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虽不错,可是山里的人谁也不愿做这样的事情,风险倒是其次,毕竟一家出一个猎犬,就算是狼群也不敢贸贸然来犯的。关键是谁也不愿去做,因为一个人出山这几天的打猎所得,很有可能比扛活儿所得会多许多。
看着大家面面相觑十分为难的样子,齐老大一时间也颇为为难。这个方法很好,但若是齐老三还在,或许还可以把这件活儿直接接过去。可如今——
“如此——不如这活儿我来做吧。”
“爹?”齐老大张大眼睛看着说话的人,有些不敢置信。可是再一想,若是这活儿让于老伯接过去,这山里的事儿还不是掌握在自己家人的手里?
“是。”于老伯点点头,“我年纪大了,和大家伙进山,也帮不上太大的忙,相反,还总要大家伙帮我,我也市场过意不去的。”
“于老伯你千万别这么说!”大家纷纷劝道。
于老伯摆摆手,“老了,就得服老。今年进山,我也感觉明显的力不从心了。能少进山几天歇歇脚,我也是求之不得。你们也不用再说了。”
“可是爹——”齐于氏有些担心,毕竟他年纪大了。
“进出山里,总比上山打猎来的轻松。何况这一进一出,时间也不是很紧,我还可以顺便采点草药,平日里,总要想着打猎,怎么能够这么清闲呢?”
见于老伯主意已定,齐于氏也不好再说什么。于老伯自己就有四条猎犬,再加上一家出一条,二十几天猎犬,自然不会有任何问题。
于老伯话也说到这里了,山里人自然都对这一决定很是高兴。于老伯平日里上山总是分心采草药,猎到的东西,甚至都不如于斐的三分之一。有时候进山一整天,可能就只猎到两只山鸡,到头来只给猎犬吃都不够。要不是这些年顺便给山里人看看病,大家就多送他一些酬劳,恐怕他养活自己都是不成的。当年,齐于氏样样不差,想出山嫁个条件好的人家也不是不可能的。但最后嫁给齐家,也无非占了知根知底,和顺便给于老伯养老的心思的。现在,于老伯能够主动担下这一活儿,就算一个月只有一次,但好歹能拿着这些钱出去换换粮食,不至于食不果腹。这样一来,也算是两全其美了。
这事儿,包括齐老大都想的很好,当然也算是合葛大叔等人的心意。因为胡元能做这个,必定也是因为刚刚起步,如若不然,别人也不会轻易答应进山。所以价格方面,就比找别的扛活儿的低了。而齐家常年和镇上的一家店铺交易,两家之间也算是同气连枝,再加上于老伯在中间,谅胡元也不敢在这里耍花招。
事情敲定之后,大家也不是很着急把东西拿出去卖,毕竟才刚有过一次,所以大家商量好了,等东西攒差不多了,就让于斐和于老伯一起出去。
能够顺利促成这件事,齐老大很是高兴,直说要让大家都在这吃算了,免得回家还要现做。齐家有酒有菜,齐老大又这么热情,大家伙自然没什么不同意的,又各自把家里的东西搬过来一些,差不多就都在齐家吃了。当然,又是喝到很晚,但大家都很高兴,直说齐老大敞亮(豪气、大方)。
葛家,包括于斐和李沁,都经过这件事又对齐老大有了很大的改观。这件事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这在山里百十年的传承中,是从未有过的事,所以也算是革新了。果然是年轻人有魄力,若是换做之前的齐大爷,恐怕就不会有这样的果断。
“唉!果然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没想到齐家老大,还真是个不错的人!要我说,这人啊,手里有权就不能太长时间,会很容易一头独大的。”葛大叔道。
“我也没想到齐大哥会这么赞同这件事,总归这对咱们山里都是好事!对我大哥,也是好事!”于斐高兴道。
“对!对谁都好!”戚大叔高兴道。
“唉,总算这么以来,胡元家的日子也能好过一些!”葛大婶叹道。胡元是个憨厚的,又有骨气,和于斐很多地方也很相似。而且过去的几年间,他总算力所能及的照顾于斐很多,要不然,于斐不一定多少年前就被害死了。这也不枉于斐如今这么回报他了。
进入四月,大地也算是完全的解冻了,各种山野菜也都下来了,山里变得郁郁葱葱,到处弥漫着青草的鲜嫩和野花的香甜气味儿。
白天,于斐他们就进山打猎,而李沁就带着猞猁出去采野菜。不得不说,这猞猁有时候甚至比猎犬还好用,不仅能保护李沁、打猎,更能对着她撒娇。所以今年开始,李沁就完全不用再带猎犬,或者蹭葛家的猎犬了,甚至两只小的猎犬,如今也能独当一面了。现在,李沁只需要留一只猎犬看家,于斐就能带三只猎犬进山了。
山里山高林密,许多野菜也很是疯长,尤其是口感好又长成片的蕨类植物,更是大家的最爱。
李沁家门口的小溪两旁其实就有许多蕨类,山里人叫这个东西做“猴腿菜”,至于为什么叫猴腿儿,大家早就不知道了,只是这么一代代传下来,也就这么叫了。这种蕨类很喜欢潮湿,越是水边的阴暗地带,就长的越茂盛,一大墩一大墩的,粗粗胖胖,最好的能长到小指粗细、手臂这么长也不放风(叶子完全舒展,变老),是最为易得,也相对好吃的野菜之一。并且,这种蕨类还能止血杀虫,多吃一些,对身体很是有益。
然后就是猫爪子菜,山里人说它的叶子很漂亮,细看就和猫爪一模一样,所以就叫猫爪子。这种菜生长在向阳的草地或者疏林地,吃起来有些苦,不过口感很好,嫩而不稀、劲而不柴,这一优点,也很大程度掩盖它本身的清苦味道,加上它有预防和治疗痢疾的功效,是很多人都喜欢的美食。