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十 虎尾珑社(1 / 1)

阿海哪里能回答李明勋的问题,他只能把知道的都说出来,他从怀里取出一缕头发,说:“这是当初挂在树上的,一开始我们没当回事,后来听米娅说,这是虎尾珑人的传统,当周围的村社与他们产生纠纷的时候,他们会采取这个方式,留下头发意味着被抓走的人不会死,会回来告诉我们虎尾珑人的诉求,但是应该是两日内回来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可能是虎尾珑社的土著中没有懂汉语的人!”宋老七说道。

李明勋低头认真的盘算,感觉非常有可能,原因很简单,虎尾珑社虽然与洪雅族、北面的大肚番、大员附近的村社一样,在划分上属于平埔族,但是却没有像这些村社一样与汉人有交往史,更没有学会种植作物,他们以渔猎为生,习俗更类似于高山族,却又与高山族敌对。

左思右想,也没有什么头绪,李明勋说到:“看来虎尾珑社的人想要谈一谈,最好的结果还是去一趟,明天我准备去看看。”

“大掌柜,我陪你去吧!”宋老七第一个说到。其余人也纷纷叫嚷起来,还有人劝阻不要去的。

李明勋道:“我们是去谈判不是打仗,宋管事去不得,盐场和酒坊的搭建工作还偏劳你,阿海管着仓库和市场也去不得。”

第二天一早,李明勋乘坐渔船逆流而上,他倒是不会一人前去,跟在左右的有十个护卫还有队头高锋,这可是从卫所出来的好汉,一张强弓一袋箭矢,二三十人近不得身的豪强。

“大掌柜,到地方了,您披挂好吧,这可是林老大千叮咛万嘱咐的。”高锋从船上拿下一套甲胄说到。

李明勋自然知道此行危险,将火绳枪和燧发短铳放在一边,把这在心腹重要位置镶嵌了甲叶的皮甲穿戴好,戴上铁盔,才下了船。

风吹过密林,李明勋闻到的是樟脑混杂了苔藓的气味,雾气在布满枯枝和落叶的地面上升起,周围一片死寂,三十步开外便是不见人影,高锋让所有人靠近一些,然后向当初找到头发的地方前进。

李明勋有些后悔亲自前来了,他的耳朵里都是粗重的呼吸和甲叶碰撞的声音,一棵棵粗壮的大树在雾气之中时隐时现,李明勋总感觉有人盯着自己,又看不到什么。

“大掌柜,这就是当时出事的地方。”高锋指着一株砍了一半的桉树,说到。

李明勋微微点头,看了看周围,地上还有不少木材,这些木材会被作为酒坊,盐仓的建筑材料而树枝作为燃料,所以分割的很好。

忽然李明勋看到远处一个影子,越发感觉那是个人,好像在看着自己,他喝道:“什么人!”

接着就听到了呜呜的破风声,越来越紧密,李明勋大喊一声小心,便藏在了那桉树后面,只听嗖的一声,一个东西打在了李明勋眼前的桉树上,树皮和石子乱飞,李明勋见土著用过,知道那是土著用的投石索,躲过之后,他看了一眼,发现那个黑影正在向后奔跑,而身边的高锋已经弯弓搭箭,瞄准了目标。

“切勿下死手!”李明勋慌忙喊道。

高锋微微一笑,箭矢飞出,尖锐的箭头射穿了那人的小腿,插进了地面里,那人还要逃跑,却被追上的护卫压倒在地。

“大掌柜,您看。”高锋把那个用鹿皮和筋腱制作的投石索递给李明勋。

李明勋却也不会用,只从口袋里拿出几颗鹅卵石,却知道在高手那里,这两样可以在五十步外取人性命。

两个护卫走了过来,说:“大掌柜的,这个人什么也不说,我二人四周查看了一下,这人应该是哨探。”

这两个护卫是甲螺村最好的猎手也懂得土著语言,李明勋便把他们带来了。

“你们有办法让他说出巢穴的位置吗?”李明勋问道。

两个护卫相互看看,年长的说:“其实不用这般麻烦,大掌柜想见他们首领,在这里等着便是。”

见李明勋不解,他又解释道:“虎尾珑社的人最重情义,他们肯定会来寻他的。”

李明勋点点头,说:“把这个人绑起来,包扎一下伤口,我们等着便是。”

虎尾珑社的人并未让李明勋等待许久,临近中午的时候,雾气在太阳的照射下开始散去,远处的丛林之中传出沙沙的声音,高锋立刻警惕起来,他命护卫们点燃火绳,以木材堆和大树为掩护,警惕着周围。

然而虎尾珑人并未有偷袭的意思,一支由红桧树制成的长杆率先出现在了伐木产生的空地上,上面有一张兽皮,上面绘制着一头老虎,应该是虎尾珑社的图腾,而图腾两侧则有近五十个用鹿角、燧石长矛和石斧武装起来的土著蛮子,他们身后还有人影闪烁,应该是持有投石索、短弓的射手。

来的人比洪雅族的人更为原始,乱糟糟的头发和杂乱的兽皮衣服让他们几乎不能分清男女,然而李明勋一眼就认出来这是虎尾珑社的人,而不是高山蛮子,原因很简单,他们拥有高出其他平埔族一头,堪堪与北方人比拟的身高,李明勋本身就有一米七八的个子,平日与商社的人和土著站在一起,很有鹤立鸡群的感觉,但是与眼前的虎尾珑社的人一笔,就没有多大的高度差了。

双方相距三十步左右站定,对面人群中走出一个高大瘦削的汉子,透过树叶间的光线,李明勋看到他精悍的双眸,还有那连在一起的胡须和头发,穿着黑色的熊皮,仿佛身子能与丛林中的阴影融合在一起。

他的腰间有两把刀,一把镶嵌了燧石的木刀,而另外一把更类似与日本人的肋差,显然这不是土著们的自产,而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两个猎人出身的护卫都是向后退了退,有些惊惧的样子。

李明勋看向他们,那年长的护卫低声说道:“这个人应该就是巴隆,虎尾珑社的最强猎手,大家都说他是丛林之王。”

见李明勋不解,护卫说道:“大掌柜的,巴隆是平埔族中唯一让高山蛮子畏惧的猎人,而两年前,他更是独自猎杀了五个荷兰人,他还是族长的儿子。”

由不得李明勋不信,眼前这个看不清年纪的精悍汉子是少有的好手,巴隆判断出李明勋是首领之后,指着那个受伤的土著,说了几句什么,护卫翻译道:“大掌柜的,他想要交换俘虏!”

说着,那被捉住的伐木工从人群中拖出来,除了被割掉头发,他看起来并没有受到其他虐待,巴隆切开了他身上的绳索,而李明勋也放了那个土著,二人各自走向己方那边,巴隆在自己人受伤的小腿上打量了一会,向前走了几步离开了人群,只有两个人护卫在他的身边。

李明勋带上高锋和猎人上前交涉,双方也不再剑拔弩张,大队人马纷纷后撤了一些,巴隆率先问道:“你们不是红毛夷,也不是福佬,你们是什么人?”

听完翻译,李明勋倒是有些不解了,说自己不是红毛夷也就罢了,反正己方与那些泰西人长相差距很大,但是说自己不是福佬就不对了,商社里大部分都是福建人,虽说自己有北方口音,但是还未曾与之交谈,李明勋倒也不瞎猜,直接问巴隆。

巴隆说了一大堆,猎人翻译起来,李明勋听后却是后背生了一阵冷汗,原来从自己踏上甲螺村的土地开始,虎尾珑社的人就注意到了自己,商社在八掌溪边设立公平交易的市场,与周围村社贸易,全都被巴隆看在眼里,甚至连护卫队训练巴隆也一清二楚,更可怕的是,除夕夜的时候,巴隆就带人在村外监视,看到村里人放铳庆祝,他更确定李明勋一行不是普通的福佬。

原因很简单,外来的汉人虽然也与土著民有冲突,但都是荷兰人剥削的对象,除了入港贸易的商人,荷兰人不允许汉人拥有火绳枪、火炮等武器,更不会允许汉人训练军队,据此,巴隆确定甲螺村里新来的汉人不简单,不是荷兰人的顺民,更不是荷兰人的走狗,如果排除这两样的话,那答案就昭然若揭了。

李明勋万万没想到自己的秘密会被一个从未谋面的土著青年看破,他不得不重新审视眼前这个青年,也不得不重新谋划与虎尾珑社的关系。

“你问问巴隆,他费了这么多心思,想要做些什么?”李明勋准备还是看一下对方的牌,再行出手。

猎人翻译过去,但是他很快与巴隆争吵起来,似乎对一些东西无法沟通,最后,猎人说道:“大掌柜的,他说他想用金沙和鹿皮从您这里交换一些雷与火的权杖,小人也不知道他说什么。”

“雷与火的权杖?”李明勋咋摸了一下这个词语,从后背鹿皮包里取出火绳枪,问:“是火铳吗?”

从巴隆见到火绳枪的的表情变化来看,李明勋就知道他想要的是这个东西。

不用问,李明勋也知道巴隆为什么想要火铳,虎尾珑社有很多人死在荷兰人的火绳枪下,而虎尾珑社根本没有什么武器能与之对抗,想要复仇,只能获得与荷兰人一样的武器才有可能。

“很遗憾,我不能给您火铳!”李明勋断然拒绝了巴隆的要求,虽然他也想要更多的金沙和鹿皮,但相对于高利润,他更看重眼前的大好局面,巴隆得到火铳,肯定会使用,一旦为荷兰人得知,自己的事业也就走到尽头了。

巴隆显然不能接受这个结果,他从身边人那里解下口袋,露出了一袋子的金沙,他热切的说着什么,李明勋知道他在抬高交换的价格,李明勋见他不是要用强的样子,似乎可以讲道理,索性说道:“我不卖给你火铳,除了不想让红毛夷知道,还有两个重要的原因,一是我的火铳目前只能自保,没有多余的卖给你,而第二个原因则是卖给你,你们也用不起!”

说着,李明勋坐在地上,铺开鹿皮,把火铳里面的铅子和火药全都倒出来,然后一丝不苟的清理枪膛,装填子药,点燃火绳,最后对着一棵大树开了一枪。

“您也看到了,火铳使用起来很繁琐,而学会使用并且能用来杀敌,至少要像刚才那样练习一百次,而一百次之后,光是消耗的铅子和火药,就价值您刚才拿出来的金沙的三分之一。”李明勋缓缓说道,最后问:“巴隆,如果这样算起来,你们虎尾珑社可以训练出多少火铳手呢,二十个还是三十个?不超过两百个,根本无法和红毛夷对抗,但如果把全族的财富用来购买和学用火铳,那么全族人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巴隆陷入了沉思之中,忽然他笑了,问:“如果这样说起来,你们不反对我们与红毛夷开战,所以,你们也是红毛夷的敌人!”

一直以来,无论在马尼拉还是台湾,李明勋见到的土著都是淳朴的,或者说有些蠢笨的,却不曾想眼前这个青年这般聪明,思维跳跃的很快,李明勋还未曾反应过来,巴隆说:“那我们结盟吧,我们结盟之后,会变的更加强大,也可以进行贸易,你们赚了钱,就会有更多的火铳,当有一天你们比红毛夷强大的时候,就会和他们开战的,不是吗?”

满地打滚求推荐票啊,冲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