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5章 钟灵归国
初五,早上起了场大雾,浓郁到五米之外人畜不分。
李建昆颠着李贵飞的大凤凰,左右车把上各挂着一网兜拜年礼,后座上还绑着一只蛇皮袋,里面装的是十斤肥膘肉,天将将亮时离家出发,由于天气糟糕,乡间小路又不好走,快到九点钟才到达目的地——
三大畈。
这地界过去不叫这个名,解放后改的,早年间叫钟家湾。
一般以姓氏给一个村落命名,有两种情况:一,这个村落的多半人同姓;二,这里最有权势的人家姓这个姓。
钟家湾属于后者。
“钟”曾是这块地界上地主的姓氏。
也就是钟灵家。
她如果搁民国时出生,也算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后面的历史众所周知,钟家衰败是必然,曾经有多豪横,之后就有多凄惨。
不过真正的地主老财,钟灵的爷爷,其实早年便过世了。那些田产和家财也早分掉了。
老话讲人死如灯灭,钟灵的父亲多少有些被殃及,某些事更无法归罪于六零年才出生的钟灵身上。
李建昆心头有股懊悔,怨自己前几年怎么就没想到过来看看,钟家的窘迫家境大抵能够想象,钟灵曾说过,她父亲已是个“废人”。
而抛开他和钟灵两辈子的情感瓜葛不谈,她至少还是自己比较亲密的同学,从望海高中一起考到首都,且钟灵当初选择去首都念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
钟灵远在东欧求学,人难归,钱难汇,天知道钟家过成了什么样子。
带着惭愧和自责,李建昆进村后开始寻人打听。
“老乡,钟家怎么走?有个闺女叫钟灵的那家。”
李建昆原本以为不会收到什么好脸色,所以腰胯顶着自行车的同时,赶忙摸出包华子出来上烟,未曾预料到的是,在对面的大叔还没仔细瞧他手中的烟盒之前,已经很热络地回应道:
“哦,钟家啊,走,我带你去。”
说完这话,大叔才抬手接过香烟,眼睛渐渐睁大,态度愈发殷勤,一路搭话,询问李建昆和钟家的关系云云。
这让李建昆多少有些诧异,似乎钟家的日子比他想象中要好过得多。
“老钟!老钟啊,你家来贵客了!”在村里弯弯绕绕十来分钟后,大叔突然提高嗓门喊道。
循着他的视线,一联三间土砖房映入李建昆眼帘。
黄泥掺杂着稻草制成的土砖砌成的墙,屋顶铺盖着拱形的黑瓦,如他家已经不复存在的老屋如出一辙。
这种土砖房以前很多,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日子在变好,慢慢在推到重建,好像清溪甸,已为数不多,属于最贫苦的家庭的住所。
但李建昆注意到一个细节:屋前黄褐色的小坪一角,清扫过的垃圾堆积处,有着厚厚一层燃放过的鞭炮的残碎,像一床破烂的红色棉被。
饶是他家,新年到现在都未放过这么多鞭炮。
随着老乡大叔的喊话,土屋略显黑暗的堂屋门槛后面,跨出一个背脊佝偻于老者的中年男人,他脸上有种常年形成的木讷和呆板,不过浑浊的瞳孔中又透出几分光彩。
虽然没见过,但李建昆料想他正是钟父无疑。
他看看李建昆后,表情疑惑,显然想不起自家有这么个亲戚。
这里说句题外话,拜年在本地是一种传承已久的习俗,有些关系并没有那么亲近的亲戚间,往往也会拜年,通常作为家主的男人不会出现,他们得去拜更重要的年,会派儿子出马,而对于这些小辈,亲戚可能许久未见,真不能一眼认出,这时就得问问“你是哪家的孩子啊”、“家住哪儿”、“伱爸是谁啊”,才能搞清楚状况。
钟父也在这么干。
李建昆刚想说明情况时,堂屋里跟着跨出一个窈窕的身影,这使得李建昆到嘴的话顿住,双眼陡然睁大:
她穿着一件黄褐色的呢子大衣,下身是一件蓝色牛仔裤,脚上蹬着一双黑色长筒皮靴。
及腰的乌黑长发用一只红色大发卡向后箍着,一张瓜子脸毫无遮掩的显露出来,弯弯的眉毛,灵动的双眸,小巧的鼻尖,红艳的嘴唇,皮肤光洁白嫩,比印象中白皙得多,仿佛从冰天雪地里走出的雪娃娃。
虽然她的外表,乃至于气质上有很大变化,变得成熟、自信和知性,但李建昆仍然一眼认出来。
不是钟灵又是谁?
四目相对,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周围的一切都不复存在,双方的眼眸中只有对方。李建昆在看钟灵时,后者同样在打量他。
变了不少,她心想。更加沉稳内敛,穿一件蓝色棉袄似乎刻意隐藏的气质后面,溢散出些许的从容和高贵,身材厚实了些,完全褪去了青涩,高大而英俊,看起来很有担当和安全感,魅力十足。
“什么时候回的?”李建昆咧嘴一笑。
“元旦前回的国,到家也没有几天。”钟灵红唇扬起,回以笑容。
钟父这才晓得二人是同学,而且李建昆这个同学他知道,当年与女儿一届的省状元,后面又和女儿一起在首都念书。
他重新打量李建昆一番,当真是一表人才啊!
“孩子她妈,倒茶,倒茶。”
钟母了解情况后,同样笑眯眼,女儿刚回来就登门,用农村话说可有些猴急。她想:小灵也老大不小了,对方当年比她考得还好,现在不可能混差,又是本地人,人也长得俊……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嘛。
对于钟家父母的热情,李建昆倒是有些遭不住,他喝了几口茶后,指指门外,邀钟灵出去走走。
<div class="contentadv"> 两人没有往人多的地方钻,绕过屋后朝栽种着油菜的田野,边荡着步,边搭话。
“不好意思哈。”
“什么?”
“我应该早来看看。”
“你每年春节回家也待不了几天吧,再说你现在不是来了?”钟灵俏皮眨眨眼,心里总归有些喜悦。
长期漂泊在异国他乡的人,最担心的是被人遗忘。有人惦记的感觉,顶好。
“你现在?”
“我是公派留学,既然回国理应接受分配,给安排在东北工作,一个物资管理局,主要干的是和东欧的贸易。”
钟灵说完这话后,像是对李建昆说,又像自言自语地笑着补充一句:“我也是个干部了。”
李建昆竖起大拇指。总算明白了进村后发现的几个不合理之处的缘由。
她凭借着一己之力,改变了自己和家庭的命运。
像她这种海归人才,在这年头可以用鳞毛凤角来形容,进入任何机关单位都是香饽饽,正科或副处起步那是等闲。
三大畈谁还敢看不起她和她的家庭?
“你呢?听说你没接受分配,自己在闯事业。”
李建昆打趣道:“你还有什么耳目吗?”
“那是,”钟灵噘噘嘴说,“北语离北大才几步路?你在北大可是个名人,打听你的消息不难。”
她知道的事情,兴许比李建昆想象的还多。
一个人身在异国他乡,总会很迫切地和故乡来往书信,她的那些同学,现在多半散布在首都的各大机关中,干的还都是联络或外交方面的工作,一言以蔽之,信息很灵通。
“我不太喜欢机关单位按部就班的工作,瞎忙些做买卖的事。”
这些钟灵都知道,她还知道绝不是“瞎忙”,他的生意应该做得不小,一年的赚头可能要抵她这种百来块基本工资的人,忙活上十年。
用国外的说法,他现在是个富豪了。
钟灵红唇翕合,欲言又止,她对此不太关心,她甚至并不在乎钱,真想发财,她有太多渠道了。
“你想问徐庆有的事?”李建昆留意到她的表情。
钟灵点点头,柳眉蹙起:“为什么会走到这种地步呢?”
“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你,因为从我嘴里说出来的话,可能落在你耳中都成了对他的诋毁,换个人也一样。”
李建昆在长势喜人的油菜田的岸埂上停下脚步,眺望着这副冬日下难得的绿油油景象:“不如我把你走后,我俩之间发生的事做个汇报吧,是与非你自己分辨。”
钟灵双手插在呢子大衣的斜兜中,与他并排而站,说了声“好”。
李建昆旋即娓娓道来,以一个叙述者的口吻,不添加任何个人的情感色彩,讲起那些他不太愿意回首的过往。
良久,钟灵叹息一声道:“他的攀比心确实太强了。当年高考全校都以为他会是第一名,结果是你,那时这颗种子就埋下。”
李建昆耸了耸肩,不发表意见。
“几年?”
“七年。”
“哎,出来已经三十了。”
“要不了的,家庭背景摆在那儿,再以她母亲那种性格,肯定会不择手段捞他出来。”李建昆说到这里顿了顿,侧头问,“想去见他是吧?”
钟灵微微颔首,自嘲道:“你从没有喜欢过我,我这辈子第一次感受到爱情的滋味,是他给予的。还有……那年出国时,给我送行的男生只有他一个。无论他有多坏,他没有做过对不起我的事。难道不应该去看看吗?”
李建昆张了张嘴,对于这两件事很想解释下:
实际上是喜欢过的,不过是上辈子。但这话没法说。
送行的那次他是真不知情,不过话到嘴边,又咽回去。这不是理由,如果你真的关心一个人的话。
“应该。”他说,“不知道他在里面有没有变化,坦率讲我不是特别看好,你可以提提我,看他什么态度,如果还会红眼的话,劝劝他:不要惹我!”
钟灵乌黑的眸子里掠过一丝黯然:“即使我劝好他,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对吗?”
她怀念过去,她认识的男生不多,他们两个是交情最深的,她很希望将来三人还有一起坐下来吃饭的机会。
李建昆用沉默做出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