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1章 傻根(1 / 1)

重生:我的80年代 刀9 2784 字 2个月前

“壮壮!”

沈红衣顾不得大白兔撒一地,脚边全是哄抢的人,拔腿抽身,遂撒丫子奔向那被小伙伴称呼为“傻根”的少年。

靠近后,将他紧紧搂在怀里,高兴到热泪盈眶。

傻根不知所措,但能感觉到这位姐姐没有恶意,也没抗拒,任由她抱着,一脸傻相。

李建昆视线聚焦在少年身上,上下打量着,心头同样激动不已。

没错了。

正是壮壮!

尽管有些不同。

比如胖了些,高了些,看起来憨了些。

但这眉宇,绝对不会有错。

没有东洋邪术的修饰,这世上不会有这么相似的人。

兴奋的神情毫不逊色于李建昆和沈红衣的,还有一人——赵四。

他不好去打搅沈红衣,以及踱步走过去的李建昆,凑到能和李首富称兄道弟的哼哈二将身旁,笑嘿嘿地搓着手。

陈亚军没好气道:“你现在就要?”

赵四腆着脸道:“那肯定最好。”

陈亚军:“支票收么?”

八十年代末,我国已建立起以汇票、本票、支票和信用卡,“三票一卡“为主体的新的结算制度,允许票据在经济主体之间使用和流通。

一九八七年,南方的经济特区中,已出现ATM机。

赵四摇摇头道:“我要现金。”

真给他一张百万支票,他都不敢去银行兑。

陈亚军骂骂咧咧道:“你没长眼啊,我们像是带了一百万现金的样子吗?”

一直在传新版的钞票要出来。

最大面额变成一百元。

然而,到现在还没见动静。

全是大团结的话,一百万得装一麻袋。

陈亚军却是不愿意再看到他,跳上一辆吉普212,刷刷几笔,签下一张支票,拍在跟过来戳在门旁的赵四怀里,道:

“换身行头,打着公司负责人的名头去银行兑。”

赵四接过支票瞅了瞅,遂抬头望向陈亚军,道:“你签字啊?要不、让李首富签吧。”

“玛德,这点钱,犯得上我大哥签字?”

陈亚军怒声道:“要是兑不出来,你陈爷再赔你一百万!”

他们的东欧贸易,如今已发展到千万级的规模。

赵四着实权衡一阵子后,好生将支票收起来。

遂也没声道别。

在陈亚军一脸厌恶的表情中,竟徒步出屯,眨眼间便消失不见。

一来,实在迫不及待。

仿佛绝色美人当前,已连续诱惑他多日,再也憋不住一秒钟。

二来,不愿掺和接下来的事。

这穷山恶水的地方,都是野蛮人。

像他平时过来收山货,等于提供一条变出活钱的渠道,倒还好说。

眼下情况不同,他带着一帮人过来,想“抢”走人家的孩子。

他用屁股想都知道,这事不好弄。

什么叫野蛮人?

横起来天王老子都不怕。

搞出什么麻烦,保管最先吃亏的就是他。

再说李建昆这边。

沈红衣用双手捧着壮壮的脸,眼泪婆娑道:“你仔细看看,我是姐呀,姐!你真不认识我了?”

壮壮一头黑人问号。

李建昆暗叹一声,这事来时的路上,赵四也提到过。

说这孩子有些憨。

赵四前不久第二次带报纸过来比对的时候,曾找机会,偷偷和壮壮搭过话,他完全不记得以前的事。

年前在丰台的那个小镇子上发生的事,倒是给李建昆和沈红衣都打过一剂预防针。

所以现在才好接受一些。

否则沈红衣恐怕不只是哭鼻子那么简单。

李建昆伸手揉了揉壮壮的脑瓜,思索着到底是哪出了问题。

正在这时,耳畔传来喝止声。

只见他们对面,一个中年妇女快跑上前,先是一把推开沈红衣,接着麻利将壮壮扯进怀里。

李建昆眉头一挑,一步跨出。

却被沈红衣拦下。

中年妇女此时拉着壮壮上下打量,生怕他有个好歹。

那份疼爱,倒是装不出来。

“大姐,我们没有恶意。”

沈红衣抹干眼泪,挤出一丝笑容道:“他,是我弟弟,亲弟弟。”

嚯!

听闻此言。

中年妇女面色大骇。

赶忙将壮壮拉扯到身后藏住。

凑过来看热闹的屯里人,也都大为惊讶。

同时脸上皆露出恍然之色。

终于明白了这几个金贵人,跑到他们屯的目的。

屯子就这么大,大家知根知底,这孩子是怎么来的,在屯里不是秘密。

胡家两口子都快奔四了。

一直没孩子。

一年前,胡大勇突然从外面带回来一个半大小子,说是他儿子。

懂的人都懂。

这类事在本地也不是头一起。

十里路外的高家屯里,有户人家由于父母没出五服,生下五个痴傻儿子,讨不到媳妇儿,高老汉后面从外面带回来一个女人。

绑在菜窖里。

每年都要生个孩子。

也不知道是谁的。

不过这女人现在已放出来,不会跑,疯了。

她那些孩子倒都健全。

屯里人即使有些想法,也不好说,因为高家五个傻儿子,甭管谁家有事,只要喊一声,都会去帮忙,卖十二分力气,当自家的事干。

当初傻根被带回来时,靠山屯里的人便议论过。

说这孩子一准是大户人家的。

白白净净,眉清目秀,除了憨外,一点毛病没有。

不过憨也有憨的好处,不调皮,格外听话。

胡家两口子喜欢得紧。

胡大勇以前隔三差五才进趟山,有了这孩子后每天都去,家里肉食没断过。

屯里人小声议论着。

“这可咋搞?”

“找上门了。”

“人还怪好的。”

“大勇对咱们不好吗?胳膊肘不能往外拐啊。”

“可人家毕竟是亲姐弟。”

“证据呢?”

原本方寸大乱,不知该如何应对的胡家女人,捕捉到一些话头后,连声道:“你说是就是啊,你有什么证据?”

“大姐,我如果拿出证据来,你让我把弟弟带走,花了多少钱,我一分不差补给你,怎么样?”

胡家女人:“……”

这样的农村妇女,哪是沈红衣的对手,分分钟败下阵来。

甚至不敢接茬。

遂转过身,拉上壮壮,逃也似地往家的方向跑去。

是屯里为数不多的几间砖石房之一。

沈红衣自然不会放弃,紧随其后。

李建昆寸步不离跟在她旁边。

留下司机守车,哼哈二将也跟了过来。

吱——

哐!

哐!

胡家院里院外,两扇门,相继关死。

“大姐,你不能这样啊。”

沈红衣戳在院门外喊道:“我知道你和大哥对我弟弟好,不是坏人。

“麻烦你站在我们的角度想想。

“我们才是他真正的亲人……”

沈红衣唾沫都说干了。

然而,屋门没有任何打开的迹象。

附近围着一圈人,似乎整个屯里的人都聚集过来。

也不知道过去多久,后方传来一阵躁动。

“大勇回了。”

“今天还怪早的。”

“早个屁,三娃进山报信了没看到。”

人们让开一条路。

一个戴麂皮帽、腰间缠着褐色毛皮、拎着一杆土铳,背上背着一副硕大牛角弓的魁梧男人,一言不发走到院门前。

余光似乎瞥了眼李建昆等人,又似乎没有。

吱呀——

屋门应声而开。

胡家女人快跑出来,将院门也打开。

遂拉着丈夫的手,将他往屋里拉。

在屋门合拢之前,李建昆留意到胡家女人一副天塌下来的神色,同时与胡大勇眼神对视了一下。

不寒而栗!

赵四说的那个传言。

李建昆信了。

这样的眸子,没有经历过生死危机,手上没有时常见血的人,不会有。

比如早几年有些退伍的人,平时结交下来倒没什么,但偶然间一个眼神,能让人汗毛都竖起来。

“报警吧。”李建昆在沈红衣耳边说。

这如果爆发什么冲突,先不提屯里人。

他们几个还不够这个胡大勇虐。

沈红衣沉吟道:“我还是想先和他们谈谈。”

“问题是,人家得愿意和你谈呀。”

正在这时。

吱呀——

屋门开了。

胡大勇跨过门槛,朝院外说道:“都散了,散了吧。”

屯里人纷纷离开,熊孩子们也被拎走。

足见胡大勇在屯里的威望。

李建昆有所耳闻,在东北某些山区,通常有守山人这个角色,都由老猎人担任,在当地非常受人敬仰。

他们不仅擅长打猎。

还传承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颇具神秘色彩。

赵四说过,胡大勇是当地守山人的徒弟。

“你们,进来。”

沈红衣脸上一喜,说了“谢谢”后,率先走进院里。

胡大勇带上屋门,指指屋檐下的几个马扎,示意他们拿着坐。

陈亚军上前拎来马扎,每人发一张。

“你叫什么?”

胡大勇望向沈红衣问。

“沈红衣。”

“他呢?”

“沈壮。”

这个胡大勇性格倒是直率,不像他媳妇儿。

这么问,显然没打算隐藏壮壮的来路。

同时也并不怀疑沈红衣的话。

“能不能、把他给我们养。”

胡大勇喉结滚动道:“我们会待他像亲生儿子一样。”

这年头,在农村地区,“抱养”孩子,不算稀奇事。

不过,通常只是抱养刚出生的孩子。

且多半是亲戚之间。

沈红衣苦笑道:“大哥,我们家只有一个男孩。”

胡大勇沉默少许后,冷声道:“可你们把他弄丢了!

“在我这里,绝不可能发生这种事。

“谁敢有这个苗头,我先弄死他!”

一阵北风吹来。

哼哈二将不禁了打了冷颤。

李建昆嘴角泛起苦涩。

沈红衣道:“那是个意外,有人在放学的路上绑走了他。”

胡大勇:“他现在都不认识你。”

沈红衣:“绑他的人打伤了他脑子。”

胡大勇沉吟道:“我不想和你争什么,我不会说话,也没文化,讲不来道理。

“我只知道,我婆娘现在离开他活不成。

“把他给我们养。

“有什么条件你们提,只要我能办到。”

哼哈二将诧异盯着他,都有种感觉,现在让这个胡大勇去杀个人,他都会干。

沈红衣柳眉微蹙。

李建昆望向胡大勇道:“你这不是耍无赖嘛,人家的孩子,你凭什么不还给人家,都说过了,你们花多少钱,我们补给你,包括壮壮在你家的其他花销。”

胡大勇问:“你是他哥?”

“不是。”

“出去!”

“??”

李建昆也生出火气,缓缓从马扎上站起来。

这时,胡大勇突然掐指塞进嘴里,吹出一个嘹亮的口哨。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一抹黑影,箭射般窜进院子。

“汪汪汪!”

黑影定住后,是只凶猛的大狗,足有小牛犊子那么大。

极通人性。

它似乎连谁对它主人有敌意都能看出来,冲着李建昆狂吠。

猩红的舌头吊得老长。

拉扯着涎液的獠牙,森白而锋利。

李建昆眉头紧锁,被逼得一步一步退向院门。

等他跨出门槛后。

院内再次响起一声口哨。

大黑狗不再吠,在院门旁乖巧趴下来,与它主人一样凶猛的眼神,不时瞥向院外的李建昆。

李建昆真想跳脚骂娘。

大约半小时后。

沈红衣和哼哈二将一起走出院子。

李建昆向他们投去询问目光。

哼哈二将同时摇摇头。

沈红衣满脸苦涩道:“他们确实很爱壮壮,但对我们来说,这也是最麻烦的地方。”

李建昆道:“我说了报警嘛。”

沈红衣摇摇头道:“你没看出来吗,这个胡大哥性格有些极端。”

李建昆皱起眉头。

确实。

沈红衣继续说道:“刚才他谈的条件你也听到,他能为妻子和壮壮做任何事。

“如果我们报警,你觉得以他的性格,有没有可能和警察对着干?

“他家连枪都有哩。”

有可能吗?

真不好说。

这年头的人胆子本就大。

这个胡大勇显然比一般人胆子更大。

如果真发展到这一步,后面会乱成什么样,都有可能。

连壮壮的安危都无法保障。

李建昆眉宇间皱出一个“川”字。

陈亚军插一嘴问:“所以,现在咱们该怎么办?”

金彪指指西边的日头。

太阳快要落山了。

李建昆心情烦躁,挥挥手道:“走吧,先找个地方落脚。”

这个季节,据说这里夜晚的气温,会低至零下二三十度。

沈红衣跟在他身边,思忖着说:“他不是这里守山人的徒弟吗,或许我们可以尝试下请他师傅出面。”

李建昆微微颔首,是个思路。

这种守山人的传承,应该比较严格,徒弟对师傅也应该相当尊重。

再者说,守山人在屯子里的威望,肯定也是数一数二的。

不过,这样的话,得先做通他师傅的工作。

菩萨保佑,他师傅千万别和他一个德行。

ps:冇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