏又臭的烂泥巴,教他饿了说饿、困了说困,打肿他的脑袋教训他不能做什么,又一个字一个字地教他做人做事的道理,让他记住应该做什么、他又能做什么。

姑姑整整地教了他一年。那一年,她就是他的光、是他的命、是他身体里骨髓深处最宝贵的那一丝温暖。

第二年,他穿回了男装,搬到了一处别庄上。姑姑开始给他请其他的师父,教他所有他感兴趣的、和有可能用得到的东西。他渐渐地发现世界真的很奇妙,而人真的有着近乎无限的潜能。

他在学会这些东西的时候感觉到极大的快乐,有时候蓦然回神,会真切地体会到姑姑曾经说过的:做你自己想做的、能做的事,自信自在,自立自强,那才是最好的人生。

第三年,他不再像小时候那样粘着姑姑了。他的功课也越来越重,经常即使是姑姑在京的时候,也要过一两个月才能见到姑姑。可是他没像以前那样慌乱了。他相信姑姑不会因此怪她,她只会因此更加开心。

他会永远都记着姑姑的话,他不会像个不懂事的孩子一样需要姑姑永远把他背在身上。他要昂首挺胸地活着,成为姑姑希望他做的那样,顶天立地的好男儿。

第四年,他来到了河间。有人安排给他易容,安排给他新兵的身份,让他真真切切地体验了一种从来都想象不到的生活。

原来所谓纪律是这样的。原来所谓热血是这样的。原来世间无数的普通人,他们是这样的。

不是皇族贵胄那样地表面优雅斯文、高高在上,也不是宫女太监那样卑微扭曲、胆怯羸弱。他们打架、他们爆粗、他们在年年日日的相处中谁都瞒不住谁是个什么德性,但一旦军令响起,他们却能所有人都迈出同一样的步调,整齐地刺出银枪钢刀!

这种让他彻底精神洗练的日子过了又一整年,半个月前,他又被送到了山村里的一家农户。他这次没有十分地不适应,只是有些新鲜也有些好奇。从未想到过真正平民百姓的日子是这样过的。

不上山砍柴就没有东西可烧火。不养猪养鸡就没有机会吃肉。能不能顿顿吃饱饭取决于家里的田地有多少。粮食够吃还能养一只下蛋的母鸡,就是日子说得过去的人家。

但是,男女老少都很安分。没人想着杀人,也没人想着害人。在这里人心似乎变得特别地简单,出了家门大家有来有往,进了家就是吃饭穿衣过日子。

屠贞上山砍柴。然后就遇到了浩浩荡荡去祈福的一群人。

他起初是躲开的。即使是他认识的乐天霁,他也没有半分兴趣。可是当他看到其中有好多都是姑姑身边的下人,他就忍不住悄悄跟了上去。

结果,他就听到了那个神神道道的女人祈福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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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是谁说屠贞好久不见了来着?出来,保证不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